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900948 證券簡稱:伊泰B股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季度財務報表是否經審計
□是 √否
一、主要財務數據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注:“本報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個月期間,下同。
(二)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對公司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未列舉的項目認定為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且金額重大的,以及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適用 √不適用
(三)主要會計數據、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原因
√適用 □不適用
■
二、股東信息
(一)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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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東、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參與轉融通業務出借股份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因轉融通出借/歸還原因導致較上期發生變化
□適用 √不適用
三、其他提醒事項
需提醒投資者關注的關于公司報告期經營情況的其他重要信息
□適用 √不適用
四、季度財務報表
(一)審計意見類型
□適用 √不適用
(二)財務報表
合并資產負債表
2024年9月30日
編制單位: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
公司負責人:張晶泉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郝強勝 會計機構負責人:王琳
合并利潤表
2024年1一9月
編制單位: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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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發生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實現的凈利潤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實現的凈利潤為:0元。
公司負責人:張晶泉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郝強勝 會計機構負責人:王琳
合并現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編制單位: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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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負責人:張晶泉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郝強勝 會計機構負責人:王琳
2024年起首次執行新會計準則或準則解釋等涉及調整首次執行當年年初的財務報表
□適用 √不適用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0月28日
證券代碼:900948 股票簡稱:伊泰B股 編號:臨2024-046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4年第三季度經營情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3號一一行業信息披露 第二號一一煤炭》的要求,特公告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經營情況:
幣種:人民幣
■
以上生產經營數據源自公司內部統計,為投資者及時了解公司生產經營概況之用,可能與公司定期報告披露的數據有差異。投資者應注意不恰當信賴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0月28日
證券代碼:900948 證券簡稱:伊泰B股 公告編號:臨2024-045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以通訊方式舉行。本次會議由董事長張晶泉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法定人數。本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書面方式向所有董事發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所作決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和買賣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公司決定對現行有效的《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和買賣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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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和買賣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新增和刪除部分條款,修改后的制度條目序號相應順延。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0月28日
證券代碼:900948 證券簡稱:伊泰B股 公告編號:臨2024-047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2024年9月對外提供擔保的
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及是否為上市公司關聯人:被擔保人為內蒙古伊泰京粵酸刺溝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責任公司,均不是公司關聯人。
● 9月實際發生擔保19098.62萬元,無反擔保。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截至本公告日,無逾期對外擔保。
● 特別風險提示:公司實際發生的對外擔保均為合并報表范圍內企業,風險可控。
一、公司對外擔保預計審批情況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6月7日分別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度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預計的議案》及《關于公司2024年度為部分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業承兌匯票融資業務提供擔保預計的議案》,同意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或融資提供總額不超過115.5億元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質押擔保)及為部分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業承兌匯票融資業務提供擔保余額合計不超過67億元。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預計的公告》(臨2024-012)及《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度為部分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業承兌匯票融資業務提供擔保預計的公告》(臨2024-013)。
二、公司2024年9月發生的擔保進展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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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年9月,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余額約為40.72億元,對部分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業承兌匯票融資業務提供擔保的余額約為2.86億元。
三、實際發生擔保業務的被擔保人基本情況及財務數據
被擔保人基本情況詳見《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度為部分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業承兌匯票融資業務提供擔保預計的公告》(臨2024-013)。
被擔保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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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擔保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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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數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含商業承兌匯票融資業務)為219.98億元、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含商業承兌匯票融資業務)為219.98億元,上述數額分別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463.92億元的47.42%和47.42%。以上擔保均不存在逾期擔保、違規擔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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