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ST新亞(維權)(002388)發布公告稱,公司擬聘請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的審計機構。
ST新亞原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為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亞太集團”)。ST新亞表示,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是因為亞太集團因被行政處罰,經營業務受限。
值得注意的是,ST新亞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分別于2023年5月、2024年1月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針對第一次立案調查,ST新亞已于2023年9月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交易,未在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及2022年半年度報告中真實、準確、完整披露關聯關系及關聯方資金占用的情況,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針對第二次立案調查,ST新亞于今年11月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公司涉嫌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二是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導致相關定期報告虛增利潤總額。
根據已有信息,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ST新亞的兩類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
(1)在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間買入ST新亞股票,并在2022年12月2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2)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間買入ST新亞股票,并在2024年1月1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吳立駿律師提示,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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