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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十薈科技因不正當價格行為被罰150萬
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27日電 2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發布北京十薈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十薈科技)不正當價格行為案行政處罰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2021年3月10日以來,十薈科技通過“十薈團”平臺在其“江蘇城市圈”(江蘇省徐州市、連云港市除外的城市,以下簡稱江蘇區域)銷售商品時,存在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低于成本銷售商品的行為;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答記者問中指出,一是通過巨額補貼,以低于進貨成本價格銷售商品的“低價傾銷”行為。“十薈團”在沒有計入商品運營成本、倉儲成本、配送成本等支出的基礎上,低于進貨成本銷售商品,實際上遠低于經營成本銷售商品。持續通過降價、補貼等方式低于成本銷售商品,排擠競爭對手,搶占市場意圖明顯。多地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不少經銷商、批發商反映,“十薈團”低于成本大量銷售商品,嚴重影響其生存發展;二是利用欺騙性的語言、文字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如通過秒殺、直降等方式開展價格促銷活動,存在虛構原價、謊稱降價情形;通過價格比較方式開展價格促銷活動,但未準確標明劃線價格含義等行為。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提到,2021年3月3日,曾對十薈科技不正當價格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2021年4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召開行政指導會,要求各互聯網企業在一個月內全面自查,逐項整改,但十薈科技上述違法行為仍在繼續。經深入調查取證,確認相關違法行為屬實。鑒于其“違法行為嚴重”“社會影響較大”“屢查屢犯”等法定從重情形。
對此,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責令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二)項的不正當價格行為,罰款100萬元;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不正當價格行為,罰款50萬元;責令當事人“十薈團”平臺江蘇區域停業整頓3日(2021年5月28日0時至2021年5月30日24時)。
下一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繼續對社區團購市場競爭狀況保持高度關注,并鄭重提醒其他相關企業,創新無止境,經營有紅線。一定要敬畏法律、遵循監管,自覺守法依規經營,自覺維護經營秩序。千萬不要想當然地以為交了罰款就買到了“護身符”,這樣的“護身符”靠不住。互聯網企業有資本、流量、規模優勢,希望能夠自覺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把更多精力放在技術創新上,放在產品和服務的開發上,放在與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合作共贏上,放在給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和消費體驗上,共同促進平臺經濟行穩致遠、繁榮發展。 (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蔣曉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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