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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證券活動的變色記:警惕美麗外衣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5:33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華觀發 從“蘭州證券黑市”到之后的“一級半市場”, 過去10年來,非法證券活動的每一次演變都會讓不明真相的投資者眼花繚亂。 2001年9月,就在各方還為“蘭州證券黑市”得到有力查處擊節叫好的時候,“一級半市場”、非法中介、非法咨詢等新的非法證券活動又悄然出現。 作為與證券市場相伴而生的非法證券活動,一種形式遭到嚴厲打擊后,新的形式又會很快冒出來。非法證券活動的反復性決定了不同歷史時期,犯罪形式都會變換不同的重點。 但正所謂“萬變不離其宗”,只要我國證券市場不斷向前發展,投資者隊伍素質不斷提高,無論非法證券活動如何“變色”,都將“無處藏身”。 “蘭州證券黑市” 引起全國震驚的“蘭州證券黑市”,注定成為我國非法證券活動初期的典型案例。 2001年2月,蘭州春節的喜慶氣氛還沒有消退,一系列金融集資詐騙案的黑幕漸漸被揭開。這一系列案件以股票交易作為詐騙手段,涉及非法公司達15家。其中,僅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交起訴的13家,就涉及受騙群眾1300多人,涉案資金7366萬元,損失3935萬元。 案件暴露后,甘肅證監機關、公、檢、法等多部門第一次聯合介入到單一的證券犯罪案件中。當年9月,“蘭州證券黑市”系列案件中的王成、徐繼蘭、徐繼峰等人以集資詐騙罪和非法經營證券罪陸續受到死刑、無期徒刑不等的嚴懲。 經過檢方的調查,每一個案件中,雖然犯罪手法略有不同,卻有著極其相似的犯罪特點。即以開辦公司為幌子,超范圍經營,非法斂錢;在電腦中安裝虛擬股票交易系統,以高比例融資、單人單機為誘餌,吸引不特定人投資炒股,騙取錢財;以收取手續費、印花費、虛假融資利息和強行平倉為手段,非法斂財。 檢方認為,涉案公司設立的是虛假股市,從事假融資、假報單、假成交和強行平倉,并以收取“手續費”、“融資利息”和“虧損平倉”為借口,騙取投資人的錢財。“股民”們在所謂的“股市”中,玩著沒有實際意義的數字游戲,其實資金并沒有掌控在投資人的手中,而是被挪用或被侵占。 法院最終認定,被告人以優惠條件吸引投資人,秘密設立股票交易市場,進行虛假股票交易,所得資金或借給他人使用,或被揮霍。這種行為以非法交易為手段,非法融資為最終目的,主觀上具有占有他人財產的目的,構成集資詐騙罪。 “假股市、假報單、假成交、真詐騙”,一位地方證監官員在談起這起早期非法證券活動時表示,只要投資者稍有投資知識,就能避免上當受騙。“相對于此后出現的‘一級半市場’陷阱,‘蘭州證券黑市’表現出來的犯罪手法簡直太小兒科了。” 該官員認為,經濟相對落后的一些地區由于合法券商服務跟不上市場發展的需要,設備、技術、咨詢、輔導等配套服務不能滿足投資者的需求,無形中給了非法券商以可乘之機。加上當地投資者的投資意識相對較弱,更有助于形成“蘭州證券黑市”生存的溫床。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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