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雙十一"嚴禁平臺不擇手段博眼球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雙十一"嚴禁平臺不擇手段博眼球
2019年11月05日 22:02 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雙十一”嚴禁平臺不擇手段博眼球

  中新網杭州11月5日電(張煜歡 胡海英)“雙十一”將近,一場網絡購物狂歡又將啟幕。針對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中易發高發的問題,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開“規范網絡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召集京東、快手、美團、拼多多、蘇寧、阿里巴巴等20多家平臺企業參會,提出絕不能不擇手段博眼球、打擦邊球,片面追求流量和銷量。

  當前,網絡經營活動中存在諸多突出問題,包括平臺把關不嚴,涉及侵權、售假;違規銷售處方藥、禁用藥、假藥;個人信息被違規收集、利用以及泄露、竊取等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規范網絡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現場。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供圖規范網絡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現場。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供圖

  “雙十一”將近,會議特別提出當前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中存在一些易發高發問題,主要包括以虛假折扣誤導消費者;促銷活動中進行虛假宣傳或發布違法廣告;通過“刷單炒信”虛構自身商譽或以惡意評價損害其他經營者商譽;限制平臺內經營者參加其他平臺的促銷活動,嚴重損害平臺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

  “網絡市場的健康發展要嚴格遵守《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履行法定責任,絕不能不擇手段博眼球、打擦邊球,片面追求流量和銷量。”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局將繼續密切關注相關行為,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會議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電子商務經營者開展網絡集中促銷活動提出多方面要求,提出網絡促銷活動參與方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主動履行義務,依法合規經營;平臺要嚴格落實主體審核和信息公示等基本義務,嚴格審核資質資格;平臺要積極落實平臺治理義務,履行法定責任;平臺要遵守“七日無理由退貨”等法律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外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還要求,平臺要公平有序競爭,不得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不得限制、排斥其他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同時平臺要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保障平臺的正常運行,禁止違背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

  會議提出,國內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做好集中促銷活動期間的監測監管工作,采取行政告誡、聯合座談約談等方式,督促網絡交易平臺落實法定責任,及時處置重點網絡交易輿情,警示違法行為,并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及時受理、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完)

責任編輯:覃肄靈

市場監管 雙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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