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貨主播獲官方“認證” MCN機構風口下迎考

帶貨主播獲官方“認證” MCN機構風口下迎考
2020年07月07日 01:02 新浪財經綜合

  原標題:帶貨主播獲官方“認證” MCN機構風口下迎考

  來源:北京商報

  7月6日,人社部聯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發布9個新職業,其中互聯網營銷師下的“電商主播”“帶貨網紅”等有了正式稱謂“直播銷售員”。隨著直播帶貨市場的持續升溫,優質主播更是供不應求,被視作“主播培訓營”的MCN機構獲得了更多的機會,但亂象與風口并存。主播與MCN機構之間的糾紛、直播行業的消費“坑”,都是擺在MCN機構面前的挑戰。

  職業正規化

  7月6日,人社部聯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發布了9個新職業,其中在互聯網營銷師下增設了“直播銷售員”的職業,人們熟知的“電商主播”“帶貨網紅”從業者有了正式的職業稱謂。

  在北京市社科院首都文化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看來,通常情況下,新職業的產生需要有兩個前提,即市場有大量需求和國家對此有了一定的標準。現在直播銷售員的產生,是國家的一種倡導、導向,同時也是有關部門將要對行業進行治理、推動行業規范化的信號。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0月,成都、北京、上海、杭州等十個城市成為全國首批網絡主播持證上崗試點城市。目前,這些城市中的在播主播,和將要涉足該行業的準主播,都需要取得《網絡節目主持人崗位合格證》后才能正常工作。

  “賦予主播正式職業稱謂對于電商直播行業也有著深遠的影響”,投融中國聯盟合伙人、瑞麗星學院金牌教練梅峰認為:“給主播一個正式的職業稱謂代表著行業得到了國家的認可,對整個行業的輿論導向有積極意義。同時,職業正規化意味著與主播相關的工作和產業也可以得到發展。比如培訓主播的學校、為直播提供攝影等技術支持的人員等,都會得到更多的機會。”

  MCN機構兩極分化

  目前,高熱之下的電商直播仍處于快速發展的階段。據Frost & Sullivan此前發布的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網紅產業規模已達2534億元,2022年則有望達到5253億元。而CNNIC就網購方面公布了一份用戶持續增長的數字,并稱截至2019年6月,我國網絡購物用戶規模已達6.39億,較2018年底增長2871萬,占網民整體的74.8%。在網購需求以及網紅經濟的帶動下,電商直播的市場空間不言而喻。

  本次“主播轉正”意義非凡,職業的正規化將吸引更多人加入電商直播行業。作為個人的主播往往需要專業化的支持,MCN機構將借此獲得開拓培訓業務、簽約更多主播的機會。當下,MCN機構發展越來越迅速,據《中國MCN行業發展研究白皮書》顯示,中國MCN機構已從2015年的160家發展到2019年的超過2萬家,艾瑞咨詢預測,2020年中國MCN市場規模將達115.7億元。

  然而,盡管直播行業未來仍有著千億元級別的增長空間,同時早在2018年主播薇婭便能實現年收入3000萬元,帶貨銷售額達7億元,但目前在電商直播中布局的MCN機構卻已呈現出兩極化的發展趨勢,真正能實現盈利的只是少數。

  有公開數據顯示,此前國內的MCN機構中,虧損的比例在80%左右,但如今已變成90%虧損,能獲得盈利的只有10%。而包括被稱為“中國網紅電商第一股”的如涵控股,也未能逃離虧損的處境。據如涵控股今年6月公布的2020財年業績顯示,報告期內凈營收為12.959億元,同比增長19%,但歸屬凈虧損則為9250萬元,較2019財年凈虧損7320萬元有所增長。

  “MCN機構的大量增長,令主播的需求量大幅增加,但此時不能忽視的是,用戶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優質渠道及內容資源也是稀缺的,這便意味著真正能處于金字塔頂尖的主播是稀少的。但為了爭奪快速發展下的市場紅利,MCN機構紛紛入局并招攬更多主播,擴大自身規模,在競爭加大的背景下,即使機構自身擁有處于頂端的優質主播,其他處于中下端的主播也會向下拉整體的經營情況,更不用提那些本身就沒有頭部主播的機構。”投資分析師許杉如是說。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競爭愈發激烈,MCN機構若想培養出新的頭部主播以帶動自身的經營,難度會越來越大。中信建投TMT首席分析師武超則曾在日前對外發表自己的觀點:“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大量的資本已經涌到該領域,現在MCN已經開始出現一些分化了,頂級網紅和普通網紅之間的差距已經拉得非常大,成為頂流的可能性已經下降。對一些特別小的、剛開始起步的MCN公司,我抱有比較謹慎的態度。”

  專業度有待提升

  在行業呈現出分化態勢的同時,經營不規范、頻頻與主播發生糾紛等問題也困擾著MCN機構。截至7月6日,以“主播”作為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檢索,所涉及的民事糾紛案件數量總計1993件。北京商報記者統計發現,在最新發生的100個案件中,有62個案件涉及主播與MCN機構的糾紛問題,案由主要涉及法律關系定性糾紛、解約與違約糾紛、知產與競業限制糾紛等領域。

  例如,吉林省捷銳通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徐某勞動爭議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主播徐某于2019年2月26日已經與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但該公司始終未與徐某簽訂勞動合同。2019年7月30日,主播口頭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但捷銳通公司拖欠徐某2019年8月的工資和2019年6月及7月押金不予支付,徐某多次向捷銳通公司追討未果,于是訴至法院。

  某MCN機構市場經理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部分MCN機構只是看到了市場的火熱,但卻并不掌握市場資源與經驗,本身資質較差,但為了能夠簽約主播,便會為對方“畫餅充饑”,到該提供資源時,卻拿不出應有的東西。與之相對應的是,部分主播為了能夠獲得更多資源,也夸大自身的業務能力,到該交出成績時也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在多方面因素下,使得雙方糾紛不斷。

  對于主播與MCN機構糾紛頻發的問題,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錢鈞建議,主播與MCN機構簽約時應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不能抱有僥幸心理:“認為簽約時模糊的問題可以日后解決,或主觀上認為違約承擔的損失不大而不仔細斟酌條款,可能會為日后的糾紛埋下隱患。雙方都遵守契約精神才能夠從根本上減少糾紛。”

  目前,電商直播仍是新興事物,行業存在亂象,MCN機構若要改變自身的經營情況,提升專業度是必不可少的。且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直播電商購物消費者滿意度在線調查報告》顯示,有37.3%的受訪消費者在直播購物中遇到過消費問題。據錢鈞了解,目前暫無針對主播作出的具體法律規定,但有協會出臺的行業規范。淘寶等電商平臺也有針對直播的規定,并會對違反規定的賬戶進行刪除內容、凍結權限、扣除賬戶積分等懲罰。

  而MCN機構通過培養主播、為主播介紹工作后與主播分成獲利,帶貨能力越強的主播商家越愿意付高價雇傭,帶來的收益也就越大。因此,MCN機構在培訓并管理電商主播的過程中,更加重視培養主播的營銷能力。

  沈望舒強調:“我們一直以來非常強調關于全生命周期的治理,在不斷加速規范化的電商直播行業中,MCN機構應當意識到,當消費者因為主播的言行利益受損時,他們作為代理人、操盤手也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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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覃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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