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隔周三休”到“春節十天假” 這些放假建議你最支持誰?
華夏時報記者 馬維輝 兩會報道
導言
本屆兩會,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帶來了關于休假問題的建議。有人建議延長春節、清明假期,有人建議恢復“五一”長假,有人建議新增“七夕節”假期,還有人建議在不改變休假天數的情況下,建立錯峰休假、彈性休假的制度。
“建議把現行的每周雙休制度調整為一周公休一天,次周公休三天,形成‘1+3’循環休假模式。”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衢州市委書記徐文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無獨有偶,本屆兩會,除了徐文光,還有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帶來了關于休假問題的建議。有人建議延長春節、清明假期,有人建議恢復“五一”長假,有人建議新增“七夕節”假期,還有人建議在不改變休假天數的情況下,建立錯峰休假、彈性休假的制度。
他們的理由,也基本上大同小異,都是為了分散假期、緩解旅游高峰壓力,改變現在集中休假時“游客井噴、人流扎堆、景區超載、服務打折”的弊端。
春節假期延長到10天
在諸多關于假期的建議中,有關延長春節假期的建議最多。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農業科學院副院長趙皖平建議,春節假期應該延長兩到三天,以突顯對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與光大。
“在現有的七天假期中,返鄉者的寶貴時光大都花在來回的奔波中,真正能夠與親戚朋友們團聚聯絡的時間偏少。同時從國際上看,加拿大、美國、俄羅斯等國都將最神圣崇高的新年假期確定在十天左右。”趙皖平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清遠市人民醫院院長周海波也建議,可以將年三十納入法定假期之中,理由是這樣做有利于弘揚民族文化,樹立民族自信心。
“實際上,近年來除夕已成為‘黑假日’,很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在除夕這一天基本上進入了放假狀態,即使上班也是‘身在曹營心在漢’。”他表示。
相比前兩位代表,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教師發展中心研訓員吉桂鳳的目標更高,她認為清明節假期也應屬于被延長之列。
“中華民族自古重視血緣親情,清明祭祖是綿延數千年的習俗。清明返鄉祭祖,有利于會聚家風、哺育家人,有利于增進親情、牢記祖先。”她表示,“盡管該節日已經作為法定節日,但由于假期偏短,多數人來去匆匆,大量時間花在往返奔波中,使得節日所承載的深厚的文化底蘊和濃濃的家庭親情也就無法實現了。”
因此,她建議,春節應由現在的3天延長至6天,再通過調休2個周末,春節假期達10天,即從除夕至正月初九。清明節則由現在的1天延長至3天,再通過調休2個周末,達到7天。
恢復“五一”七天長假
除了延長現有的假期,還有代表建議新增加一些。
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鞍山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第二汽車分公司駕駛員謝金紅建議,應該恢復“五一”長假。
“全年僅有春節和國慶兩個七天長假,不能滿足實際需要。增加黃金周對于經濟的拉動是非常明顯的,小長假不但可以促進旅游服務業的發展,對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以及各行各業都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她表示,適當地增加一些假期,讓百姓有休息的時間,“休息好了,才能把活干好。”
因此,她建議恢復“五一”七天長假。
全國人大代表、亳州市體育局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陳靜則建議,應該將“七夕節”新增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理由是有利于傳承優秀中華傳統文化,引導樹立正確的婚愛觀,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她表示,當今社會仍然有許多離家務工人員,長時間不能和家人團聚,過著現代版牛郎織女的生活,應該通過立法的手段,將“七夕節”放假一天,搭起一座人間“鵲橋”,讓他們在七夕節這一天與家人團聚。
“家庭是社會構成的細胞,夫妻恩愛、家庭和睦直接影響著社會的穩定發展大局。當前人們投身社會主義建設,很多家庭夫妻經常處于分居或者不能經常在一起的狀態,將‘七夕節’設定為國家法定假日,能夠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對勞動夫妻的人文關懷,分離夫妻雙方在‘七夕’假期中可以見面,對于推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陳靜表示。
“錯峰休假,因戶施策”
除了延長或新增加假期,還有代表建議,在不改變休假天數的情況下,可以建立錯峰休假、彈性休假的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中冶建工集團混凝土公司攪拌運輸車駕駛員張紹勇建議,在年度放假總天數不變的情況下,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小長假前后可以加休3天,每次休6天,同時休假后面的3個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國慶節不變;春節加休3天,再在4、7、8、11、12月份安排5個5天小長假,也是通過“休假后面3個周六上班”的方式調休。
“這樣一來,全年就有五個5天假、五個6天假、一個7天假、一個10天假,每月都有長假,就可以達到分散旅游人數,促進旅游轉型增長的目的了。”他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蘇州大學校長熊思東則建議,應該建立錯峰休假、彈性休假的制度。
“現行的集中假日制度,造成出游時間過于集中,帶來一系列負面影響,主要表現為給交通帶來了極大的壓力、導致社會部分行業陷入了停頓、透支消費景區的接待能力等。因此,建議采用分時休假的辦法,由民眾在固定的休假天數中自主選擇休假時間,從而實現‘錯峰出行’。”他說。
他建議,政府要在堅持“總量控制、休假自主”的基礎上,通過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保障“錯峰休假”、“彈性休假”在全國范圍內的落地。同時,要加強引導和執法檢查,讓更多單位重視勞動者休假權利。
“可以根據不同行業的業務高峰期和低谷期‘因戶施策’。比如,機關、事業單位可以集中在3、4月年休假;學校可以集中在1、7、8月年休假;企業可以根據行業經營旺季淡季的差別,選擇在淡季休假等。”熊思東表示。
同時要建立輪班和補償機制。通過探索實行輪班機制,保障員工在享受“彈性休假”福利的同時,單位的各項職能正常履行。針對一些無法施行“錯峰休假”、“彈性休假”的部門,可以通過延長年假、經濟補償等多種形式對員工進行補償。
責任編輯: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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