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同德化工(002360)于2024年12月10日發布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山西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距離同德化工收到處罰事先告知僅1個月不到,山西證監局對該處罰事項的認定落地相當高效。
監管查明,同德化工此前對子公司同蒙化工股權2億元進行轉讓事項,交易對手方廣東宏大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曾向同德化工支付履約保證金1.2億元。后該轉讓事項因同德化工發送《協議終止通知函》而終止,雙方還因此對簿公堂,后經法院判決確認雙方合同于2023年9月4日已解除。
公告顯示,該股權轉讓事項原預計產生利潤17,709.86 萬元,占同德化工最近一期經審計凈利潤的 96.15%,應予以及時披露,但同德化工未及時按規定披露,遲至2024年1月30日才提及該事項。
據此,山西證監局對同德化工、張烘、鄔慶文、張寧予以責令改正、警告,并分別處以20-100萬元罰款。
隨著行政處罰決定書正式落地,同德化工的索賠條件進一步明晰,律師表示,在2023年09月01日至2024年01月29日區間內買入,且在2024年01月30日收盤時賣出或仍持有同德化工股票,可關注《投資快報》公眾號,右邊菜單欄找到“股民維權”參與挽回損失。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VIP課程推薦
加載中...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