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 (記者 姜沁詩)日前,財政部發布《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下面簡稱通知),標志著醞釀多年的稅延養老試點的落地。長盛基金認為,雖然這次范圍有限,抵扣額度有限,但對個稅遞延在我國推進和養老第三支柱的發展具有深遠影響。
第一、公募基金跟進,第三支柱養老發展駛入快車道。本通知規定,試點結束后,有序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范圍,養老目標基金有望納入個人商業養老賬戶投資范圍。公募基金管理人作為我國養老金管理的主力軍,將深刻影響整個養老格局,一年的試點階段,為公募基金行業留下一年的準備時間。2017年7月4日,今年3月2日,證監會發布《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指引》對于養老目標基金的產品類型、投資策略、投資比例及運作方式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公募基金已經開始參與第三支柱養老的資產管理。
第二、稅前抵扣額度相對有限,但影響深遠。根據《通知》,可稅前抵扣額度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對于年收入低于20萬者可享受抵扣額度為收入的6%(不到每月1000元);對于年薪超過20萬者可全額享受每月1000元的額度,對應的可遞延稅收約為每月250元。
雖然就單個個體而言抵扣額度有限,但為今后進一步全面推行提供了實踐經驗,并且當全國推廣后總量不容小覷。參照美國個稅遞延和養老金發展的經驗,養老金在股票市場上直接和間接的市值占比達26%,公募管理資產中的47%都來自補充養老金,隨著這一步的邁出,將對我國養老第三支柱發展和公募基金發展意義深遠。
第三、五部委聯合發文,政策力推養老第三支柱。為推進第三支柱的發展,我國一直在探索第三支柱養老產品的稅收優惠政策,且有十年之久,但一直未取得實質性突破。近期,政策對第三支柱養老加快推動,第三支柱養老發展明顯提速。今年2月9日,人社部、財政部會同發改委、國家稅務總局、人民銀行等部委、證監會、保監會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工作,而本次《通知》五部委同時發文,意義非常,足見政策力度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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