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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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7日 17:09 中國證券報 | |||||||||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 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上海市交通銀行大樓二層(裙)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金融大廈 法定代表人: 謝紅兵 成立日期: 2005年8月4日 注冊資本: 2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 持續經營 電話:8621-61055050 聯系人:劉葉 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128號文批準設立。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股東名稱股權比例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5% 施羅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30%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5%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經營運作規范,能夠切實維護基金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司董事會下設合規審核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兩個專業委員會,有針對性地研究公司在經營管理和基金運作中的相關情況,制定相應的政策,并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職能,切實加強對公司運作的監督。 公司監事會由三位監事組成,主要負責檢查公司的財務以及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 公司總體經營管理由總經理負責,下設內部控制委員會和投資決策委員會兩個專業委員會和三位總監:市場總監,分管產品開發及市場營銷;投資總監,分管研究、投資和交易;營運總監,分管人力資源、財務、信息技術及清算登記。此外,監察稽核由督察長協同總經理直接管理。本基金采用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團隊式投資管理模式。投資決策委員會定期就投資管理業務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基金經理、分析師、交易員在投資管理過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責任明確,在各自職責內按照業務程序獨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 截止到2005年10月20日,公司有員工40人,其中62%以上的員工具有碩士以上學歷。 公司已經建立健全投資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內部監察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員工行為準則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 主要成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謝紅兵先生,董事長,雙學士學歷。歷任交通銀行上海分行楊浦支行副行長、行長、靜安支行行長,交通銀行總行基金托管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吳偉先生,董事,博士學歷。歷任交通銀行總行財會部財務處主管、副處長,現任交通銀行總行預財部副總經理。 劉海紅女士,董事,碩士學歷。歷任交通銀行北京分行外匯業務處副處長(主持工作)、交通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總經理,現任交通銀行總行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 周翔女士,董事,學士學歷。歷任交通銀行信貸部貸款處副主管、主管、交通銀行信貸部風險資產管理處副處長、交通銀行風險資產管理部債權處置處副處長、處長,現任交通銀行資產保全部總經理。 雷賢達先生,董事、總經理,學士學歷,加拿大證券學院和香港證券學院榮譽院士。歷任巴克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寶源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曾任中國證監會開放式基金海外專家評審委員會委員。 葛禮達先生,董事,大專學歷。歷任施羅德集團信息技術工作集團信息技術部董事、施羅德集團首席營運官,現任施羅德集團亞太地區總裁。 孫祁祥女士,獨立董事,博士學歷,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博士生導師。現任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風險管理及保險學系主任。 王松奇先生,獨立董事,博士學歷。歷任中國人民大學講師、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北京創業投資協會常務副理事長、秘書長。 陳家樂先生,獨立董事,博士學歷。歷任香港科技大學金融學系副教授、教授,現任香港科技大學金融學系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尹寶玉女士,監事,學士學歷,高級經濟師。歷任交通銀行國外業務部總經理、交通銀行常務董事,交通銀行系統工會專職副主任、常務董事,交通銀行系統工會主任。 金玉鳳女士,監事,學士學歷。歷任海通證券有限公司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交通銀行信托部主任科員、交通銀行基金托管部綜合處副處長、交通銀行資產托管部客服服務處處長,現任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裴關淑儀女士,監事,雙碩士學位、金融風險管理師(FRM)。歷任寶源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資訊科技部主管、業務延續計劃的負責人。曾任中國證監會開放式基金海外專家評審委員會委員,負責營運及IT部分。現任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經理。 3、公司高管人員 謝紅兵先生,董事長,雙學士學歷。歷任交通銀行上海分行楊浦支行副行長、行長、靜安支行行長,交通銀行總行基金托管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雷賢達先生,董事、總經理,學士學歷,加拿大證券學院和香港證券學院榮譽院士。歷任巴克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寶源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曾任中國證監會開放式基金海外專家評審委員會委員。 吳建中先生,督察長,大專學歷。歷任交通銀行寧波分行副行長、行長,交通銀行風險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總經理、交通銀行寧波分行行長,黨委書記。 4、本基金基金經理 陳曉秋女士,碩士學歷。4年基金公司債券研究及投資經驗;曾任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略部和投資部研究員,負責債券及宏觀分析、債券投資。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主任委員:雷賢達 (董事、總經理) 委員:吳蕙(研究部主管) 陳曉秋(基金經理) 趙楓(基金經理) 趙春來(中央交易室代表) 上述人員之間無近親屬關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 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 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 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 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 編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7. 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 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 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 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 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 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證券法》行為的發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的發生: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 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諾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基金合同》行為的發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 5. 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其他法規規定禁止從事的行為。 (五) 基金經理承諾 1.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謀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六) 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 風險管理的原則 (1) 全面性原則 公司風險管理必須覆蓋公司的所有部門和崗位,滲透各項業務過程和業務環節。 (2) 獨立性原則 公司設立獨立的監察稽核部,監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負責對公司各部門風險控制工作進行稽核和檢查。 (3) 相互制約原則 公司及各部門在內部組織結構的設計上要形成一種相互制約的機制,建立不同崗位之間的制衡體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原則 建立完備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使風險管理更具客觀性和操作性。 2. 風險管理和內部風險控制體系結構 公司的風險管理體系結構是一個分工明確、相互牽制的組織結構,由最高管理層對風險管理負最終責任,各個業務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風險評估和監控,監察稽核部負責監察公司的風險管理措施的執行。具體而言,包括如下組成部分: (1)董事會 負責制定公司的風險管理政策,對風險管理負完全的和最終的責任。 (2)監事會 是公司常設的監事機構,對股東會負責。監事會對公司財務、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督。 (3)合規審計委員會 作為董事會下的專業委員會之一,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監察稽核制度進行檢查評估;審查公司財務,對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投資決策程序和運作流程進行合規性審議;對公司資產與基金資產的經營進行評估。 (4)內部控制委員會 作為總經理下設的專業委員會之一,內部控制委員會負責擬定公司風險管理戰略及政策,制定災難復原計劃及緊急情況處理制度。確保公司風險控制符合標準,就潛在風險與相關部門協調,審閱公司審計報告及監查情況。 (5)督察長 獨立行使督察權利;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就內部控制制度和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 (6)監察稽核部 監察稽核部負責對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和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察,并為每一個部門的風險管理系統的發展提供協助,使公司在一種風險管理和控制的環境中實現業務目標。 (7)業務部門 風險管理是每一個業務部門首要的責任。部門經理對本部門的風險負全部責任,負責履行公司的風險管理程序,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系統的開發、執行和維護,用于識別、監控和降低風險。 3. 風險管理和內部風險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內控結構,完善內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內控結構,通過高管人員關于內控的明確分工,確保各項業務活動有恰當的組織和授權,確保監察活動獨立,并得到高管人員的支持,同時置備操作手冊,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離、相互制衡的內控機制 建立、健全了各項制度,做到基金經理分開,投資決策分開,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之間的制衡機制,從制度上減少和防范風險。 (3) 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 建立、健全了崗位責任制,使每個員工都明確自己的任務、職責,并及時將各自工作領域中的風險隱患上報,以防范和減少風險。 (4) 建立風險分類、識別、評估、報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風險評估機制,通過適合的程序,確認和評估與公司運作有關的風險;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風險報告程序,對風險隱患進行層層匯報,使各個層次的人員及時掌握風險狀況,從而以最快速度作出決策。 (5) 建立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 建立了足夠、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如電腦預警系統、投資監控系統,對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進行全面和實時的監控。 (6) 使用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手段 采取數量化、技術化的風險控制手段,建立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數趨勢、行業及個券的風險,以便公司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對風險進行分散、控制和規避,盡可能地減少損失。 (7) 提供足夠的培訓 制定了完整的培訓計劃,為所有員工提供足夠和適當的培訓,使員工明確其職責所在,控制風險。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