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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劍指中國清潔能源(19)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11:46 中國石油石化雜志
法國海難調查部門認為,“埃里卡”號船體年久失修、嚴重腐蝕和船員駕駛不當是事故的主要原因。道達爾集團的辯護律師辯解稱,船只的船體本身就存在“不易察覺的裂痕”,道達爾集團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雇用了這艘油輪,而當時,這艘油輪擁有很好的信譽,船只的所有者和意大利船級社為這艘船開具了適航證明,這讓公司對這次航行充滿信心。 但是,法國法院仍然判決道達爾集團負重責。據悉,道達爾集團受到的指控包括污染海域、故意未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等。 專家分析,按照常理來看,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并非道達爾集團本身,道達爾集團只是一個供貨者,應該說對事故不承擔直接責任。“盡管如此,法國人卻認為這樣的判決結果合情合理。因為在法國人眼中,生態環境是無法用價值來衡量的。道達爾集團作為原油的直接生產者和銷售者,也就是直接受益者,理應對因自己的產品造成的環境破壞擔負責任。” 誰污染誰負責。法院還認定,油輪的所有者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并被罰7.5萬歐元。法律判決對事故的所有責任主體,都起到了重要的警示作用。 環保人士認為這一判決具有里程碑式意義,可以為今后處理類似原油泄漏事故提供參考。法國前環境部長多米妮克•瓦內說:“判決傳遞的信息是,允許廢船下水航行的責任人必將付出代價。”法國國務部長兼環境與可持續發展部長讓-路易•博洛認為,這一判決邁出了重要一步。他表示,“責任意識是可持續發展的核心”。 雪球效應 顯然,正是由于此前法定罰款上限低,也沒有法律強制懲罰,不足以制裁、震懾和遏制環境違法,導致一些企業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忽視安全運輸石油的重要性,進而也忽視了對環境責任的承擔。 因此,對污染環境的石油巨頭道達爾,法國法律視其造成的損害施以巨額罰款,避免出現企業“污染環境者不負責”的不正常現象,推動了世界環境的治理工作。 “我們希望這一審判能夠在世界上形成滾雪球效應,大的組織都能為破壞環境負起責任來。國際海事法應做出修改,以使那些雇用油輪的大型國際公司為他們所雇用的油輪出事負全責,”法國綠色和平組織負責人雅尼克•加多特表示。 環保主義者希望,這項判決能夠輻射開去,不管是誰,只要是違法生產、運輸等造成生態災難的,都要負法律責任,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30年前我們就開始了這場戰爭,讓制造污染的人為污染買單,而現在,這場戰爭終于結束了。”80歲的阿爾芬斯•阿里澤爾表示,她曾經領導過向一艘油輪所有者索賠的斗爭。 隨著一些國家石油進口量持續上升,海上運輸量的增大,海上泄油風險在逐步增大。中國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近年來我國的石油進口量大幅增加,2007年我國的石油進口量已經達到1.96億噸,其中90%以上通過海運進入我國。 因此,道達爾集團此次因油運引起的污染賠償事件對我國石油公司而言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一方面,我們的石油公司可以吸取前車之鑒,建立健全自己的應急反應基地和大型設備庫,一旦發生海上泄油事故,我們可以及時清理污染物,將污染的損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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