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203 證券簡稱:海正生材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季度財務報表是否經審計
□是 √否
一、主要財務數據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注:“本報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個月期間,下同。
追溯調整或重述的原因說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規定,對在首次執行該規定的財務報表列報最早期間的期初至首次執行日之間發生的適用該規定的單項交易按該規定進行調整。對在首次執行該規定的財務報表列報最早期間的期初因適用該規定的單項交易而確認的租賃負債和使用權資產,以及確認的棄置義務相關預計負債和對應的相關資產,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按照該規定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一一所得稅》的規定,將累積影響數調整財務報表列報最早期間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關財務報表項目。
(二)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對公司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未列舉的項目認定為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且金額重大的,以及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三)主要會計數據、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原因
√適用 □不適用
■
二、股東信息
(一)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
持股5%以上股東、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參與轉融通業務出借股份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因轉融通出借/歸還原因導致較上期發生變化
□適用 √不適用
三、其他提醒事項
需提醒投資者關注的關于公司報告期經營情況的其他重要信息
□適用 √不適用
四、季度財務報表
(一)審計意見類型
□適用 √不適用
(二)財務報表
合并資產負債表
2024年9月30日
編制單位: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
公司負責人:鄭柏超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解椒 會計機構負責人:曾茂鑫
合并利潤表
2024年1一9月
編制單位: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
公司負責人:鄭柏超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解椒 會計機構負責人:曾茂鑫
合并現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編制單位: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
公司負責人:鄭柏超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解椒 會計機構負責人:曾茂鑫
2024年起首次執行新會計準則或準則解釋等涉及調整首次執行當年年初的財務報表
□適用 √不適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0月28日
證券代碼:688203 證券簡稱:海正生材 公告編號:2024-45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以現場加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會議應出席董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本次會議由董事兼總經理陳志明先生主持,經審議,與會董事以通訊方式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
二、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司董事長的議案》
為保證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轉,依法開展工作,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選舉鄭柏超先生為公司董事長,任期至本屆董事會屆滿時止。同時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鄭柏超先生。鄭柏超先生簡歷如下:
鄭柏超:男,1979年6月,本科,高級經濟師。曾任椒江區財政局經濟建設科副科長;椒江區政府性項目投融資管理中心主任;臺州市椒江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臺州市椒江區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現任浙江海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及代理董事長,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關于調整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根據公司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要求,為保證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能夠順利展開工作,同意選舉董事鄭柏超先生為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至本屆董事會屆滿時止。根據公司戰略委員會實施細則的規定,戰略委員會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長鄭柏超先生擔任。
調整后,董事會各委員會委員組成情況如下:
■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證券代碼:688203 證券簡稱:海正生材 公告編號:2024-44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4年10月28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浙江省臺州市臺州灣新區臺州灣大道188號浙江海諾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
注:截止本次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公司總股本為202,678,068股,其中公司回購專用賬戶的股份數量為270,531股,該等回購的股份不享有表決權,故本次股東大會享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202,407,537股。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陳志明先生主持本次股東大會。會議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非獨立董事陳錫榮先生、乜君興先生,獨立董事王建祥先生、劉冉先生因工作原因通過視頻方式參加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逐一說明未出席監事及其理由;
3、公司董事會秘書張敏女士出席本次會議,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補選公司董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2、議案名稱:關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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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議案2為特別決議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數量的2/3以上通過。
2、議案1對中小投資者進行了單獨計票。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康達(杭州)律師事務所
律師:樓建鋒、戴韞琪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次會議經北京康達(杭州)律師事務所樓建鋒律師、戴韞琪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認為,海正生材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提案以及表決方式、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規范運作1號指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海正生材《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0月29日
● 報備文件
(一)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二)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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