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范圍內,多套可持續發展披露標準相繼出臺及不斷完善,為上市公司ESG實踐提供指引。10月12日,普華永道發布《2023年香港上市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調研》顯示,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對ESG管理和披露日益重視,在現行的聯交所披露要求下,多數ESG報告的結構和內容已趨于完善。
此次調研從各行業抽取共300家香港上市公司,從ESG報告整體披露、強制披露規定、環境范疇管理與披露、社會范疇管理與披露等維度對披露的ESG報告展開深入研究。
自2013年推出《ESG報告指引》以來,香港聯交所不斷審視其ESG框架和細則,推動發行人就ESG事宜做出高質量披露,促進上市公司在ESG及可持續發展方面的進程。
“在監管要求顯著升級的背景下,香港上市公司可考慮向投資者和利益相關方提供更豐富的ESG信息,ESG報告將助力香港上市公司的ESG實踐,將ESG議題融入企業整體目標與戰略,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價值。”普華永道中國ESG可持續發展披露和管理咨詢主管合伙人余潔雯表示。
根據調研結果,就披露程度而言,樣本企業ESG報告中所有《ESG報告指引》議題披露都趨于成熟,上市公司ESG報告披露完備度日益提升;其中,社會范疇議題披露成熟度最高,已達90%。普華永道中國ESG可持續發展披露和管理咨詢合伙人胡牡丹指出:“議題披露質量的提升顯示出香港上市公司ESG披露已超越合規的基本要求,向更高維的ESG管理目標、更系統的ESG管治、更深入的ESG管理和更優異的ESG表現邁進。”
今年4月14日,聯交所發布咨詢文件以征詢市場意見,建議強制所有發行人在其ESG報告中披露與氣候相關的信息,以及推出參考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氣候相關披露準則的新氣候相關信息披露要求,并擬將作為香港上市規則附錄27的D部分引入上市規則。聯交所建議的氣候相關信息披露規定涵蓋管治、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四大核心支柱,并詳細列出氣候披露要求。
調研發現,多數樣本企業已于報告中針對聯交所現行ESG相關指引所涉及的溫室氣體范圍1、范圍2排放量等氣候相關指標開展披露;對于范圍3排放數據、過渡至低碳經濟的轉型計劃等擬新增指標,樣本企業披露程度可進一步優化。由于范圍3排放量核算工作量相對較大、核算基礎相對較弱,所能搜集的數據完整性、收集到數據的數據質量等方面都存在挑戰,普華永道建議上市公司盡早著手準備相應的披露工作。
此外,調研還就香港上市公司ESG管理提供了綜合建議。首先,聚焦實質,系統開展ESG管治,健全ESG管理體系,完善包括ESG風險管理在內的ESG流程和內部控制,有效監督目標進度,并持續優化ESG報告機制與報告質量,縱深推進ESG管理。
其次,應時而動,科學開展碳排放核算、氣候風險與機遇識別評估、氣候情境分析、碳目標制定等,將氣候風險納入公司風險管理框架,并借助外部力量積極開展碳管理相關事宜,實現綠色低碳轉型。
再次,唯韌不斷,重視供應鏈ESG風險,加強對供應鏈ESG事宜的評估、管理和監督,注重探索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體系,增強供應鏈可持續性。
最后,數字賦能,借助數字化工具提升ESG報告、碳排放數據管理等事宜的效率,持續監測ESG指標趨勢,有效支撐ESG管理決策,促進ESG數字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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