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通化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銷售人員學歷不真實、銷售人員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不到位、編制并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憑證,受到警告并被罰款23萬元。
時任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中級副手王瑞,對公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內控管理不到位、編制并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憑證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3萬元。
時任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銷售企劃室負責人王健,對公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1萬元。
時任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人員管理室負責人馬琳,對公司銷售人員學歷不真實、銷售人員管理不到位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0.6萬元。
時任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內勤員工付迎毅,對公司編制并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憑證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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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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