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范子萌)上證報記者18日獲悉,上海市金融工作黨委、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近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關于推進本市金融機構持續平穩運行更好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并梳理形成了第一批金融機構“白名單”。
第一批金融機構“白名單”,包含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海保險交易所、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總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國信托登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等864家金融機構。上證報記者從其中多家金融機構核實,均已收到相關文件通知。
工作方案明確,在符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基礎上,按照“必須必要、最低限度;動態管理、循序漸進;聯合聯動、風險可控”原則,推進金融機構平穩持續運行,確保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功效發揮和疫情期間基本金融服務,更好支持經濟社會發展。
根據工作方案,原則上,每周發布一次“白名單”。工作方案稱,建立金融機構“白名單”,分批審批公布,具備封閉生產條件的金融機構優先復工。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承擔全國性業務或相關系統運維的金融機構,目前已經封閉持續運行的金融機構,為復工復產企業和防疫、保供企業提供關鍵金融支持的金融機構等優先安排。
第一批金融機構“白名單”,按行業監管和服務關系分類研究確定。中央和外省市在滬金融機構、民營和外資金融機構、市屬金融機構按照行業類型分別由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提出;金融要素市場、金融基礎設施、地方金融組織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提出。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在匯總基礎上,征求相關區和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國資委等部門的意見后確定。
后續批次“白名單”,各金融機構可向區金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區金融主管部門會區疫情防控部門審核,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確定。
銀行保險類金融機構、證券基金期貨類金融機構的支行、支公司、營業部等營業網點以及村鎮銀行,不納入“白名單”機制管理,由各金融機構的支行、支公司、營業部向各區金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各區金融主管部門會同區疫情防控部門根據所在區疫情防控形勢,結合網點所在場所物理條件、疫情防控方案和措施落實情況,以及企業和居民金融服務需求,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進行審批,穩妥有序恢復營業網點。各區審批通過后,人員返崗等信息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匯總統籌申報。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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