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浙商銀行原行長劉曉春在某論壇演講中表示,不能因為用了技術,就把金融認為不是金融,不需要監管,不能用這種“白馬非馬”的詭辯方式來偷換概念。劉曉春進一步闡釋道,“無論用什么技術,提供的仍是金融服務,比如說到銀行來辦消費貸款,貸給你五萬塊錢,相信你只關注五萬塊錢是不是到你的賬上、是不是可以用,至于是用區塊,還是用大數據、云計算給你貸款,對你而言沒有什么關系,你也不會在乎,而且貸給你的五萬塊錢也不會因為用了科技而變成六萬塊錢,也不會因為用了科技你就不用還貸款了,所以金融依然是金融,金融應該要歸到金融的范圍內來進行監管。”
劉曉春在演講中還提到,“在2021年之后,如果在數字化轉型中老是喊技術口號、技術名詞,這就是欺騙。”
劉曉春舉例稱,技術最后都要運用到業務上,就銀行信貸而言,數據應該如何應用,現在應該來總結的是哪些數據和信貸風險是相關的?相關度怎么樣?以及,哪些數據在什么環境下才和信貸風險的相關度是緊密結合的。
以下是劉曉春演講實錄:
各位朋友下午好。剛才李行長已經對數據的應用發表了非常好的演講,我想從銀行的角度來談一些看法。
第一個概念,數字金融、金融科技、互聯網金融可能是金融發展史過程中的一段小插曲,從長遠來看,沒有互聯網金融,也沒有數字金融,因為這些技術都是一個公共性的技術,金融行業可以用,其他行業也可以用,最后金融行業會大量的數據化,基本上大家都會把這些技術應用起來,所以今后金融還是金融,不會再金融之外有另外一個數字金融,金融科技或者是科技金融。
第二個概念,無論用什么技術,提供的仍是金融服務,比如說到銀行來辦消費貸款,貸給你五萬塊錢,相信你只關注五萬塊錢是不是到你的賬上、是不是可以用,至于是用區塊鏈給你貸款,還是用大數據、云計算給你貸款,對你而言沒有什么關系,你也不會在乎這個東西,而且貸給你的五萬塊錢也不會因為用了科技而變成六萬塊錢,也不會因為用了科技你就不用還貸款了,所以金融依然是金融,金融應該要歸到金融的范圍內來進行監管。我們不能因為用了技術,就把金融認為不是金融,不需要監管,用這種白馬非馬的詭辯方式來偷換概念。
發展到現在,在2021年之后,如果在數字化轉型中老是喊技術口號、技術名詞,我認為這是欺騙,技術最后要運用到業務上,就銀行信貸而言,數據應該如何應用,現在應該來總結哪些數據和信貸風險是相關的?相關度怎么樣?哪些數據在什么環境下才和信貸風險的相關度是緊密結合的?但換了一個場合,換了一個環境,這個數據對于風險管理就沒有什么益處,這才是要總結的方面。
李行長講到怎么樣應用研發學習等等,首先要解決就是這些問題,數據跟信貸風險到底是什么關系?對確定客戶、確定信貸額度有什么作用?線上有用還是線下有用,或者說是線上線下都有用?這是我們要解決的問題。
另外要解決的是有哪些數據、哪些要素,可以對借款人還款產生強制約作用?放貸款的目的不是為了放貸款,目的是為了收回貸款,收回利息,原因是什么?是要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投資者是誰?是存款人,用存在銀行的錢去放的貸款,所以必須要保護存款人的利益,貸款要收回來。但通過一些數據的分析,借款人有還款能力,以前的信用記錄是比較好的或者是很好的,但很難說他后面的信用一定很好,技術沒有辦法提高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技術也不可能提高借款人的道德水準,所以必須要有強制約的條件才能夠讓他來還款,為什么要有抵押、擔保、質押,原因就在于當我沒有其他東西可以制約你的時候,我找到了制約的條件,但是我們也發現如果在線上,在一些供應鏈當中可能會找到一些制約的條件,但是這些制約條件需要有制度、法律來認定,說明在應用技術中、在金融創新當中,首先需要的是金融技術,創造的是金融產品,數據之間的關系是金融關系,需要的是金融知識去找到相互之間的聯系。
我們需要制度技術,這些強約束條件是需要制度、法律來認定的,區塊鏈上你說不可篡改,再不可篡改,也需要法律來認可,我們宣傳區塊鏈時講過一個故事,說年初和領導簽訂了績效掛鉤的辦法,于是以為全網廣播后領導就賴不了了,但是現在到年底了,因為今年有疫情,董事會開了一個會,說年初的績效管理辦法要改一下,是否可以改?區塊鏈上是不能篡改,但是這個管理辦法是可以改的,這是什么原因,這是制度的原因,而不是技術的原因。金融創新是需要金融技術、制度技術,最后才是科學技術,這是銀行要解決的問題。
隨著數字社會的建設,今后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行業,公共平臺會越來越多,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這些大型平臺怎么和社會相觸碰,和每個人相觸碰,和每一個行業相觸碰?我認為這個平臺是應該開放的,平臺是什么概念,就是讓平臺上的參與者互相能夠流暢的辦理相關的業務,在這個平臺上客戶需要辦理金融業務,就應該開放給金融機構來辦理,比如說去美容,美容結束了之后刷卡支付,既是美容店的客戶,刷卡一剎那也是銀行的客戶,而且刷卡的一剎那美容店也是銀行的客戶,美容店不能說她在這個店里面她就是我的客戶,她不能辦你的銀行業務,你的銀行業務必須通過我來辦。我認為這是錯的。這可能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如果這個制度安排不好的話,數字社會建設是建設不好的,那么也包括金融科技的發展也是不順暢的。
制度建設方面,我認為接下來的金融科技也好,銀行的數字化轉型也好,和公共平臺的開放度、或者是公共平臺不成為信息孤島、不成為中介,是很有關系的,這是需要有制度安排的。
銀行為實體經濟服務需要解決一些什么問題?客戶方面相對而言研究比較多的,對個人客戶、小微企業講得比較多,我想講的是對公客戶。現在有越來越多的集團信息,這些集團不會集在一個區域內,在全國各地甚至全世界都有布局,這和我們以前傳統的風險評估是不一樣的,傳統銀行風險評估局限在單獨一個企業的概率上考慮問題,以后雖然有集團也是把它當為一個整體來考慮授信的問題,但現在的集團地域上這么大、集團內部的行業也不再是單一的,許多集團內部有全資子公司,有合資、有參股、有控股、有合作的,所有制不同、法人不同,如何評估這些風險,銀行到現在為止沒有一種成熟的評估方法,現在集團不斷的在動態當中,也就是不斷的并購充足,今天這個子公司是這個集團的,明天可能就不是了,放貸款的時候是,等到放了貸款之后他又不是這個集團的子公司了,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這首先是一個金融問題,這么復雜的問題,金融科技技術能否幫助我們提高這樣的管理方式,找到許多數據之間的聯系關系,夠評估整個集團的風險,又能夠控制好每一個個體的風險,這是客戶方面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現在新興行業、新興產業很多,原來的信貸評估總體上是按照生產企業的投入產出概念來進行評估的,現在有些行業沒有辦法進行評估,比如文旅、動漫,不知道畫這個動漫花多少成本,這些成本花下去了之后,拿到社會上究竟是喜洋洋還是哪吒?這些都不知道,銀行現在沒有找到什么評估的方法。比如說今后的康養行業,生產東西還好說,但好多康養行業沒有辦法來評估。對于這些新興行業、新興產業,包括科創行業,以前講的項目貸款、技術改造貸款這些投入產出都是很明確,而現在的新興科技行業,不是說銀行不想支持,銀行拿了存款人的錢不敢支持,因為看不清楚,今后應該研究這些問題,而金融技術能否幫助銀行更好研究這些風險。
第三個問題是商業模式也好,或者是平臺經濟也好,這些和我們以前投入產出也是不一樣的,如何看待這樣一種風險也是需要研究的。
第四個問題是金融市場的多層次建設,毫無疑問對于企業而言有了更多的融資渠道,有了更多的投資渠道,但銀行角度而言,一方面是有了更多的競爭者,更重要的是對企業資產負債管理的風險評估復雜度提高了,這些年來那么多的債券暴雷、股票質押的暴雷,包括影子銀行的暴雷,就是因為金融市場多樣化,對企業的資產負債管理帶來了考驗,實際上現在企業資產負債管理能力沒有適應這樣一種金融市場的發展,造成了很多的風險。對銀行而言,怎么樣來評估這樣一些風險,怎么樣來收集這兒數據也是非常重要的。
這些都是客戶方面的。回頭來講銀行自身,銀行自身這張資產負債表也有了很大的變化,以前資產負債表中主要是存款和貸款,但現在在資產當中貸款只占了50%左右,有一些銀行50%都不到,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銀行的資產更多,再加上利率市場化、匯率市場化、新的會計準則、增值稅,這對于銀行的管理難度、復雜度、精細度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恰恰是金融科技技術大有用武之地的地方,是需要我們進一步開發、利用的地方。金融科技不僅僅是放貸款,放那些不該放的消費貸款,應該運用到這些正道上來,才是對的。我就跟大家分享到這里,謝謝大家。
責任編輯:張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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