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吳綺玥)濱江集團今日午間公告,因公司與深圳市安遠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遠控股”)之間深圳龍華區安豐工業區地塊城市更新改造項目未能推進,公司已經決定退出該項目合作并要求安遠控股歸還本金總額為11.6 億元的融資款。因安遠控股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還款計劃。公司已經于近日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已經收到受理案件通知書并已于4月19日預交了全部案件受理費用。
公告顯示,公司向安遠控股提供本金11.6 億元的融資,包括以8.6億元收購《光大信托-安遠集團單一資金信托》項下信托受益權,和向安遠控股提供的一筆3億元資金支持。最新,公司請求解除與安遠控股、深圳濱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深圳新潤先科有限公司之間于2016年11月28 日簽署的合作協議書;判令主債務人安遠控股立即歸還融資款本金以及截至2018年3 月21日的未付融資/借款利息和公司為訴訟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合計130692.02萬元,并以每日38.67 萬元標準支付自2018 年3 月22 日起的欠款利息至債務全部還清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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