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商務部擬不再對豆油、菜子油和棕櫚油實施進口關稅配額管理
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7日電 據商務部官網消息,7日,商務部發布關于《關于修改<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稿》),中新經緯客戶端發現,《意見稿》中實施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的農產品品種與之前《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對比,少了豆油、菜子油和棕櫚油。
中新經緯客戶端查閱《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其中第三條規定,實施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的農產品品種為:小麥(包括其粉、粒,以下簡稱小麥)、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簡稱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簡稱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桐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條。
《意見稿》中涉及修改的內容共17項,其中將第三條修改為:“實施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的農產品品種為:小麥(包括其粉、粒,以下簡稱小麥)、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簡稱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簡稱大米)、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條。
中新經緯客戶端經過對比發現,《意見稿》中實施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的農產品品種與之前《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對比,少了豆油、菜子油和棕櫚油。
另外,《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中第四條規定,小麥、玉米、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擱油、食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分為國營貿易配額和非國營貿易配額。國營貿易配額須通過國營貿易企業進口;非國營貿易配額通過有貿易權的企業進口,有貿易權的最終用戶也可以自行進口。
羊毛、毛條實施進口指定公司經營。進口經營按原外經貿部《貨物進口指定經營管理辦法》(外經貿部令2001年第2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意見稿》中涉將第四條修改為:“小麥、玉米、大米、食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分為國營貿易配額和非國營貿易配額。國營貿易配額須通過國營貿易企業進口;非國營貿易配額通過有貿易權的企業進口,有貿易權的最終用戶也可以自行進口。”
中新經緯客戶端對比發現,豆油、菜子油、棕桐油三項不在《意見稿》的進口關稅配額之中。
《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中豆油、菜子油、棕櫚油、食糖、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由商務部分配。
《意見稿》中,將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食糖、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由商務部分配。”
中新經緯客戶端對比發現,豆油、菜子油、棕櫚油已經不在商務部進口關稅配額分配行列中。(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趙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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