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惑學生,福祿還要錯多久
海報中甚至出現背書包的學生形象,并輔以誘導性的宣傳詞,“學好數學 造福全家”“做好題,才有好成績”。
文/《財經國家周刊》記者 劉琳
電子煙竟能披上誘人的外皮,包裝成“無害”,俘獲年輕人?
近日,FLOW福祿電子煙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宣稱“一次性電子煙猛增40種口味”,在眼下的電子煙市場中,顯得格外高調。
在宣傳自家各種調味電子煙時,福祿極盡之所能,怎么夸張怎么來,“一吸入魂”“人間至香”“為生活賦予靈感”“年輕人想要的”……并赤裸裸地瞄準年輕群體。
但無論口味怎么新奇,宣傳角度怎么刁鉆,在全球范圍,調味電子煙都在成為眾矢之的。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即便披上水果、草本等鮮亮外衣,調味電子煙仍然對健康尤其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存在著一系列威脅。鑒于此,美國多個州已對調味電子煙發出禁售令。
國內針對電子煙的監管政策已在出臺前夕,福祿卻無視產品危害,在宣傳上極力誘惑年輕人,這樣的“猛操作”就不怕上“黑名單”嗎?
“這才是年輕人真正想要的”
回顧福祿成立以來的動作可以發現,它在推出各類新奇口味電子煙方面一直沒有停過腳步。
比如9月底,福祿推出冰啤酒等口味煙彈,中秋節又推出五仁口味煙彈。從2019年1月福祿微信公眾號的第一篇文章至10月10日的總共31篇文章中,有7篇是關于新型口味電子煙。在福祿官方微信公眾號的商城中,還可以看到更多五花八門口味的電子煙,抹茶、洋甘菊、堅果煙草,等等。
伴隨新品推出,其廣告宣傳更是新奇。“可以抽的月餅”“留住夏天”……顯然費了一番腦筋。
還有更露骨的,用夸張渲染的詞匯對電子煙口味、感受進行描繪。在福祿的不少微信公號文章以及宣傳視頻中,都出現了“一吸入魂”的廣告詞;在2019年4月推出榴蓮口味煙彈時,福祿將其形容為“人間至香,撲鼻來襲”。
福祿對自身品牌的定位同樣有意思,除電子煙品牌外,還是一家“為生活賦予靈感的好氣味制造商”。
更值得注意的是,福祿的部分新品宣傳,還帶上了一絲“健康”的味道。
比如,福祿在推廣斬鐵劍、白桃烏龍茶、助眠洋甘菊口味的文章中,將這三道產品指為針對三種情緒病的“三款神秘藥方”,具有提神醒腦、輔助戒糖、幫助入睡等功能。
在一些控煙人士看來,這些含有尼古丁、對健康明確有害的產品,反而被包裝成了有利身心健康的好東西,這很可能誘導本不吸煙的人士,出于戒糖、入睡或潤喉等原因,嘗試電子煙。
對青少年的誘導更為明顯。仍然以福祿最新發布的40種新增口味電子煙海報為例,海報以反復出現的排列組合數學公式為創意,花大量篇幅描述了如何運用排列組合公式得出36種混合口味的推理過程,并附以EXCEL表格。
整份海報甚至數次在數學公式等位置旁邊,出現了背書包的學生形象,并輔以誘導性的宣傳詞,“學好數學 造福全家”“做好題,才有好成績”。
回顧福祿的過往品牌推介,可以發現,這個電子煙品牌還有更多專門吸引年輕人的“套路”。
比如其6月發布FLOWSHOW廣告,借電子音樂PARTY,在現場推出“白桃烏龍味”舞臺氣霧裝置體驗。瞄準年輕人的廣告詞更是直接粗暴、毫不遮掩:“一次性把年輕人想要的都給你們,而且還是免費的”“這才是年輕人真正想要的放松,解壓,和人生消化”……
明知故犯?
不論如何包裝,披上怎樣的小清新外皮,都掩蓋不了許多電子煙是含有尼古丁的煙。
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原副院長、知名控煙專家吳宜群說,大部分電子煙產品含有尼古丁,卻從產品到宣傳沒有控制,一片亂象。
而誘導非吸煙人士成為新煙民,尤其是在宣傳中使用年輕化和時尚化元素,迎合年輕人審美品位和共同語言,正是電子煙,尤其是調味電子煙在國際上被詬病的重要原因,也是美國等對其舉起監管大棒的重要原因。
10月8日,美國蒙大拿州頒布了一項為期120天的禁令,禁止銷售調味電子煙產品,該禁令自10月22日起生效,蒙大拿州已經是近期美國第7個發布禁止銷售調味電子煙禁令的州;另據媒體報道,新西蘭衛生局局長近日也表示,政府正在制定一項法案限制煙草、薄荷和薄荷醇等口味的調味電子煙。
“電子煙對健康的影響還要進一步研究,但是它會吸引年輕人、未成年人吸煙,變成煙民,這是明確的。我們在這方面的監管基本空白,僅有的一些政策也難以落地。”吳宜群說。
福祿難道沒有意識到針對年輕人宣傳電子煙的問題所在嗎?
顯然不是,《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在福祿官方微信公眾號文章下方,看到其做出“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的標示,并用小字提示“電子煙對健康仍可能有害,尼古丁是成癮性物質”。福祿電商平臺上,有“未成年人(18歲以下)請勿購買本商品”的標示。
然而,即使做出這些標示和說明,福祿的一系列夸張宣傳,以及瞄準年輕人推廣的產品和營銷策略,仍然沒有受到約束。
在多位電子煙研究專家看來,在監管政策出臺之前,國內電子煙商家從產品到營銷的各個環節,都容易“放飛自我”。盡快出臺國家層面的監管法規,并嚴格落實,才是結束國內電子煙市場一片亂象的根本辦法。
針對福祿電子煙推出40種調味電子煙及其宣傳相關問題,記者聯系福祿方面采訪,對方婉拒采訪,并表示“如果政策標準出來的話,就一切以標準為準”。
關于正在進行當中的標準和監管政策,“我認為首先應該界定清楚,電子煙按什么分類進行管理,是消費品、煙草制品還是藥品。”吳宜群說,“如果可以證明電子煙確實對戒煙有幫助,那么就把它歸為藥品管理,不是作為普通商品來賣,那審批監管都要十分嚴格,肯定不允許隨便往里面添加香料來吸引人。”
在吳宜群看來,電子煙的當務之急是先作為煙草制品來監管。“傳統香煙不允許做廣告,也不允許促銷、變著花樣宣傳。這些也都應該成為電子煙的監管規范。”
責任編輯:鮑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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