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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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7日 17:09 中國證券報 | |||||||||
(四)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和復核 1、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基金份額凈值是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份額后的價值。本基金采用攤余成本法計價,通過每日計算
2、基金管理人應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估值原則應符合《基金合同》、《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工作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最近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并以加密傳真方式發送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對凈值計算結果復核后,簽名、蓋章并以加密傳真方式傳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公布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進行估值: 3、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和其他投資等資產。 4、估值方法 (1)本基金估值采用攤余成本法,即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協議利率并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或折價,在其剩余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或損失。本基金不采用市場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債券和票據的市價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在有關法律法規允許交易所債券可以采用攤余成本法前,本基金暫不投資于交易所債券。 本基金目前投資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銀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銀行實際協議利率逐日計提利息; 2)基金持有的回購協議(封閉式回購)以成本列示,按協議利率在實際持有期間內逐日計提利息; 3)基金持有的附息債券采用折溢價攤銷后的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計提應收利息; 4)基金持有的貼現債券采用購入成本和內含利息列示,按購入移動成本和到期兌付面值之間的收益,在剩余期限內每日計提應收利息; 5)基金持有的買斷式回購以協議成本列示,所產生的利息在實際持有期間內逐日計提。回購期間對涉及的金融資產根據其資產的性質進行相應的估值。回購期滿時,若雙方都能履約,則按協議進行交割。若融資業務到期無法履約,則繼續持有現金資產,實際持有的相關資產按其性質進行估值。 (2)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即使存在上述情況,管理人若采用上述(1)-(5)規定的方法為基金財產進行了估值,仍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 (3)為了避免采用攤余成本法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與按市場利率和交易市價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發生重大偏離,從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產生稀釋和不公平的結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市場利率和交易價格,對基金持有的估值對象進行重新評估,即“影子定價”。當"影子定價"確定的基金資產凈值與"攤余成本法"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偏離度的絕對值達到或超過0.25%時,基金管理人應根據風險控制的需要調整組合,其中,對于偏離度的絕對值達到或超過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編制并披露臨時報告; (4)采用本估值方法可能對基金資產凈值波動帶來的影響: 1)適用攤余成本法時,各估值對象的溢折價按剩余存續期、利息收入按剩余期限攤銷平均計入基金資產凈值; 2)適用影子定價法對估值對象進行調整時,調整差額于當日計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資產凈值可能產生相應的波動。 (5)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最新規定估值; (6)上述估值方法如有變動,基金管理人將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提前在指定的媒體公告。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放式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5、暫停估值與公告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財產價值時; (3)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凈值差錯處理 本基金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每萬份基金凈收益保留至小數點后四位,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保留至小數點后三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當基金的估值導致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小數點后四位以內或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小數點后三位以內發生差錯時,視為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資產估值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當基金管理人確認已經發生估值錯誤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應立即公告、予以糾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錯誤偏差達到基金資產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因基金估值錯誤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管理人對不應由其承擔的責任,有權向過錯人追償。 當基金管理人計算的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投資者或基金的損失,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投資者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投資者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按照差錯發生的具體情況,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由于一方當事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另一方當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能發現該錯誤,進而導致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計算錯誤造成投資者或基金的損失,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計算順延錯誤而引起的投資者或基金的損失,由提供錯誤信息的當事人一方負責賠償。由于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財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針對凈值差錯處理,如果法律法規或證監會有新的規定,則按新的規定執行;如果行業有通行做法,在不違背法律法規且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相關各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重新協商確定處理原則。 當基金管理人計算的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與基金托管人的計算結果不一致時,相關各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的態度重新計算核對,如果最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為準對外公布,如基金管理人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計算錯誤造成的損失以及因該交易日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順延錯誤而引起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有權向相關責任方追償。 三、基金賬冊的建賬和對賬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相關各方約定的同一記賬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對相關各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督,以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若雙方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經對賬發現相關各方的賬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并糾正,保證相關各方平行登錄的賬冊記錄完全相符。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四、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別獨立編制。月度報表的編制,應于每月終了后5日內完成。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個月結束之日起45日內,基金管理人對招募說明書更新一次。基金管理人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季度報告編制并公告;在會計年度半年終了后60日內完成半年報告編制并公告;在會計年度結束后90日內完成年度報告編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對報表蓋章后,以加密傳真方式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5日內立即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及時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10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報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45日內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現相關各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相關各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務處理為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公章或者出具加蓋托管業務部門公章的復核意見書,相關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基金托管人在對財務會計報告、半年報告或年度報告復核完畢后,需蓋章確認或出具相應的復核確認書,以備有權機構對相關文件審核時提示。 基金定期報告應當在公開披露的第二個工作日,由基金管理人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和基金管理人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五、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設立募集期結束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月最后一個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負責編制和保管。 六、爭議處理和適用法律 相關各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除經友好協商可以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提交爭議時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在上海,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相關各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按仲裁裁決決定。 爭議處理期間,相關各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 (五)托管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1、本協議相關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沖突。修改后的新協議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必要的核準或備案手續后生效。 2、發生以下情況,本托管協議終止: (1)《基金合同》終止; (2)因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其他事由造成本基金更換基金托管人; (3)因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其他事由造成本基金更換基金管理人; (4)發生《基金法》或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事項。 二十、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有權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 持有人交易資料的寄送服務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次交易,投資者可在T+2個工作日后通過銷售機構的網點查詢和打印確認單;每季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注冊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向本季度有交易的投資者寄送對賬單(賬戶類交易及分紅除外);每年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注冊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向所有截至年底持有本基金份額的投資者寄送年度對賬單。 (二) 信息咨詢、查詢服務 投資者如果想查詢認購、申購和贖回等交易情況、基金賬戶余額、基金產品與服務等信息,請撥打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1-61055000或登錄交銀施羅德公司網站(www.jysld.com)進行咨詢、查詢。 投資者請在其知曉基金賬號或收到賬戶通知書后,及時撥打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或登錄公司網站修改基金查詢密碼。 投資者可以撥打代銷機構和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投訴直銷機構或代銷機構的人員和服務。 二十一、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代理人的辦公場所,投資者可在辦公時間查閱;投資者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復制件或復印件。對投資者按此種方式所獲得的文件及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投資者還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jysld.com)查閱和下載招募說明書。 二十二、備查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批準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四)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 (五)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六)關于募集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之法律意見書。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