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名老下屬相繼落馬后,退休5年的局長也被查
6月4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官方簡歷,薛紀寧生于1955年2月,1983年畢業于中央財政金融學院,1985年進入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歷任稽核局非銀行金融機構處處長、稽核監督局銀行一處處長、監管一司監管二處處長等職。
1999年,薛紀寧調任中央金融紀工委案件檢查二室主任,任職4年。2003年,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撤銷,薛紀寧調入新成立的中國銀監會任監察局副局長。
2007年,薛紀寧調任中國銀監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任職長達7年。
2014年,薛紀寧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巡視辦巡視員,至2015年3月退休。
“政事兒”注意到,半年前,薛紀寧的老下屬劉金明和賈奇珍先后落馬。
劉金明生于1960年10月,長期在內蒙古自治區工作,歷任烏蘭察布銀監分局局長、赤峰銀監分局局長、包頭銀監分局局長等職。2011年,劉金明調任內蒙古銀監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后任黨委委員、副局長。2018年,劉金明歷任內蒙古銀保監局籌備組成員,黨委委員。
2019年11月17日,劉金明被查。今年4月,劉金明被“雙開”。經查,劉金明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券),長期接受銀行機構高管安排的旅游和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插手干預被監管機構人事工作;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大肆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入股銀行機構謀利。利用職務便利為被監管機構和有關人員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指出,劉金明身為金融監管部門的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背離金融監管初衷,棄守監管職責,與被監管機構“親”“清”不分,甘于被“圍獵”,樂于當“內鬼”,對有關被監管機構野蠻擴張大肆放水,助推金融風險;破壞監管隊伍風氣、監管機構政治生態,造成隊伍管理、業務監管“雙失守”。
賈奇珍生于1963年1月,1985年畢業于內蒙古財經學院,先后在農業銀行包頭郊區支行、內蒙古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區分行、天津分行呼和浩特金融監管辦工作,2003年起先后任內蒙古銀監局政策法規處、合作處、非現場監管二處處長。
2009年,賈奇珍出任內蒙古銀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8年任內蒙古銀保監局黨委委員,至2019年12月被查。
薛紀寧簡歷
薛紀寧,男,漢族,1955年2月生,江蘇如皋人,197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7月參加工作。
1973年7月至1979年9月,江蘇如皋縣新民公社插隊;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中央財政金融學院金融系學習;
1983年8月至1984年3月,中央財政金融學院工作;
1984年3月至1985年8月,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工作;
1985年8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中國人民銀行稽核司三處副處長、江蘇鎮江分行副行長(掛職)、稽核局非銀行金融機構處處長、稽核監督局銀行一處處長、監管一司監管二處處長;
1999年12月至2003年11月,中央金融紀工委案件檢查二室主任;
2003年11月至2007年8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察局副局長;
2007年8月至2012年7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正局級);
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巡視辦巡視員。
2020年6月被查。
責任編輯:張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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