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端14億逾期之謎 誰的P2P?

錢端14億逾期之謎 誰的P2P?
2019年07月06日 12:56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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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錢端14億逾期之謎,誰的P2P?

  多位投資人向記者提供了大量錄音、圖片、視頻、文件等證據材料,試圖找到錢端與招行在2017年4月后一直保持合作,且其投資資金確實流向招行的證據。記者調查后發現可確認的是,招行小企業E家與錢端在2017年前確實一脈相承。

  從5月27日招行與錢端發布就雙方關系與資產逾期責任各執一詞的公告至今,錢端9000逾名投資者14億資產逾期仍未得到妥善解決。

  對投資人而言,應該稱為好消息的是,6月26日,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公安分局正式立案偵查。但更讓不少投資者無措的是,錢端與招行均以受害人自居,但誰才是責任方?投資人的錢究竟投向了哪里?向誰追索?這些問題目前尚沒有明確的答案。

  作為國內首例商業銀行與P2P間由合作走向決裂并出現大規模逾期的案例,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調查后發現,雙方真實合作關系、資產運作、資金投向等仍存在大量謎團。

  真相的揭開尚待時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近日以受害人的身份向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詢問目前案件進展,對方表示目前還處在信息收集階段。

  通過多位投資人、業內人士、相關公司提供的線索與回應,我們力爭從線索中將事件脈絡梳理清晰。

  從時間線說起

  如果不是硬“剛”招商銀行,在如今眾多平臺爆雷的時代,14億產品逾期不足以令這個此前默默無聞的平臺全國矚目。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企查查上獲悉,錢端(廣東錢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時間為2014年7月30日,經營范圍包括企業管理咨詢服務、計算機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軟件開發等,并不包含投資管理等金融服務權限。

  故錢端僅提供技術支持,而真正運營方為廣東網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而網金控股與招行的合作始于2013年。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13年9月,招商銀行旗下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小企業E家上線運行,而當時小企業E家的運營方同樣為網金控股。

  招行內部人士和多位投資人都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錢端與小企業E家一脈相承,但錢端的成立并上線表明小企業E家從招行正式分離,由完全獨立的第三方經營。招行成為錢端的合作方。

  2015年5月8日錢端以及移動端APP改版上線,該時間節點后的2015年也是不少投資人第一次知悉并投資錢端發布產品的時間。

  據投資人回憶并提供相關圖片素材,2015年招行通過官網鏈接、客戶經理營銷、微信宣傳、紙質和電子廣告投放等多種方式,大力推廣錢端APP理財平臺,宣傳材料中印有“招商銀行旗下理財平臺”字樣。而該產品的標的,主要為短期票據融資,當時產品期限較短,以15-45天為主,投資收益在4%-6%,保本保息,并由永安保險承保。

  此后直至2018年12月,錢端平臺產品出現首次逾期。2018年12月雖然出現逾期,平臺依然按照約定賠付延期兌付了的資產,直到2019年4、5月,才陸續出現大規模逾期。

  一位投資人回憶道,其第一筆逾期出現在2019年4月,上網查發現去年12月平臺就出現過一筆大規模的逾期。該投資人的這筆原定4月18號到期的資產逾期聲明中指出,因為融資方資金周轉問題延期兌付,最晚6月30日兌付,并以1.1倍利率作為賠償。直到5月,錢端陸續對投資人發布公告表明資產逾期,并稱與招商銀行違約有關。

  5月27日,招行公告稱該行已于2017年4月終止了與錢端的所有合作,目前招商銀行與錢端APP無任何關系。錢端馬上予以反駁,稱2017年4月后,招商銀行仍持續在錢端APP上發布、銷售投資產品,且一直對錢端APP各方面工作進行督導。

  2017年4月成為雙方爭執的關鍵時點。

  根據招行披露的2018年1月30日廣東網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給招行出具的《關于互聯網投融資平臺系統關閉及數據清除的說明》,顯示雙方合作運營的互聯網投融資平臺已于2017年4月28日關閉運行。

  但該極有力的證據并未使情況更明朗,錢端與網金控股方面均表示2017年4月后雙方依然存在合作關系,當時的聲明也是協商的結果,且據投資者提供的音視頻資料,錢端代理律師和相關責任人均表示,投資者的資金并未到錢端和網金手中,而是流向招行北京分行在中金開立的備付金賬戶。

  此外,錢端代理律師也對投資人表示,其投資人購買的產品并沒有一一對應的底層資產,而是進入招行的資產包,并存在資產錯配情況,這也是出現逾期的原因。

  關鍵的第四方

  雙方各執一詞,投資人難辨真相。但除了事件中關鍵的招商銀行、錢端與投資人三方,還存在一個第四方。

  在投資人持有的早期錢端理財產品的宣傳單上,除了招商銀行旗下平臺字樣,還有永安保險承保的關鍵信息。雖然在出現逾期的產品介紹與宣傳中,目前找不到有關保險公司承保的信息。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與永安保險取得聯系,并向其求證,在獲得的永安保險的回應中清晰呈現了永安保險、錢端與招商銀行的合作關系。

  永安保險表示,2015年其與招商銀行就招行小企業E家平臺的基于銀行承兌匯票質押借款的產品有合作,其合作對象為招商銀行。

  而當時合作的具體產品為“銀行承兌匯票質押借款保證保險”,具體模式為持票人將所持有的票據質押給投資人,向投資人進行融資,銀行受投資人委托負責票據的驗真、保管以及兌付,永安保險負責提供保證保險。

  但其與招行合作的保險產品僅限于有銀行承兌匯票質押的借款項目,且當時永安保險按照招行提供的項目清單進行承保,每一項目對應的投資人均為受保障的被保險人。

  這也意味著在2015年招商銀行與錢端合作的以票據融資為底層資產的理財產品確實有永安保險承保并提供保障,根據具體條款該產品可實現保本保息。

  但對三方是如何達成合作的,永安保險回應表示,“當時招商銀行開展該項目,招商銀行為確保投資人權益,需要保險公司向投資者提供保證保險,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找到我公司。永安保險考慮該項目均有銀行承兌匯票質押,且質押票據票面金額大于等于融資人借款的本息之和,同時票據驗真、保管、承兌責任又由招商銀行負責,風險相對較低,基于以上雙方找到合作的切入點,達成合作意向。”

  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也從錢端APP公開發布的產品介紹和投資人提供的逾期產品介紹中發現,出現逾期的產品介紹中并沒有永安保險承保的表述,其資產投向也并不明確。三方的合作是否還在存續?

  永安保險對此表示,因招商銀行業務策略改變,其與招商銀行就該項目的合作于2017年4月底全面終止,所合作的業務于 2017年9月底全部到期。而期間融資人本息之和的保額規模達227億元。而在雙方合作結束后至今,包括永安在內的市面同類產品,并不存在。

  永安保險的回應印證了招行公開回應中提及的此前與錢端合作的見證模式,并證實了募集資金正如當時宣傳所言,用于短期票據融資。但這是否就是招行與錢端合作的產品對公眾募集資金及其投向的全部?

  來自錢端實際控制人陳強和代理律師的說法是否定的,其均表示從投資人處募集的資金具體投向由招行主導,并存在資產錯配。

  一位來自國有大行對公業務人士提供的信息也部分佐證了錢端的說法,該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其在2015年7月做了一筆由招商銀行某分行提供的30億資金的一個月期同業理財。

  “當時在行內對方表示其資金來源為第三方募集,但在中午的飯局中對方具體表示這筆資金就是來自錢端。所以最近看到錢端逾期和與招行的糾紛相關新聞時我感覺有些驚訝。”他還告訴記者,當時與招行有同類合作的銀行不止一家,業務也并不只此一筆,但合作只進行到2016年,之后再也沒有相關業務。

  而合作中止的原因,與永安保險的表述一致,均為招行業務策略改變。

  根據該國有大行人士提供信息,招行在此前公告和聲明中表示的與錢端合作期間僅提供銀行見證業務的說法存疑。對此信息和相關疑問,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也向招商銀行進行求證,招行表示暫不方便回應。

  誰的P2P?

  14億資產究竟為何逾期、投向了哪依舊懸而未決。解答這一問題首先需要理清一個問題,錢端作為一個只具備信息發布和技術支持的平臺,誰才是業務背后真正的操縱者?

  投資人的茅頭和輿論幾經轉向,近期似乎更多指向招行。

  多位投資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提供了大量錄音、圖片、視頻、文件等證據材料,試圖找到錢端與招行在2017年4月后一直保持合作,且其投資資金確實流向招行的證據。

  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調查后發現,可以確認的是,招行的小企業E家與錢端在2017年雖有一脈相承的關系,但2017年4月之后繼續合作的可能性并不高。

  目前能夠找到的第三方導流平臺的小企業E家的產品介紹中稱,其為招商銀行為小企業傾力打造的開放式金融服務平臺,成立于2013年。而在當時媒體的報道中對小企業E家的特點和規模都有明確表述。

  一為作為信息中介平臺,金融服務不占用資本,不占用信貸規模,平臺只承擔打通資產與資金的職能,進行交易見證,不對風險兜底;二為收益較高,該業務開展后,RAROC(風險調整資本)收益水平、中間業務收益水平均有顯著提升。此外,媒體報道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其注冊會員數量已突破50萬,頁面瀏覽人數超過2億次;平臺存款沉淀超過1000億元。

  從中不難發現小企業E家的模式已具備早期P2P的特征。

  有一位同時為招商銀行早期資深員工的投資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這與招商銀行2008年以來的業務創新思路一脈相承。該人士指出,早在2008年招行某高層領導就提出了銀行和企業要更加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不用中間商賺差價,只要標的是真的、底層資產是真的,直接將項目發上來融資其實是利國利民的好事,這也就是最早的P2P形式。

  另據該人士指出,當小企業E家從招行徹底剝離出去,變為第三方的錢端,錢端就有了成為招行表外的可能性,甚至成為一個體外器官。雖然招行公告中指出只參與見證業務,但實際銀行端可操作的空間很大。他向記者舉例了早期銀行間存在的票據套利、同業套利案例,并指出通過這些方式招行可以獲取不菲的中間收入。

  但記者向招行和其他銀行業內人士問詢時獲悉,在2016年以前,隨著互聯網和金融創新的發展,整個金融行業都走過了相對激進的時期,銀行早期探路P2P的案例也不少見。但在2016年之后,隨著監管趨嚴,空間越來越少,尤其是國有行和股份行合規意識都比較強。所以即使招行存在早期參與P2P募集資金運營的可能性,在招行披露的2017年4月與錢端中止合作之后,繼續“頂風作案”的可能性較低。

  因此投資人中的另一派將懷疑的目光聚焦在錢端和網金控股身上,并將矛頭指向了兩者的實際控制人陳強。

  從企查查獲得的工商信息顯示,錢端公司的股東包括廣州鼎盛匯盈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伙),持股83.6%;北京和諧成長投資中心(即IDG資本,同為網金控股股東之一)持股12%,自然人陳鈺鍇持股4.4%。穿透看,鼎盛匯盈股東為馮敏、馮巍和陳俊杰,持股比例未公開。

  雖然目前的股東與關聯關系并未與陳強掛鉤,但查閱工商變更資料發現2017年5月9日之前,陳強一直為錢端的大股東,后將他本人直接持股及通過廣東網發行企業管理公司、廣州泓睿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間接持有的全部錢端股權“轉手”給了鼎盛匯盈。

  但中國裁判文書網一份合伙協議糾紛執行裁定書陳強證詞中,稱“廣州鼎盛匯盈資產管理企業的馮巍,僅僅是企業的普通職員而已(辦事人員),并不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據錢端代理律師與眾多投資人的證實,馮巍等人僅是代持了鼎盛匯盈,陳強仍為錢端實際控制人,而錢端發布產品的運營方網金控股大股東與實際控制人也為陳強。

  令投資人懷疑的是,陳強及網金控股負有大額債務,在5起法院裁決書中,陳強合計被判應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共8.33億元。不少投資人懷疑錢端2018年以后通過平臺以虛假項目進行了自融,而這些資金進入錢端公司賬戶后,實際控制人陳強或許挪用了資金。

  但這一猜測陳強本人和錢端代理律師均予以否認。錢端代理律師對投資人表示,投資人的錢絕沒有流入錢端、網金或陳強的腰包,并將相關證據悉數提交給警方,且陳強已在2018年向廣東金融局申請平臺的良性清退。

  有投資人認為,如果其存在故意欺詐與自融,則錢端與陳強一系列操作存在不合邏輯之處。

  真相仍待警方和相關監管部門給出結論。

  據21世紀經濟報道結合多方意見和信息分析,在錢端上線的早年,招行與其合作關系事實上較為密切。但隨著金融監管趨嚴與資管新規落地的預期,銀行與平臺都需要逐步進行良性的清退,合規經營。

  從目前14個億的資產與永安提供的曾經227億保額的差距可見,其規模已極大縮小。結合錢端代理律師給出的于2018年下半年申請了良性清退來看,目前出現逾期或是清退過程中此前風險的體現。

  一位銀行業資深業務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懇言,銀行業、金融業走過了不容易的10年。這10年回過頭去反思,必然存在冒進、套利等曾經大家習以為常,甚至當做是金融創新,但回過頭來發現其中蘊藏著大量的風險,需要撥亂反正的模式與產品。這一輪金融監管和資管新規給了所有機構甚至投資人教訓,教訓慘重,但必須經過這個撥亂反正的過程,需要方式方法,更需要時間和空間。

  “投資人不應該用自己的血汗錢來為前一輪的金融冒進買單,但如果沿用過去的模式放任不管,帶來的將是更可怕的系統性風險。資管新規必須堅決執行,打破剛兌必須堅決執行,面對已經爆發的風險個例,機構和投資人都應該從中學習經驗與教訓,研究如何安全地轉型。”他直言。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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