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參與操縱股市? 臧小麗律師稱現有證據無法認定

黃曉明參與操縱股市? 臧小麗律師稱現有證據無法認定
2018年08月14日 11:55 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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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一宗涉案近18億元的操縱市場大案備受市場關注,這宗大案不僅僅是因為金額巨大,還因為高勇操縱市場的賬戶可能牽涉明星黃曉明及其母親張素霞。

  明星黃曉明是否也是操縱市場行為人?是否要承擔操縱市場的法律責任呢?新浪財經就此聯系了臧小麗律師。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認為:中國證監會(2018)4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高勇)》認定,利用16個股票賬戶操縱“精華制藥”股價的行為人是高勇,而非黃曉明及其母親張素霞。黃某明和張某霞股票賬戶只是高勇利用的操縱股價的16個賬戶中的其中兩個,倘若明星黃曉明如果沒有前期授意、指使、積極參與高勇操縱股價,就不能算是操縱市場行為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星在法律面前也是普通人,沒有特殊待遇,也不用承擔額外的法律義務。

  證監會處罰決定書認定:“黃某明賬戶開立后由其母親張某霞管理使用。經路某介紹,張某霞將黃某明證券賬戶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該賬戶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根據上述認定,黃某明(疑為黃曉明)并不直接認識高勇,高勇接受黃某明母親張某霞委托后,是由高勇來決策買賣哪只股票,何時賣出還是買入,據此證監會認定高勇才是操縱市場行為責任人。

  因此,臧小麗律師認為,從現有證據來看,不能認定黃曉明參與操縱市場炒股,準確地說,是黃曉明的股票賬戶被用于操縱市場炒股票了。

責任編輯: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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