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大商機來襲:碳中和需百萬億投資,綠色資產哪里來?|《財經》封面
文:《財經》記者 張威 張穎馨 楊秀紅 唐郡
碳達峰、碳中和的意義不止于綠色環保,其背后所蘊含的人類社會經濟增長模式轉變,對于依附于實體經濟而存在的金融業來說,亦意味著一場漸進式的變革
封面設計/黎立
“自從研究綠色金融后,出差就再沒用過酒店的一次性洗漱用品。”一位金融監管人士自述,2015年綠色金融成為他的研究關注點,并由此觸發了環保意識的覺醒。
也正是在這一年的10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但情懷大于行動,該人士感慨當初幾年綠色金融踐行之艱。
現實生活中,一份早年的各省酒店用品行業協會數據顯示,全國1.5萬多家星級酒店,每天消耗的洗漱用品120萬套,其中70%-80%最終直接浪費,混入生活垃圾成為環境污染源。
另一份研究數據顯示,如果把每年生產的塑料袋綁在一起,可以繞地球7圈,超過50種魚誤食過塑料垃圾,每年大約100萬只海鳥因塑料污染導致死亡。
從陸地到海洋,全球人類都能切身感受到的變化是,氣溫逐年升高,氣候越來越暖。又一項研究表明,如果人類繼續按照目前的碳排放常態,2100年,全球氣候升溫將超過4攝氏度,這一趨勢發生的概率超過90%。
導致臭氧層被破壞的過量碳排放,被氣候界認定為全球變暖的一大元兇。
2015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近200個締約方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巴黎協定》,其長期目標是將全球平均氣溫較前工業化時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并努力將溫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攝氏度以內。
“在這之前,中國對氣候變化的態度是相對消極的,主要強調不能抑制經濟增長,作為發展中國家不能承諾約束性硬指標。”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中國金融學會會長周小川說。
周小川所說的“在這之前”的分水嶺已經到來。
2020年9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提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這是一個值得深刻理解和落實的重要轉變,這種轉變并不是表述上的微調或者政策上的延續式更新,而是理念上、認識上、立場上的轉變。”周小川評論道。
在2020年12月12日氣最大商機來襲:碳中和需百萬億投資,綠色資產哪里來?|《財經》封面候雄心峰會上,習近平主席在“30·60”碳目標的基礎上,將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幾項總量指標進一步細化:到203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將比2005年增加60億立方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
伴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明確,綠色金融迎來發展契機;但在舉世承諾之下,踐行者也感受到倒逼的壓力。
“在碳中和約束條件下,有兩個方面的任務格外緊迫”,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3月20日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鮮有地系統闡述了中國綠色金融的當前要務及政策體系規劃。
第一,實現碳中和需要巨量投資,要以市場化的方式,引導金融體系提供所需要的投融資支持;第二,氣候變化會影響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需要及時評估、應對。易綱表示,圍繞這兩方面要求,人民銀行已經把綠色金融確定為今年和“十四五”時期的一項重點工作。
事實上,五年間,中國綠色金融貸款余額達12萬億元,存量規模居世界第一;債券存量約8000億元,居世界第二。
盡管如此,與碳中和目標所需巨大資金量的對比下,綠色金融當前的發展規模略顯尷尬。
來自國家氣候戰略中心的數據顯示,為實現碳中和目標,到2060年我國新增氣候領域投資需求規模將達約139萬億元,年均約為3.5萬億元,長期資金缺口年均在1.6萬億元以上。
碳達峰、碳中和的意義不止于綠色環保,其背后所蘊含的人類社會經濟增長模式的轉變,對于依附于實體經濟而存在的金融業來說,亦意味著一場漸進式的變革。
一位接近監管人士向《財經》記者表示,鑒于我國以間接融資為主的融資結構,綠色金融對于商業銀行意味著信貸結構重塑,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是監管部門還是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面臨的一個最大的挑戰還是能力的挑戰。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則更加直接地指出,金融機構如果不參與到碳達峰、碳中和的進程中,就會失去最大的投資和業務增長機會。“如果股權投資者在這些高碳產業和企業中有股份,且這些企業不轉型,那么未來這些股權的估值將很可能變得很小甚至變成零。如果銀行貸款給高碳企業,且這些企業不轉型,那么一些長期貸款就會變成壞賬。”
應對壓力,易綱羅列出央行綠色金融的工作表: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強化信息報告和披露;在政策框架中全面納入氣候變化因素;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應對氣候挑戰;深化國際合作……與此同時,央行已經啟動建立全國性的碳核算體系。
每一項工作背后都是一場系統工程,“30·60”雙碳指標的時鐘倒轉之下,中國綠色金融的路線圖正在逐漸清晰。
發力頂層設計:標準與信披
一行兩會正在發力完善綠色金融頂層設計。
3月20日晚,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指出,人民銀行已經把綠色金融確定為今年和“十四五”時期的一項重點工作。未來重點工作之一,便是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所謂綠色金融,依據2016年8月,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被定義為: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綠色金融體系則指:通過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和相關產品、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關政策支持經濟向綠色化轉型的制度安排。
易綱透露,央行在即將完成修訂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中,將刪除化石能源相關內容。
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構建方面,央行主要遵循“國內統一、國際接軌”的原則, 2018年起,人民銀行便與發展改革委、證監會等部委多次協商,形成基本共識,將綠色債券目錄進行了統一。目前,對于國際上并不認可的清潔煤與化石能源利用項目,新修訂的綠色債券目錄也將其剔除。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綠色金融專業人士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新的綠色債券目錄有望在年內正式印發。這一舉動,也是在綠色標準上與國際接軌。
此外,央行正在與歐方共同推動綠色分類標準的國際趨同,易綱透露,爭取年內出臺一套共同的分類標準。在他看來,綠色金融標準是識別綠色經濟活動、引導資金準確投向綠色項目的基礎。
對此,有監管人士建言,中國做綠色產業分類做得比較早,但從完整性、系統性來看,歐洲的綠色分類標準更為全面,未來中國在完善相關標準時,可以進一步借鑒。
標準之外,業界普遍關心的強制信息披露制度也在臨近。
據《財經》記者了解,央行將分步建立強制的信息披露制度,以覆蓋各類金融機構和融資主體,并實現披露標準統一。
與央行同步,銀保監會也在研究信息披露指引的相關內容。
相對于監管層逐步趨嚴的信披制度,銀行等機構頗為關注新政要求的披露內容的詳盡程度。
有監管人士、國有大行相關負責人向《財經》記者表示,前期爭議點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的范圍。從環保組織的角度,肯定希望銀行盡可能詳細地披露到具體企業、具體項目,但這個做法并不現實,因為很有可能損害到企業的利益。目前相對一致的看法是,披露到具體行業的貸款情況即可。另據《財經》記者了解,目前信披指引已處于起草階段。
上述專業人士指出,不論是金融機構還是企業都需要主動對社會公開披露環境信息。一方面,這是相關主體獲得相應獎勵的基礎;另一方面,市場主體也必須要接受社會監督。過去,市場主體一般按照內部模板或相關國際模板開展信息披露,但各機構披露的內容、范圍、文本標準等不盡一致,缺乏可比性。目前,人民銀行研究局正在牽頭制定統一規范的信息披露的標準。這是一件非常急迫的事情,今年有望推出。
證監會近年來亦在研究制定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具體規則。2016年、2017年,證監會兩次修訂《年報準則》和《半年報準則》,對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具體內容和具體方式提出了明確要求。
2018年9月,證監會修訂《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對上市公司在環保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時在信息披露方面對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等作了規定,形成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2021年2月5日,證監會就《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該指引的主要修訂條目中,證監會增加了有關“公司的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的(投資者關系管理的)溝通內容。
在亞洲金融合作協會綠色金融合作委員會執行副主任、中國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劉鋒看來,未來,綠色金融的發展,首要問題不是來自綠色金融本身,而是頂層設計。其對《財經》記者表示:“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目標,背后需要一個非常巨大的體系建設。從政策層面來看,目前有幾個難點,包括前期需要比較全面的頂層設計,制定出一套規則制度、評價標準等,同時還要有相關人才來執行,才能夠逐漸展開。同時,這些設計背后,還需要強大的技術支持。”
他通過舉例對此進行了解釋,在綠色金融的相關政策上,監管層出臺了一些措施,比如在IPO融資方面,將為綠色企業提供更多支持。不過,目前存在的問題是,如何認定一家企業是否屬于綠色企業?以一家水利發電廠為例,在國內會認為水電站發電減少了碳排放,但在國外一些國家看來,水電破壞了生態環境,故而不能算作綠色企業。因此,全面的頂層設計、規則制度、評價標準等是需要提前規劃設計,才能推動后期綠色金融的發展。
他認為,有了詳細的指標之后才能在金融上給予定價,從金融的角度來講,目前已經出臺了一些標準,但是仍然不夠詳細,應該不斷完善,短板的或者缺失的領域,應該盡快通過立法補齊。“如果標準設定不夠細,則在操作層面上,就很容易出現套利行為,目前就有一些企業通過‘刷綠’來套利的行為。”
迫切任務一:百萬億資金需求
易綱指出,在碳中和約束條件下,有兩個方面的任務格外緊迫。其中一項重要的任務是巨量投資需求。
多項研究認為,中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30·60”目標需要的投資規模在100萬億元以上。易綱在上述論壇上也指出,各方面有不少測算,規模級別都是百萬億人民幣。
清華大學牽頭的《中國長期低碳發展戰略與轉型路徑研究》報告測算,2020年至2050年能源系統需新增投資約138萬億元,超過每年GDP的2.5%。如此巨量規模投資,政府提供資金支持只占10%左右,其他依賴于社會資本。
“未來,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必然需要借助金融的手段來實現。近年來,中國發行的綠色債券的體量都居于世界前列。”劉鋒對《財經》記者表示:“在碳中和涉及的各個領域,金融的發展反而是超前的。”
2020年末,中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約12萬億元(約合2萬億美元),存量規模居世界第一;綠色債券存量約8000億元(約合1200億美元),居世界第二。
另據CBI統計,在綠色債券累計發行規模方面,2019年全球綠色債券同比2018年增加51%,發行量前三名國家為美國 (513億美元),中國(313億美元),法國(201億美元)。
但在中國信貸300多萬億元的總體規模中,綠色信貸只能算是九牛一毛。在2030年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的硬約束下,大量高碳行業必須有一個明確的減碳路徑。上述專業人士指出,大量的資金缺口其實來自于轉型資金。
“碳達峰、碳中和需要大量的轉型和改造資金,僅靠現有的綠色金融遠遠不夠。”該專業人士說,綠色金融有國際共識和嚴格標準,所以是剛性的,各方必須遵守。很多行業,如鋼鐵行業,面臨巨大的轉型投資需求,但不符合綠色金融標準。我們可以發展轉型金融去支持此類行業,因為轉型金融允許投資到高碳、高環境影響的行業,但是需要制定一個清晰的減碳、轉型路徑,并持續、嚴格地開展環境披露信息。轉型金融的意義就是大大拓展了金融行業對于環境和氣候友好型項目的支持力度,它未必是綠色的,但符合轉型要求,有益于改善生態環境、減緩氣候變化。
從融資主體構成來看,中國綠色金融95%的融資量來自銀行,這與中國間接融資為主的融資結構相關。以中國每年100萬億的GDP總量對比,投資率大約在40%水平。上述監管人士認為,市場并不缺乏供給綠色金融的資金,問題在于投資回報率如何。
那么如何調動金融機構積極性,開展綠色投資?
上述專業人士認為,一個比較好的措施是有效降低金融機構的財務費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降低金融機構風險權重。目前,中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約合12萬億元,如果將風險權重降低一半,理論上就可以將綠色貸款規模最大拓展到24萬億元。
據《財經》記者了解,調整綠色金融資產風險權重的內容已經寫入人民銀行相關文件,但這項措施實施難度較大,還需監管部門達成共識。出于風險控制考慮,若在全國推行存在困難,有參與討論者建議,在六個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先行試點。
此外,多項激勵措施已經進入探討階段,包括降低綠色不良資產容忍度、開展綠色資產證券化業務、鼓勵金融機構開發ESG產品;且不排除未來人民銀行會同監管部門出臺綠色金融評級或者環境與氣候風險評級等,根據評級給予獎懲。
此前,人民銀行曾將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后來考慮到貨幣政策目標不宜過多,暫停將綠色信貸業績納入MPA。但隨著新目標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進一步完備,激勵措施的力度和可行性勢必強化。
國際機構的一項調查則提供了一個相對樂觀的前景,渣打集團在去年針對全球300家最大的投資公司的調研中發現, 53%投資于新興市場的機構將中國列為重點投資市場,而根據其近期的《可持續投資評估》,目前高達90%的高凈值投資者對可持續投資感興趣,其中42%的人考慮在未來三年內將其15%的資金用于可持續投資。
迫切任務二:應對氣候風險
“另外一個較為緊迫的任務是,氣候變化會影響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需要及時評估、應對。”易綱指出。
國際研究普遍認為,氣候變化可能導致極端天氣等事件增多、經濟損失增加;同時,綠色轉型可能使高碳排放的資產價值下跌,影響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易綱認為,一方面,這會增加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進而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另一方面,這可能影響貨幣政策空間和傳導渠道,擾動經濟增速、生產率等變量,導致評估貨幣政策立場更為復雜。這是在維護金融穩定、實施貨幣政策上面臨的新課題。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此前就曾表示,“碳中和”預計將在未來30年內帶來180多萬億的綠色金融投資,在能源、交通、建筑、工業、林業等行業帶來巨大的投資和商業機會,但也帶來了應對氣候變化所需面臨的物理風險與轉型風險。
其中,物理風險是指氣候異常、環境污染等事件,可能導致企業、家庭、銀行、保險機構等的資產負債表嚴重受損,進而影響金融體系和宏觀經濟的風險。物理風險主要通過三個渠道影響金融穩定:一是通過保險公司資產負債表渠道,影響單個金融機構乃至整個金融體系。二是通過抵押品渠道,放大銀行體系金融風險。三是通過經貿和主權債務渠道,境外物理風險向境內傳播。
轉型風險是指為應對氣候變化和推動經濟低碳轉型,由于突然收緊碳減排等相關政策,或出現技術革新,引發高碳資產重新定價和財務損失的風險。轉型風險主要從兩個方面影響金融穩定:一是通過資產價值重估,放大金融體系風險。二是政策超預期與低可信度,促使風險從實體經濟向金融市場加速傳導。
馬駿做了一套風險氣候轉型模型,分析了煤電行業,繼續給煤電行業進行貸款,發生貸款的不良概率從現在3%左右上升到10年之后的22%以上,而且這個22%是年度發生違約的概率,而不是累積的概念。如果把10年每年的違約概率累積起來的話,遠遠超過20%。
在馬駿看來,這個結論很明顯,在這些領域會出現很多很多金融風險,金融機構、投資者需要識別,需要預判,需要防范這些風險。
據《財經》記者了解,涉足綠色金融較早的工商銀行、興業銀行、中國銀行等金融機構已經做了關于氣候和各種各樣環境因素所帶來風險的模型。國際上,以歐洲為代表的金融機構圈也做了很多工作。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王遙向《財經》記者表示,對于金融機構來說,最需要識別和量化的風險是轉型風險,所以對于這種未來可能面臨風險的資產需要進行識別;其次,金融機構需要對這種風險進行量化,只有具備量化的能力,才能將風險成本納入到定價里面。
據王遙介紹,風險量化需要做好兩項工作:一是搜集信息,了解相關的氣候環境信息;二是具備方法學,幫助了解業務風險值程度,并進行差別定價。
“碳信托”的報告顯示,目前中國的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方法主要包括三個:工行的“情景分析法”、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的“資產組合法”、清華大學的“財務風險轉型分析法”。
“一些試點地區已經推動金融機構做氣候風險壓力測試。”王遙說,銀行在這方面的需求也越來越多。王遙則認為,中國綠色金融最大的風險是政策風險,但是這種風險發生的概率非常小。
鑒于氣候變化會影響貨幣政策,國際上對于把氣候變化納入貨幣政策框架事宜存在爭議。有些國家央行對此比較積極,認為應納入中央銀行的政策框架。
上述專業人士認為,綠色金融肯定可以納入中央銀行政策框架,比如信貸政策、金融穩定政策等,但是未見得是納入貨幣政策。貨幣政策應當越清晰、越簡單、規則越透明、目標越明確為好,少考慮一些不那么重要的變量。
中央銀行開展金融穩定評估時,確實應該考慮環境和氣候風險。上述專業人士表示,有些金融機構表面上看監管指標都很健康,但是資產負債表上百分之七八十的資產都集中在高碳行業,未來轉型風險很大。一旦出現資產重估,這些金融機構就可能會面臨巨額損失。比如清華的一項研究表明,目前煤炭行業的不良率在3%左右,10年后估計會上升到10%以上。所以,轉型將帶來很多資產的系統性重估。
人民銀行研究局已牽頭在湖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了綠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統,可以實現對金融機構綠色貸款業務的逐筆、實時、穿透式監管,也為其他綠色金融產品和業務預留了端口。該系統于2018年起籌建,2019年開始試運行,現在正準備拓展到整個長三角地區。
上述專業人士介紹,該系統屬于事后管理系統,而非事前審批。綠色金融需要一些額外的鼓勵、激勵措施,金融機構才有展業積極性;但同時又要防止道德風險,避免“洗綠”等情況發生。該系統一定程度上就可以發揮風控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系統內,金融機構之間可以相互監督,進一步減少道德風險的發生。
此外,綠色金融資產的不良亦備受高度關注。從目前的數據來看十分可控。“我國綠色貸款余額全球第一,綠色債券的市場規模全球第二,并且質量比較好,到目前為止沒有出現過一例違約案例。”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桂平指出。
市場啟動:抓住最大商機
綠色金融在中國的實踐已有數年,其主要呈現形式包括綠色信貸、綠色債券、 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碳金融、綠色指數產品和ESG信息披露等七大方面。
從綠色金融的體量來看,也初具一定規模,但結構上仍以間接融資為主,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占比較高,而在直接融資領域如綠色IPO和再融資規模則較小。
中金公司的對比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國內綠色融資規模在12萬億元左右,其中,綠色信貸投放規模超11萬億元,境內貼標綠色債券余額約為8700億元,而綠色股權市場規模仍較小,在PE/VC股權投資、綠色IPO和綠色企業再融資方面均處于起步階段,2018年-2019年我國綠色股權年均投資規模為424億元,遠小于綠色信貸與債券的年均新增量5500億元。
從增速上來看,近年來綠色融資增速有所放緩。中金公司統計顯示,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貸款余額從2013年6月末的4.90萬億元增長至2020年6月末的11.01萬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為12.3%。但近幾年綠色信貸余額同比增速不及整體金融機構貸款余額增速。以2020年上半年數據為例,綠色貸款余額同比增速為3.9%,而整體金融機構貸款余額同比增速則為13%。
盡管增速如此,但是綠色金融帶來的投資機遇不可忽視,尤其是碳中和、碳達峰雙項指標明確后,市場前景尤為可期。
近日,馬駿公開表示,其牽頭進行的重慶綠色投資研究顯示,僅重慶一個省級經濟體,要實現碳中和,估算未來30年內就有13萬億元綠色投資需求。如果將這個數字映射到全國,全國碳中和所需要的綠色投資或許會接近500萬億元。所以,馬駿估計在100萬億-500萬億元之間,這是未來30年落實碳中和給綠色低碳投資帶來的機遇。
“對金融機構來說,如果不參與這個過程,就會失去最大的投資和業務增長機會。從行業上來說,有很多可以投資的領域。”馬駿說,碳中和最核心的是能源零碳化,未來能源幾乎百分之百都會由可再生能源組成,這就需要大量的投資。此外是交通、建筑都是非常重要的領域。
投資機構已經嗅到了商機。近日,高瓴資本創始人兼CEO張磊在參與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21年會經濟峰會時表示,當綠色轉型成為未來最大的確定性,將有力地引導大量社會資本轉向碳中和領域,綠色股權(PE/VC)投資正當其時。在這個方向上,市場化的 PE/VC 機構大有可為。
高瓴資本回復《財經》記者表示,我們要意識到,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是極富挑戰的,需要大量的前期資源投入,也需要更多從業者提供創新型的解決方案。在這個基礎上,PE/VC 具備較高的風險承受能力,可以幫助早期創新公司順利度過死亡谷。“我們從股權投資的角度,是在持續進行全產業鏈層面布局。”
作為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主力軍”,商業銀行在布局綠色金融這條路上已經表現了“舍我其誰”的精神。
近年來,部分大中型銀行在綠色金融方面均做出積極探索,通過綜合運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資產支持證券、綠色租賃、綠色信托等金融工具,相繼推出創新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涉及領域包括節能減排、清潔能源、清潔交通、污染防治等。
據《財經》記者統計,截至2020年末,國有六大行綠色貸款余額共計6.27萬億元,約為當前國內全部存量的一半。其中,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建設銀行綠色貸款余額均超過1萬億元。
股份制銀行中,諸如興業銀行、華夏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恒豐銀行等,亦占據一定的市場份額。這其中,國內首家赤道銀行興業銀行表現搶眼,截至2020年末,該行綠色融資余額1.16萬億元,企業客戶達到2.64萬戶。
與此同時,部分中小銀行亦積極參與其中。據《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江蘇銀行、南京銀行、甘肅銀行、湖州銀行、杭州銀行等部分中小銀行近年來積極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在實現特色經營的同時尋找利潤增長點。
綠色金融發展穩步推進,但并不意味著過程中沒有挑戰。“一方面,市場化機制不完善限制綠色信貸業務開展。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的價格評估標準、市場交易機制缺失,銀行缺少進一步的引導和指導。另一方面,深入推動綠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還面臨著人才瓶頸,尤其高素質、復合型金融人才匱乏。”恒豐銀行公司金融部相關負責人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
多名接近監管的資深行業人士向《財經》記者坦言,目前部分大行和股份制銀行都做得不錯,部分銀行已建立起綠色金融的專營機構、專業部門和專業團隊,將諸如水利、環境等領域的專業人才聚集起來,再與金融團隊形成協同效應。
不過,據《財經》記者了解,雖然不少銀行都在積極參與到綠色金融市場中,但目前已建立起綠色金融的專營機構、專業部門和專業團隊的銀行,相對有限。同時,已從總行層面建立起綠色金融專業部門的銀行主要有興業銀行、華夏銀行。
另一方面,綠色金融市場體系需進一步完善。上述恒豐銀行公司金融部相關負責人指出,現有綠色金融服務主體單一,與銀行參與度相比,證券、保險、基金等其他金融機構參與較少,銀證保基各金融主體聯合創新機制不暢,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單一,不能滿足綠色企業(項目)多層次、多樣化的投融資需求。此外,銀行內部綠色金融協同推進力度需進一步加大。
多名銀行業人士直言,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任重道遠,綠色金融在其中可以發揮重要作用,但需要在激勵政策上予以更大力度的支持。
據《財經》記者了解,對于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政策激勵上包括央行發放再貸款等,地方政府適時進行利息補貼和項目擔保。總體來看,主要是靠銀行內部自我激勵,比如針對綠色信貸,銀行內部轉移定價的時候給予一定優惠,財務資源給一定規模的支持等等。
對此,興業銀行綠色金融部總經理羅施毅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建議加大支持綠色金融債發行;其次,建議試點降低綠色貸款風險權重;再者,建議推動金融系統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相關標準和制度的出臺。
就建議試點降低綠色貸款風險權重方面,羅施毅進一步指出,中國是全球綠色貸款統計監測體系最健全、歷史數據最豐富的國家,綠色貸款資產質量明顯優于各項貸款,具備降低風險權重的基本條件,并且在碳中和大背景下,通過降低風險權重,激勵金融機構加大綠色貸款投放,是必要的。建議選擇綠色金融組織管理體系完善、綠色貸款統計制度規范、專業統計系統和統計隊伍成熟,綠色貸款不良率水平較低的銀行機構先行試點降低綠色貸款風險權重。
政策激勵之外,銀行自身如何發力也至關重要。
交行升級了綠色信貸政策體系,包括實施“有扶有控”差異化信貸策略,以支持能源、制造業等低碳綠色轉型發展;對碳排放重點行業進行存量業務排查梳理,推動結構優化;同時加強政策跟蹤和業務指導,優化碳達峰、碳中和相關信貸策略。
建行綠色金融業務相關人員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組織推動方面,將綠色金融業務目標納入年度綜合經營計劃,并分解到各條線、各分行;在資源配置方面,將綠色信貸列為貸款規模配置重點領域;在考核評價方面,將綠色信貸指標納入年度KPI考核體系。
“銀行要立足本行實際制定綠色金融發展戰略,設立綠色金融總體目標,通過完善綠色金融頂層設計、優化資源配置等舉措,推動自身綠色金融業務健康發展。同時,要嚴格執行綠色金融標準,創新產品和服務,強化信息披露,及時調整信貸資源配置。”恒豐銀行公司金融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財經》記者,還應重點關注低碳轉型行業業務拓展機會。一方面,低碳產業將進入高速增長期,光伏、風電行業競爭力不斷提升,綠色建筑、綠色建材發展空間廣闊;另一方面,高耗能行業智能化、低碳化升級等也將為金融業創造新的市場機遇。
后起之秀:碳交易市場
在綠色信貸之外,綠色金融領域內,另一個規模或達萬億級別的市場正在搭建,這就是今年以來備受矚目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全國碳交易市場”)。
今年3月上旬,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表示,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已到了最關鍵階段,要倒排工期,全面開展對接測試,盡早實現系統運行,確保今年6月底前啟動上線交易。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作為技術支持,將具體參與交易系統的承建。該交易所的董事長賴曉明今年1月對外表示,未來全國碳市場的交易平臺將由獨立的交易機構來運營,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這一機構將由7個試點省市與江蘇、福建省共同聯建。機構設立方案還在報批中,尚未最終確定。
公開信息顯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將采用創新型的“雙城”模式——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負責交易,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負責注冊登記。
在碳交易市場緊鑼密鼓籌備之時,碳交易涉及的相關配套文件也陸續出臺。今年1月5日,生態環境部公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并配套印發了配額分配方案和重點排放單位名單,該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由此,2225家發電企業率先被納入全國市場。
3月30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修改稿)》(下稱《條例》)意見的通知。
根據《條例》,碳排放配額分配包括免費分配和有償分配兩種方式,初期以免費分配為主,根據國家要求適時引入有償分配,并逐步擴大有償分配比例。
《條例》中還提及了全國碳交易市場的監管機構: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劉鋒對《財經》記者表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文件。目前仍在征求意見階段,未來其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應該是如果保證碳排放配額分配的公平性。”
在此之前,我國碳交易試點已經走過10年的歷程。201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七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自試點啟動以來,碳交易共覆蓋電力、鋼鐵、水泥等20余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截至2020年底,碳交易試點累計成交量超過4億噸,累計成交額超過90億元。
多家機構預計,在碳交易起步階段,成交可能不夠活躍,碳交易額也較低。但從長遠來看,碳市場的交易額或將達到萬億級別。
“如果按照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來說,未來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規模或達百萬億元人民幣。”今年3月18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原副理事長王忠民表示。
根據海通證券此前測算,預計高峰時我國碳配額成交量可達到260億噸以上。以最低碳價30元/噸計算,未來我國碳市場成交金額達到8000億元以上;以歐盟碳價120元/噸計算,未來我國碳市場成交金額有望達到3萬億元。不過,未來碳交易市場仍面臨不少挑戰。天風證券總裁王琳晶對《財經》記者表示:“政府的法規政策和制度規則是碳交易市場的基礎,但法規政策的制定實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目前,多地都有區域性碳交易市場,全國碳交易市場建立后,能夠解決當前存在的市場割裂、規則不統一等問題,但是仍需要解決碳排放權配額的規模和分配、參與者結構單一、定價機制不完善、企業數據透明度不夠等難題,企業參與碳交易的積極性和專業投資者的形成也需要一定時間培育。”
碳交易市場尚未落地,在A股市場上,相關碳交易概念股已啟動熱身。
今年春節后,包括電力、環保、清潔能源等在內的相關行業走勢明顯跑贏大盤。其中,從事節能服務的新股南網能源成為今年第一只上漲達10倍的股票;從事自來水制售業務以及垃圾焚燒發電業務的新股順控發展,上市后也連續走高,其自2021年3月8日上市以來,至4月6日遭遇停牌核查期間,股價累計漲幅為869.80%;電力股長源電力(000966.SZ)和華銀電力(600744.SH),其股價在春節后也均翻倍。碳交易相關概念股的火熱程度可見一斑。
在碳交易市場加速推進之際,國內社保基金、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等也均在布局,多只涉及到碳中和概念的基金啟動發行。
在綠色產業基金領域,今年3月底,中國首只規模百億級的“碳中和”基金也宣布成立。該基金由遠景科技集團與紅杉中國設立,將投資和培育全球碳中和領域的領先科技企業。
據《財經》記者了解,基金業協會今年將啟動《綠色投資指引(試行)》修訂完善,以推動綠色投資基金的發展。
轉型挑戰:瓶頸與突圍
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當前的碳金融已超越圍繞碳市場的概念,而是達到了綠色金融的概念,王遙分析,因為這個目標可以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協同效應。
碳金融與綠色金融的交融,30碳達峰、60碳中和的承諾,在打開市場空間的同時,也在倒逼瓶頸突圍與創新。
而在周小川看來,要做好綠色金融、碳市場,迫切需要進一步使總量目標清晰化,并建立一套有關碳金融和綠色金融中的參數、指標體系及計量、測算的框架,這樣才能切實做好各項任務規劃和投資引導。
資本逐利。周小川認為,巨量投資不可能憑空而來,也不會憑號召就能實現,每項投資都需要導向,需要算賬,而算賬就必須有依據,需要碳市場給出信號,涉及大量與碳價格、研發風險投資有關的基礎數據和投資計量。如果既無總量信息也無碳價格信息,是很難讓人真正下決心投資。
近期,人民銀行副行長劉桂平透露,央行已經啟動建立全國性的碳核算體系。
亦有資深監管人士向《財經》記者表示,當前一個首要任務就是理順價格。全體社會必須清楚地認識到,要實現高質量的發展,就一定需要付出高成本。任何產品都是一分錢一分貨,想要好的空氣質量、好的水,那相應的排放肯定是少的,就得使用光伏發電、水電、核電等,成本必然不低。
而當前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在于,對價格進行補貼,導致價格倒掛,上述監管人士表示,“一定要依賴市場機制,讓價格真正體現它的環境成本。這其中,政府需要在某些關鍵環節里,把不利于市場發揮作用的制度性障礙消除掉,這樣才能實現真正、全面的綠色轉型。”
此外,授信政策變化背后,商業銀行信貸結構面臨調整,這將給金融體系帶來不小挑戰。接受《財經》記者采訪的多名監管、銀行業人士直言,全面的綠色轉型意味著金融機構不僅要支持實體經濟完成綠色轉型,也必須實現自身的全面綠色轉型。當前,最大的挑戰還是在于金融機構自身能力。
有股份制銀行高管向《財經》記者表示,能力的挑戰即銀行能否按照國家全面綠色轉型的要求,從制度設計、指標考核、經營方式、風險控制等方面做出相應的調整。以信貸政策為例,如何不斷根據國家要求,剔除高污染、高能耗企業,持續優化信貸結構,這是商業銀行必須思考的問題。
對于如何推動未來中國綠色金融發展,更多的研究人士認為,關鍵是要有更多的綠色資產,“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如果資產本身不是綠色的,很難去進行綠色融資,這也意味著實體經濟轉型迫在眉睫。
伴隨綠色金融發展,未來哪些機構可以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多位接受《財經》記者采訪的學者、業界人士形成了一個共識,這取決于金融市場的發展。一方面,如果把資產證券化放開一些,鼓勵機構開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這就能使銀行、評級機構、投資者、證券機構等參與進來,形成聯動效應。另一方面,伴隨碳市場后續發展起來,若覆蓋范圍持續擴大,也可以調動起各方的積極性。再者,若境外投資者的資本管制限制能再少一些,那么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相關業務也能得到進一步發展。
對于如何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緊迫任務,促進綠色金融的發展,劉鋒提出多項措施和建議:“一是應盡早建立相關立法,比如通過立法建立企業碳排放額度,包括如何測定,如何分配,誰來分配,定價機制,市場規則等,需要制定清晰的制度,不可有爭議。二是要解決投入及享受收益不匹配的問題,比如政府及市場應建立適當激勵機制,撬動民間資本。三是要重塑衡量經濟發展指標的標準,可以改革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運用“綠色GDP”等指標體系。”
除了全面的頂層設計,劉鋒認為,碳交易中的配額制也存在權力尋租空間,需要加以防范。“因為這一制度前期實行配額制,后期則實行市場化,這中間的政策套利的空間也是很大的。就如此前的煤炭配額一樣,配額制容易滋生權力尋租,要怎么確保碳排放配額制能夠有效的運作,這是對我們現行制度一些挑戰。”劉鋒對《財經》記者表示,碳排放配額如何公平分配?這是一個需要認真考量和謹慎解決的問題。
對此,周小川則認為,在配額總量約束下,如果讓市場供求關系來決定配額價格并實現市場分配,仍會實現有配額的一般均衡,即價格體系會有所移動,但仍是由市場體系所決定的,市場經濟基本框架仍可依舊運行。
(本刊記者馮奕瑩、實習生李子璇對本文亦有貢獻)
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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