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董希淼
什么樣的互聯網金融才算是“規范有序”的呢?第一,互聯網技術與金融業務深度交融。第二,有利于促進實體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三,金融創新與適度監管齊頭并進。第四,提升行業自律能力。第五,加強消費者教育。
10月1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金融企業座談會,恒豐銀行董事長蔡國華等參加會議,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王祖繼等匯報了相關建議。
李克強總理在會上強調,金融與實體經濟密切聯系、互促共生,要繼續推進金融改革,有效服務實體經濟。他提出,改革開放是推動金融發展的強大動力,要放寬金融行業準入,加快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和民營銀行,鼓勵互聯網金融依托實體經濟規范有序發展。
李克強總理十分關心互聯網金融,這是大家都知道的。2014年3月,他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及互聯網金融;今年3月,在全國人大會議上他用“異軍突起”來形容互聯網金融,并要求“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而這次,他則是對互聯網金融提出更具體的要求:一是要求“依托實體經濟”,二是要求“規范有序發展”。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填補了傳統金融的市場空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金融抑制”現狀。作為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的一部分,互聯網金融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和擴大就業發揮了積極作用,應該給予充分肯定。
但是,當下互聯網金融的多種模式,并沒有將服務實體經濟作為基點。比如“余額寶[微博]”,雖然風風火火,培養了老百姓的理財意識,但也間接地推高了銀行的負債成本,進而推高整個社會的融資成本;比如P2P網貸,幾乎成了高利貸的網絡版,對于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并沒有幫助。隨著越來越多的機構進入這一領域,互聯網金融行業反而成為資本競相追逐的支點、非法集資叢生的漩渦。
所以,總理在這個時候強調了,要求互聯網金融要回歸到服務實體經濟這一根本宗旨上來,自身還要注意規范有序發展。
那么,什么樣的互聯網金融才算是“規范有序”的呢?我認為,“規范有序”的互聯網金融,應當具備以下幾個特征:
第一,互聯網技術與金融業務深度交融。隨著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科技進步與發展,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通過社交網絡、電商平臺等迅速積累客戶群體,快速了解客戶的需求和偏好,并在此基礎上創新產品和服務,滿足客戶需求,提升客戶體驗,用金融將更多客戶帶到一個“好的社會”。
第二,有利于促進實體經濟和社會發展。金融是社會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互聯網金融的根本使命,在于更加有效率地將貨幣、資金配置到經濟部門和個人,快捷、普惠地服務于實體經濟和社會發展。互聯網金融應減少經濟活動中的信息不對稱,覆蓋長尾市場,提升小微企業和個人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
第三,金融創新與適度監管齊頭并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需要實現創新與監管并行。美國互聯網企業的創新思維和技術并不落后于我國,但其互聯網金融發展有序,重要的原因在于美國對于可能對金融市場造成流動性沖擊的業務或吸收公眾存款的業務,都有著明晰而嚴格的監管底線。
所以,引導互聯網金融在規范有序發展的基礎上,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需要做好鼓勵創新與防范風險的動態平衡,堅持促進發展與加強監管的有機結合。前些年,我國互聯網金融在寬松的政策環境下恣意生長,而下一步則需要在引導和規范方面做更多文章。
總理提出要求了,那么下一步該采取哪些措施呢?我認為,監管部門和從業人員都需要付出努力:
第一,設定嚴格的底線法則。金融本身具有風險屬性,而互聯網金融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交織往復,需要從法律和監管角度堅持嚴格的底線法則,建立良好的風險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機制,設立平臺退出和破產清算制度,建立資金、數據第三方存管機制,構建有效的協同監管機制。
第二,堅持清晰的業務邊界。互聯網金融可以跨界合作,但業務邊界不能模糊。比如,互聯網支付應定位為支付服務中介,堅持小額、快捷等原則;股權眾籌融資應定位為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融資方應為小微企業;P2P網貸只能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服務,其性質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等。
第三,完善征信體系建設。互聯網金融業務開展,必須依托于一個覆蓋面廣泛、數據真實有效的社會信用體系。要下大力氣,進一步完善包括征信體系在內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為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提供底層支撐。
第四,提升行業自律能力。發揮“軟法治理”作用,通過有效的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制訂經營管理規則和行業標準,推動機構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明確自律懲戒機制,提高行業規則和標準的約束力,營造誠信規范發展的良好氛圍。
第五,加強消費者教育。向大眾普及互聯網金融知識,培養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引導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在了解產品特性、權衡風險與收益之后做出合理的投融資決策,避免消費者由于輕視風險而遭受損失。
日前,央行[微博]等部門印發《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后,互聯網保險、第三方支付等監管細則陸續出臺,股權眾籌如何規范需要《證券法》修訂后才能明確,現在大家翹首以盼的是關于P2P網貸的征求意見稿。
據說,P2P網貸監管細則已經幾易其稿,年前公布于眾是大概率事件,主要內容可能包括:平臺不得設立資金池、需在銀行進行資金存管、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等等。
或許,很多掛羊頭賣狗肉的所謂網貸平臺要哭暈在廁所了:這還讓不讓人活了?!
但不管怎么樣,他們一下步需要面對的是:P2P網貸野蠻生長的時代過去了。
總理都說了,要“規范有序”發展嘛!
(本文作者介紹:恒豐銀行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新浪微博:東行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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