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
央行是否可以購買股票的大討論余溫未降,央行是否可以買國債的討論又熱鬧起來。
財政部官員稱“促進擴大國債在貨幣政策操作中的運用,推動實行國債作為公開市場操作主要工具的貨幣政策機制”,一石激起千層浪,央行是否可以買國債的討論隨即四起,有網友甚至將此比喻成央行要給財政部發“信用卡”。
此番言論被公開報道后的第二天,交通銀行(港股03328)首席經濟學家連平就指出,央行購買國債的行為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目前流動性合理充裕,也沒有必要通過央行購買國債的方式來大規模投放流動性。
不過,在探討央行是否可以買國債之前要分清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央行在國債發行的一級市場直接買,另一種則是央行在二級市場買。前者才不合法律規定,后者則在法律框架之內允許,且此前央行也實際操作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對政府財政透支,不得直接認購、包銷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但第二十三條也明確提出,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在公開市場上買賣國債、其他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及外匯。財政部此前發行過兩次特別國債,分別用于補充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資本金,以及作為中投公司成立的資本金——為成立中投公司發行的特別國債,就是由財政部定向發給農行,再由央行從農行手中購買的。
因此,財政部官員所說的“推動實行國債作為公開市場操作主要工具的貨幣政策機制”,應該主要是指央行在二級市場買賣國債。綜合市場支持方的觀點看,認同央行在二級市場買賣國債的理由主要集中為以下兩點:一是央行可以通過在二級市場與金融機構買賣國債,作為流動性投放的新渠道;二是央行在二級市場買賣國債,可以增加國債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完善國債收益率曲線,加大國債收益率曲線作為無風險利率對市場利率的傳導力度,以此達到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目的。
從國際經驗看,國外央行確實有過在二級市場買賣國債的經驗,如美聯儲在量化寬松期間,就通過在二級市場大量購買國債、住房抵押資產支持證券(MBS)等債券,達到巨額投放流動性、引導降低市場利率的目的。但對中國來說,一方面,目前央行進行流動性投放的工具依然較多,如通過公開市場逆回購、各種“粉”(MLF、PSL、TLF等)、降準等,加之與基礎貨幣投放需求相比,目前國債二級市場的體量依舊較小,當前通過買賣國債投放流動性的必要性并不大。另一方面,央行參與二級市場的國債買賣,雖然對于疏通利率傳導機制有一定效果,但究竟能否達到增加國債二級市場流動性的目的存疑,一旦央行作為交易對手在二級市場購買國債,其購買規模相比于金融機構必然是大額,至于大額交易對手的出現會增加市場的活躍度還是降低市場的活躍度,這一問題值得深究。
綜合來看,當前央行流動性投放渠道已較為多樣,通過在二級市場購買國債進行流動性投放的迫切性不強,目前國債已經在公開市場操作中發揮了作為主要抵押品的作用,但如果讓央行直接在二級市場買賣國債,容易給外界形成一種央行要為財政透支、效仿國外央行進行量化寬松的刻板印象,在市場預期不穩的情況下推出此舉,不利于引導市場預期。
責任編輯:張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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