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銀行違規,高管被罰,本是很常見的現象。
但有這么一家農商行,剛完成改制開業不到一年,就接到了行政處罰,甚至董事長、監事長、行長以及兩位副行長也悉數被罰。
近日,阿爾泰銀保監分局公布了一批行政罰單,全部指向新疆北屯農村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北屯農商行)。罰單信息顯示,北屯農商行因“單一集團客戶授信余額超比例”、“違規發放貸款”,被“責令改正,并處罰款40萬元”;與此同時,該行董事長王廣成、監事長宋輝、行長李忠祥,以及覃世國和翟秋菊兩位副行長5人均被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北屯農商行2018年5月份剛剛獲準籌建,并在同年12月11日剛獲批開業。
剛“改制”開業不滿一年
實際上,北屯農商行前身為北屯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最早成立于1993年5月。
2018年5月18日,在北屯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基礎上籌建北屯農商行的請示,獲得了新疆銀保監局的批復同意。到2018年12月13日,新疆銀保監局批復,同意北屯農商行及北屯農商行12家分支機構開業,并核準《新疆北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屯農商行開業的同時,原北屯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自行終止,其債權債務由北屯農商行承擔。
資料顯示,北屯農商行注冊資本為1.5億元,法人代表為王廣成。
在核準開業的同時,新疆銀保監局還核準了王廣成、李忠祥、翟秋菊、宋興江、苗磊、王照輝、周麗萍董事任職資格,核準樊煜、王江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核準王廣成董事長任職資格。
高管方面,新疆銀保監局還核準了李忠祥行長任職資格,核準了翟秋菊、覃世國副行長任職資格。
此外,杜國龍、鮮紹杰、何靜、焦婷、李超、黃紅、王志鵬、趙建國、鄭楠、祃連發、李春芳、高鳳琴等12名支行行長的任職資格也獲得核準;徐忠齊符合農商銀行營業部負責人任職資格條件。
北屯農商行與5位董監高一共被罰71萬元
近日,阿爾泰銀保監分局公布了6張罰單,全部與北屯農商行有關,且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均為2019年10月11日。
上述罰單信息顯示,由于“單一集團客戶授信余額超比例”、“違規發放貸款”,阿爾泰銀保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對北屯農商行給予“責令改正,并罰款40萬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王廣成在擔任北屯農商行董事長期間,對該行上述違法違規行為承擔主要領導責任,被罰款8萬元;宋輝在擔任北屯農商行監事長期間,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監督不到位,被罰款5萬元;李忠祥在擔任北屯農商行行長期間,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直接領導責任,被罰款7萬元;覃世國和翟秋菊在擔任北屯農商行副行長期間,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直接管理責任,分別被罰款5萬元和6萬元。
也就是說,在此次違規事項中,北屯農商行與5位董監高一共被罰71萬元。
此外,北屯農商行的前身,北屯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曾在2016年和2018年先后接到中國人民銀行北屯支行的兩張行政處罰單。其中,2016年11月10日,北屯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未按照規定設立‘待報解預算收入’專戶”,而被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18年5月23日,北屯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比例交存款準備金”,而被罰款38259.19元。
責任編輯: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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