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時間7月26日,戴姆勒集團官方網站公布,公司的董事會和監事會已經批準了其新公司組織架構。
新公司組織架構將戴姆勒集團“一分為三”,分為轎車、卡車及移動出行三大板塊,各板塊成立三家獨立的法律實體,分別為梅德賽斯-奔馳集團、戴姆勒卡車集團和戴姆勒移動出行集團,此次重組將是戴姆勒集團十年來規模最大的企業變革。
新組織架構得到董事會的批準后,仍需要股東的最后批準,下一步,新組織架構將在2019年5月22日戴姆勒集團的年度股東大會上提交股東批準,預計到2020年1月1日新的組織架構就能實現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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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費用或超120億元
戴姆勒集團將此次公司組織架構的大變革稱為“未來項目”,在得到董事會批準后,“未來項目”也進入了其實施階段。
實際上,戴姆勒集團已經成立了轎車、卡車和移動出行的獨立法人實體。2017年10月,戴姆勒集團宣布大規模集團結構重組后,轎車和卡車業務已經分別成立了獨立的法人集團——梅德賽斯-奔馳集團和戴姆勒卡車集團,而移動出行板塊只是將原本獨立的戴姆勒金融服務集團更名為戴姆勒移動出行集團。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戴姆勒集團提出重組,更多是為深入實施新組織架構,畢竟組織架構的改變不只是分別成立法人就行,更加復雜的是組織分拆、人員安排、雇員利益協調、稅務問題等。
戴姆勒集團董事博多·烏伯(Bodo Uebber)表示:“新組織架構涉及在60多個國家700多家子公司之間的重新分配。”
重組完成之后,梅德賽斯奔馳集團將擁有17.5萬名員工,戴姆勒卡車集團將擁有10萬名員工,而戴姆勒移動出行集團則有1.3萬名員工。
戴姆勒集團稱,2020年前,重組產生的一次性費用將達“高個位數”億歐元,即5億-10億歐元之間(約合人民幣39.5億-79億元),這包括法律要求重組所產生的稅收費用,也包括戴姆勒集團在國際市場上重組全球業務的投資;另外,“未來項目”的實施也將在今后幾年產生額外的運行費用,在2020年前,這些費用將逐年增加,峰值達“低個位數”億歐元,即1億-5億歐元之間(約合人民幣7.9億-39.5億元)。
《國際金融報》記者粗略估計,到2020年,即使按最低費用計算,重組費用也至少超50億元人民幣;如果按峰值計算,重組費用超120億元人民幣。
除上述費用外,此次重組還涉及很多隱性成本,雇員的利益協調便是其中一項。
與管理及總務委員會(類似工會)有協議的雇員利益協調是阻礙“未來項目”實施的一個重要因素,為解決這些利益糾紛,戴姆勒集團推出三大措施:
一是就為養老金義務提供資金達成協議,據悉,2017年第四季度,戴姆勒集團從流動資金中撥款30億歐元建立了德國員工的退休基金;
二是戴姆勒集團將統一利潤分享獎金延長至2025年;
三是在2018年至2024年期間在德國投資350億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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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更靈活和集中
早在去年10月,就有消息稱,戴姆勒集團選擇重組是為了應對自動駕駛等顛覆性技術對行業的影響。
戴姆勒集團董事長迪特爾·蔡澈(Dieter Zetsche)稱,戴姆勒一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績,另一方面也面臨著空前的挑戰。
雖然成本巨大,但是戴姆勒集團還是堅定地選擇了重組。博多·烏伯表示:“我們非常仔細地考察了新組織架構的利弊,得出了利大于弊的結論。新組織架構下,我們將集中精力,增加企業責任,保護我們的協同效應和規模經濟。”
戴姆勒方面稱,新的組織架構將使戴姆勒集團的結構更加靈活和集中。
梅賽德斯-奔馳轎車、戴姆勒卡車和戴姆勒移動出行的運營業務將各自獨立,這樣將擁有更明確的業務側重點、獨立的企業責任和更高的價值創造潛力,而且它們將能夠進入更加細分的市場。
迪特爾·蔡澈解釋道:“‘未來項目’是我們戰略的一貫延續。我們正在重塑我們的組織,使戴姆勒在技術上、文化上以及結構上,都處于未來的最佳位置。所有這些變化的核心是我們在世界各地的客戶的需求,有了新的結構,我們將能夠為他們提供更適合他們需求的移動解決方案。”
而母公司戴姆勒集團將行使公司治理、戰略和管理職能,并提供跨部門業務服務,這還將確保各實體之間的協同作用與以往一樣。作為一家控股公司,整個集團的融資責任將繼續由戴姆勒公司負責。
值得一提的是,戴姆勒集團此次的重組并沒有分拆上市的打算,戴姆勒強調戴姆勒集團是集團中唯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沒有計劃剝離個別部門。
記者 肖逸思
責任編輯: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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