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忠:洞析金融科技發展與政策響應的思維范式

徐忠:洞析金融科技發展與政策響應的思維范式
2019年12月31日 13:43 第一財經

  原標題:洞析金融科技發展 與政策響應的思維范式 ——讀《金融基礎設施、科技創新與政策響應》

  作者: 徐忠 (金融市場研究人)

  編者按:第一財經研究院參與編輯的新書《金融基礎設施、科技創新與政策響應——周小川有關講座匯編》近日正式面世,引發全球相關政策制定者的關注。在科技重塑金融市場和生態、催生監管、發展和金融穩定政策思辨的當下,以開放和擁抱的態度,洞穿技術迷霧,深入思考未來的金融基礎設施架構、貨幣和金融政策選擇、市場結構和激勵模式等一系列核心問題,將決定中國未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金融穩定乃至社會秩序。本報特開設討論專欄,深入研討相關議題。今天刊出第一期。

  早在2016年我負責籌建上海票據交易所的時候,時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就提出,讓我們(我和時任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嘗試利用區塊鏈技術創建數字票據交易平臺。經過深入研究,我們就具體實施方案向他匯報。在現場,周行長提出了很多觀點,包括區塊鏈適合在票據、應收賬款、跨境支付等領域發揮作用,不要迷信金融科技;能否有用要靠實踐檢驗;作為全球第二經濟體的央行,人民銀行員工的工資待遇盡管比不上那些高科技公司,但仍需要有那么一批人去跟蹤了解最前沿的技術。現在回想起來,當時在很多人對這些新技術新領域不甚了解的情況下,周行長就已經對這些新事物有了一整套的想法,并做出了一系列精準的預判。

  匯編近年來周小川演講的新書《金融基礎設施、科技創新與政策響應》問世,使得這些觀點和想法能夠更系統化、更充分地展現到大家面前。這本書讀后余韻十足,令人掩卷深思,更在悄然間為我們打開了幾扇窗——洞析金融科技發展與政策響應的思維分析范式之窗。

  第一扇窗:金融與科技的關系

  本書開篇就點明,金融業本質上是一種IT產業?;谶@一基本判斷,就比較容易分析金融與科技的關系,以及信息科技和AI的作用。

  第一,看待金融與科技的關系,需要從縱向上把握歷史規律性。大家都知道,現代金融體系是經過幾百年積累形成的,在金融體系的演進過程中實際上吸收了幾百年間所涌現出來的各種科技創新。然而,并沒有任何一項新技術能夠完全顛覆整個金融體系。事實上,如果某一種科技創新在運用過程中能夠提高效率或者節約成本來幫助改進現有金融體系,那么這一科技創新就會融入現有體系。因此,迄今為止,科技創新不是顛覆了金融體系,而是經過實踐檢驗后逐步融入了金融體系。

  人民銀行數字貨幣推行的DC/EP(DC是數字貨幣,EP是電子支付)研發計劃,并不將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對立起來,而是通過實踐來達到支付體系的高效、安全和低成本,就是這一思路的具體體現。區塊鏈也不例外。同時,區塊鏈還有一些不太成熟的地方,有些事情也不能完全做到。有觀點認為區塊鏈要顛覆整個現代金融體系,實際是不可能的事。當然,這中間可能在某些方面是有一些應用,不否認它,但是也不要夸大它,尤其不要過分的迷信。

  第二,如何客觀認識信息科技問題。信息技術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一是不能完全解決激勵機制問題。如信息真實性核查作為“公共物品”存在“搭便車”問題,信息集中共享并不能保證信息的準確真實,從而違背激勵相容和“真實顯示原理”。二是不能完全實現資源配置優化問題。如“計算復雜性”原理已經從數學上證明,通過所謂用特大規模計算和信息集中去求解經濟體的資源配置優化是不可行的。即便信息高度集中成為可能,共享成為可能,最終仍需要依靠市場體制去解決資源配置的優化問題。三是信息技術不能將成本降為零。如信息處理和網絡的各項硬軟件研發、投資、運行、維護成本、將大量非結構化數據轉換成結構化數據的成本等。四是信息技術不能解決層級傳導問題。如中國從中央、省、市、縣、鎮、村等層次體系中,如何實現有效的、激勵相容的傳導。五是其他方面。依靠大數據等新技術,不能完全解決銀企關系、local information(本地信息)數據挖掘等問題。

  第三,如何認識AI在金融體系中的作用。在支付上,AI會一定程度上推動放松身份鑒定的規定;在遠程開戶上,仍需謹慎;在智能投顧上,可能有些缺陷,即近期的、短期的數據深度學習而得到的結論有局限性,但基本面分析和認識不太容易實現,這些都有待進一步研究觀察。

  第二扇窗:金融科技與政策響應的關系

  本書通過大量案例,深入反映了金融科技和政策響應之間的關系,為我們未來思考此類問題提供了一個基本分析范式。

  第一,不要迷信但要充分關注科技??萍疾荒馨蛱煜?,金融科技要有金融本質屬性,科技是服從于金融業務需求的。本書全面理性剖析了區塊鏈、分布式賬本技術(DLT)等新科技的長處和局限,也通過P2P網貸、電子支付、余額寶、數字貨幣、ICO等諸多案例探討了科技和金融需求相結合的新模式可能會引發的市場結構、金融穩定和相應的監管問題。從政策研究理論視角來看,本書的分析范式屬于“理性決策模式”,即決策者以問題為導向,設定目標并列舉出所有可能的解決方案,運用一系列科學方法對這些方案進行評估,同時預測可能達到的結果以及產生的問題,在逐一對比后,選擇最優方案。

  這些分析背后充分體現出人民銀行對科技創新的態度,即對新技術要敏銳,總體上支持,有所寬容。正是由于中國人民銀行長期關注并支持科技的發展,無論在金融基礎設施的發展,還是金融科技的應用,一直處于全球前列。比如大約五年前,人民銀行經過數輪慎重討論之后,決定研發央行數字貨幣,并將以前投在紙幣上的研究力量轉而投向對數字貨幣的研究,這也為中國在這一領域保持相對領先優勢奠定了堅實基礎。

  但這些新科技一旦運用在金融業,就要按照金融業監管的規則進行公平監管。對所有進入金融服務業的FinTech公司、BigTech公司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各種交易平臺等,應建立一種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并能保護消費者的監管政策環境。這樣我們就比較容易理解前期P2P網貸缺乏監管,問題不斷,爆雷不斷,后期加強監管,風險逐漸收斂,總體可控;相反,對第三方支付有監管,相對發展比較健康,在保持了金融穩定的前提下,中國擁有了全球范圍內最為廣泛運用的最先進電子支付系統。同樣,對ICO和比特幣的強監管,也是從投資者、消費者保護以及防止金融詐騙和避免過度投機出發的。

  第二,科技選擇路徑要依靠市場競爭來優化趨同。從政策實現路徑來看,改革思路大致分為漸進式和激進式(又稱“休克療法”)。漸進式改革認為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個不斷通過試錯、糾錯而優化趨同的過程,需要時間積聚改革動力,為進一步發展創造條件。激進式改革則截然相反,前蘇東經濟轉軌改革就屬于這一種思路。目前,關于如何發展央行數字貨幣,有兩種思路:一種屬于較為激進的,認為可以通過區塊鏈發展單層(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或者說央行直接對公眾發數字貨幣,這可能會導致金融脫媒,影響到競爭性商業銀行業務的作用,可能顛覆整個金融體系;另一種屬于漸進式的,認為可以發展雙層或多層數字貨幣,仍服從現有貨幣政策和貨幣政策傳導框架。具體實現方式上,技術的優化選擇要依靠市場和民間的力量,可以讓FinTech、 BigTech在內的科技公司和金融機構去競爭擇優,讓市場來決定。

  書中特地從央行視角來論述為何要審慎對待技術選擇的不確定性,因為這關系到央行的聲譽,關系到貨幣政策的聲譽。當新技術出現時,央行不宜充當“先知”,去替市場選擇技術,而應該建立競爭性環境,讓最優的技術順利凸顯和發展。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在金融科技選擇路徑上一旦犯錯,成本是巨大的。目前國際上提出監管沙箱,但說易行難,尤其在大國經濟能否設計出貨幣試驗的沙箱仍是一個挑戰。

  第三扇窗:金融科技政策頂層設計的關鍵點

  本書針對金融科技發展提出了一整套頂層設計的思維方式,例如充分利用市場力量推動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設計正向激勵機制,解決好政策博弈問題等內容,都值得反復思考,并運用到政策設計之中,從而更好地利用金融科技,來推動金融基礎設施發展、促進金融創新以及深化金融體系改革。

  一是如何設計好激勵機制問題。本書強調激勵相容,認為政策設計需要重點防止金融科技盲目發展可能帶來的一些扭曲。比如,要關注網絡效應和“贏者通吃”,防止吃利差、自融、資本炒作、利益輸送和交換、濫用普惠金融說法、數據出售和隱私泄露、暗網風險等等。好的激勵機制應該是一個連續政策,而不是二進制政策。政策設計者應當關注金融科技背后真正動機,通過設立正向激勵機制,鼓勵正確的動機,將激勵要放在科技發展上,要靠新技術實現效率和競爭力,同時將不良動機降至最低。

  二是如何避免政策博弈問題。要清醒認知科技公司推銷賄賂、打輿論戰以及政治游說的存在。在全球范圍內,都存在這些情況,如推銷者往往可能夸大自己科技產品的性能、必要性,以及產品可能產生的革命性、顛覆性變化等;試圖通過媒體和輿論、政治游說對政策產生影響等。

  同時,要防止與監管博弈或是監管套利,影響公平競爭和金融穩定。BigTech和FinTech作為金融服務業的新進入者,難免會存在一些既想做金融服務又不想接受監管的,這種進入者不但會對市場格局產生影響,也會對監管格局帶來重大的影響,需要重點防范其規避監管和監管套利行為。所以,對BigTech和FinTech的監管,金融管理部門也要敢于說“不”;否則就容易被其科技屬性誤導,不進行有效監管,最終會扭曲市場,產生金融風險。

  三是對于金融基礎設施可公私合營,民營機構或者BigTech公司也可參與,但需要約束條件。對于金融基礎設施以及經濟體系中其他公共基礎設施,參與建設的主體并不一定非得是公共機構,民營機構或者BigTech公司,都可以參與其中,可以是公私合營PPP形式。但參與主體需要滿足一些約束條件,即必須要有不謀己利的承諾以及服務公共利益和公共精神,同時監管方面也要跟得上,包括數據隱私、消費者保護、金融穩定、協調機制等要求,此外道德標準和倫理尺度都需要考慮到。實踐中,也不乏成功的案例。如征信系統,大部分國家是央行在辦,但美國等老牌國家是私人機構辦,由政府約束其行為。再如貨幣發行,中國香港發鈔是外包出去的,匯豐、渣打、中行三家作為發鈔行,香港金管局對發鈔技術環節和發鈔行有嚴格要求。從政策研究理論視角來看,這種思維方式恰恰把握住了公共政策的核心要素,即兼顧“效率”和“公平”,這也是研究公共政策設計的基礎。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據特定時期的目標,通過對社會中各種利益進行選擇與整合,在追求有效增進與公平分配社會利益的過程中所制定的行為準則。社會利益既包括公共利益,又包括私人利益,特別強調要去設計一系列服務于公共利益的約束條件,是為了防范出現利用公共基礎設施的優勢而去服務于私人利益。實際上,這種擔憂普遍存在于全球政策制定者之中。當下席卷歐洲和美國針對BigTech的數據隱私和競爭政策的調查就是明證。

  第四扇窗:面對未來的全球貨幣和中國應對

  本書解析和探討了加密數字貨幣,尤其是Libra這類的“全球性穩定幣”。在一位胸懷全球金融穩定、擁有改革情懷的中央銀行家眼中,新型數字貨幣需要關注的重要方面包括:

  一是新型數字貨幣是否支持央行系統、貨幣政策及其對經濟的總量調控及其傳導機制?理解了央行使命(維護幣值穩定和價格穩定、緩解經濟與就業的周期波動、防止非專業和短期動機的行政干預,以及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并以穩定謀福祉等等),就能理解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重要性。現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提供了總量和控制通貨膨脹、總量和控制資產泡沫之間的執行渠道。盡管這個框架目前面臨挑戰,但其改進應是連續函數。否則如果用新科技顛覆原有系統,若無法建立一個有效運轉的新系統,全球經濟和金融穩定可能就會出大問題。

  二是如何實現消費者隱私保護?如何執行微觀合規性和穩定性要求?例如就全球高度關注的數據隱私,如何運用、加工所獲得的大數據?消費者是否知情?是否有拒絕或刪除權?例如是否符合反洗錢、反恐融資的現行業務合規性要求?又如如何避免違約、無力清償、跑路、套現出境等機構自身穩定性方面的問題,甚至賭博業、毒品交易等暗網業務。

  三是準備金托管、測算,以及全球央行協調問題。對于100%準備金支持的穩定幣而言,準備金如何托管?如若未來和Libra類似的某種數字貨幣成為全球普及的支付性貨幣,有M0以后,就會有M1和M2,從金融穩定的角度計,準備金的測算以及一系列金融政策安排都需要央行來介入。此外全球貨幣的跨境支付需要有全球的協調機構,但現在并沒有一家全球的央行。盡管跨境支付、電子支付和數字貨幣能夠在效率上大幅向上提升,但最終能否安全高效運行以及落實反洗錢、反恐融資的要求等,涉及到有沒有全球性的權威機構或者全球央行之間進行協調。

  四是貨幣替代。如果Libra成功的話,對弱勢貨幣、不可兌換貨幣、發展中國家貨幣將有替代作用。因為籃子里還是以美元為主,所以人們產生了對美元化的擔憂。強勢貨幣在全球化過程中會侵蝕弱勢貨幣,這是一個必然現象。如果Libra之類冒出來且能夠普及成功的話,就可能會大大加速這一過程。而這對人民幣將是一個巨大挑戰。要應對Libra的挑戰,還是要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完善金融體系,讓人民幣成為強勢貨幣的一分子,并免受侵蝕與替代;隨著人民幣國際化的發展及逐漸擴大在SDR籃子中的比重,將涉及到很重要的政策選擇。

  不久前,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目前,國內區塊鏈大多集中在一些場景應用和加密貨幣上,在核心科技上存在很大的不足。認真研讀《金融基礎設施、科技創新與政策響應》一書關于觀察金融科技、構建政策框架和頂層設計的思路,避免政策扭曲,有助于真正將社會的資源和創新從吃利差、政策套利等方面轉移到鼓勵核心技術自主創新。

責任編輯:張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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