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騰”之爭
騰訊與今日頭條再掀大戰(zhàn)。1月23日,抖音發(fā)布聲明稱,新用戶無法正常以微信授權的方式登錄并使用抖音。隨后有媒體指出抖音被騰訊“封殺”的真相系頭條系產品侵犯用戶隱私,挑戰(zhàn)微信規(guī)則底線,這才頻頻出現登錄異常。26日,微信發(fā)布公告,明確禁止外部鏈接的測試、誘導行為。對重復多次違規(guī),惡意對抗的主體,微信將采取階梯式處理機制,進行更嚴格的處理,包括但不限于下調每日分享限額、限制使用微信登錄功能接口、永久封禁賬號、域名、IP地址或分享接口。公告中特別點名違規(guī)APP,包括:“今日頭條”、“網易云音樂”、“滴滴出行”、“京東”等。
正方
微信封殺抖音是捍衛(wèi)自身的“護城河”
此次微信封殺的不只是抖音,還包括“滴滴出行”“京東”“網易云音樂”等。只不過這兩年來,頭條與微信之間由于直接競爭關系,屢屢發(fā)生矛盾,此次微信“封殺”及頭條“反封殺”也更受外界關注。
對于擁有十億用戶的微信來說,牢牢把持線上最大社交及內容分享入口,就是在構建自身的“護城河”。而包括抖音在內的眾多其他互聯(lián)網平臺,之所以要想盡辦法通過微信轉發(fā)、朋友圈分享等路徑,打入微信“內部”,也在于在各種互聯(lián)網工具中,社交軟件的用戶黏性更強、用戶轉移成本更高、規(guī)模效用最明顯。
微信是最大的線上社交及內容分享入口,而由此為基礎,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延伸到其他領域,比如支付領域,當年的微信紅包直接危及支付寶,由此引發(fā)了這幾年的“紅包大戰(zhàn)”。滴滴當年之所以打退包括UBER在內的一眾對手,其重要原因之一,也在于與騰訊聯(lián)姻,借助微信的社交力量快速獲取大量用戶。而拼多多等社交電商的崛起,更證明了社交本身潛藏的跨界發(fā)展巨大潛力,其用戶價值尚有大片可開發(fā)空間。
而頭條正借助短視頻和信息流,成為微信目前最大的競爭對手。曾有數據顯示,頭條的1.2億用戶平均每天使用頭條APP74分鐘,超過了微信的用戶平均使用時間(66分鐘),也因此,微信通過重啟微視來搶奪短視頻市場,通過剛上線的“看一看”來切割信息流蛋糕。面對競爭,微信封殺抖音、頭條就是要捍衛(wèi)自身的“護城河”。
在此之前,阿里下架蘑菇街、美麗說,蘋果應用商店下線拼多多、搜狗等數百款應用,更多入駐平臺只能服從其打賞30%抽成和禁止熱更新的“霸王條款”,其內在邏輯都是一脈相承:我的護城河不容侵犯。而這也間接揭示了互聯(lián)網的深層次問題:開放、透明更多適用于互聯(lián)網起步階段,一旦某個領域形成巨頭,就很容易走向對內開放與對外封閉,只服務于合作伙伴與用戶,對于其他具有潛在競爭或直接競爭關系的互聯(lián)網平臺,往往會采取封殺手段。
而對于頭條來說,批駁微信“壟斷”,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兩種,一種就是搜集相關證據,向監(jiān)管部門主動投訴舉報。這在之前不乏先例,易到就曾經舉報快的與滴滴合并涉嫌行業(yè)壟斷。另一種就是盡快建立足以替代微信的社交產品,比如剛上線的多閃,從而為用戶提供更充分的選擇,可以對微信用腳投票。
對于頭條投訴微信涉嫌“壟斷”,業(yè)界及監(jiān)管部門也應行動起來,探討互聯(lián)網企業(yè)“護城河”的邊界到底在哪里?如何厘清企業(yè)作為平臺的自我管理權限、與法律法規(guī)之間是否存在矛盾沖突,又該如何加以處理?從而推動互聯(lián)網行業(yè)的法治化建設和長遠發(fā)展。
□楚天(財經評論人)
反方
微信禁止外部鏈接傷害的是用戶利益
1月26日,微信發(fā)布公告,明確禁止外部鏈接的測試、誘導行為。對重復多次違規(guī),惡意對抗的主體,微信將采取階梯式處理機制,進行更嚴格的處理,包括但不限于下調每日分享限額、限制使用微信登錄功能接口、永久封禁賬號、域名、IP地址或分享接口。公告中特別點名違規(guī)APP,包括:“今日頭條”、“網易云音樂”、“滴滴出行”、“京東”等。
微信這么做底氣何在?從用戶數量來看,不可否認的是微信確實可以算是國內社交“之王”,堪稱國內社交軟件的霸主。但霸主地位也不是不可撼動的,2019年伊始,國內社交領域就迎來一場“圍剿”大戰(zhàn),馬桶MT、多閃和聊天寶“圍剿”社交領域一家獨大的微信。
一家獨大甚至壟斷是市場機制大敵,為何這么說?一是一家獨大會破壞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轉,最終破壞市場規(guī)則,影響整個市場的發(fā)展。二是一家獨大式的打壓、封閉、凍結創(chuàng)新,影響市場活力。
微信所謂禁止外部鏈接誘導行為,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遏制打壓對手的創(chuàng)新。最終將會阻礙中國在新技術上的創(chuàng)新步伐。
微信要有清醒認識:首先,微信目前已經達到幾億用戶等級了,達到這個等級后微信不是自己個體的事情。不可不考慮用戶便利性等體驗,完全圍繞平臺自身利益去為所欲為。
微信的一切行為都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監(jiān)管部門會監(jiān)管,用戶會評判,合作伙伴利益也必須考慮。
筆者認為,微信禁止外部鏈接誘導行為,直接傷害的是幾款APP開發(fā)者的利益,而根本性傷害的是用戶的利益。
其次,微信要維護好用戶的體驗。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對新科技公司更適應。諾基亞、柯達曾經多么輝煌,但在智能手機的沖擊下,“帝國大廈”也幾乎瞬間倒塌。這些,希望能給微信敲響警鐘。
筆者認為,監(jiān)管層不能對“頭騰大戰(zhàn)”坐視不管,應該有所作為。督促放開市場,確保創(chuàng)新活力永存,消費者利益不被侵犯。
放開市場,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開放國際市場,形成外部競爭壓力和創(chuàng)新動力。
二是國內科技公司應該抓住機會,在客戶已經對微信審美疲勞的情況下,順勢而為出臺幾款社交軟件,相信應該會占領一部分市場。
□余豐慧(財經評論人)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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