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應聘椰樹需以房抵押”:企業“霸王條款”于法無據
真正可怕的,不是一些企業明顯歪樓的價值觀,而是它們可以明目張膽漠視甚至蔑視員工的個體權利,且對法律常識一無所知。
這大概是今年最霸氣的招聘了——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市場官方微信公眾號“海南直聘”發布,8月19日,海南椰樹集團有限公司發文為“職業經理學?!惫_招生。招收條件中提到,應聘征者需遵守兩點承諾才能被錄取。
應聘椰樹,一要承諾做到“兩不”:忠誠不謀私,顧事業不顧家;二要承諾終身在“椰樹”服務。要寫承諾書,承諾以房產作抵押,離開“椰樹”以房產償還,防止將“椰樹”作為跳板、作為“鍍金”、學到經驗后跳槽。
看到這樣的要求,我的第一反應是:椰樹不是做飲料的嗎?什么時候改做抵押貸款了?不對,這更像是“抵押貸人”。這就好比兩個人結婚,男方要求女方拿出一套房子做抵押,以后如果離婚,房子就收歸男方了。而從“忠誠不謀私,顧事業不顧家”的要求中,我們也可以明顯感受到某些走火的價值傾向,什么時候顧事業跟顧家要這樣對立起來了?
我們經常強調,一家公司的管理要人性化,要把員工當人,而不是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但是現實中,一些企業不僅在心里把員工當作“賣身的家丁”,竟然還堂而皇之地寫入了招聘公告,令人大跌眼鏡。
要求“以房抵押,終身服務”,難道說,在今后的工作中,無論椰樹的工作環境和工作壓力如何,對員工利益有怎樣的侵犯行為,員工都得忍著憋著?尊重員工,最基本的就是要尊重員工的法定權益,這本是常識,但從如此霸王條款來說,這家企業顯然并不是這樣想的。
我國《勞動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此外,“終身服務”的說法也是無稽之談,無論是《勞動法》還是《勞動合同法》,都明確勞動者有辭職的權利。
職場本該是一個平等自由的交易市場。公司覺得員工不合格或者犯錯誤了,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公司規定解聘員工;員工干得不舒服了,或者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公司侵犯了,也可以自主離職。這種雙向選擇都不能被捆綁,企業不能沒收員工的“辭職權”。
其實,單方面要求員工終身服務的邏輯,只需換個立場,一擊即破。如果企業可以如此要求員工,那反過來講,員工可不可以要求入職后,公司簽個承諾書,如果以后辭退員工,就賠償員工一套房?
說句不吉利的話,椰樹就敢保證公司能夠比員工活得更久嗎?這恐怕又是一個未知數,至少在招聘公告中是沒有體現的,也無法體現。
真正可怕的,不是一些企業有這些明顯歪樓的價值觀,而是它們可以明目張膽對員工的個體權利表示漠視甚至蔑視,對法律常識一無所知。無論是“以房抵押”還是終身服務,都限制了應聘者的擇業自由和辭職的權利,在法律上根本就站不住腳。
面對這樣的招聘,我倒是不怎么擔心應聘者,因為它恐怕吸引不來幾個應聘者。我擔心的是那些已經在職的員工,如此露骨的“企業文化”,實在令人心憂。
與歸(媒體人)
責任編輯:戚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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