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碼:688033 公司簡稱:天宜上佳
第一節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http://www.sse.com.cn網站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1.2重大風險提示
公司已在本報告中詳細闡述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及應對措施,敬請查閱本報告第三節“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1.3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半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4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5本半年度報告未經審計。
1.6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無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項
□適用 √不適用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2.1公司簡介
公司股票簡況
■
公司存托憑證簡況
□適用 √不適用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
2.2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2.3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 股
■
2.4前十名境內存托憑證持有人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2.5截至報告期末表決權數量前十名股東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2.6截至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10名優先股股東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2.7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2.8在半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存續的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公司應當根據重要性原則,說明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情況的重大變化,以及報告期內發生的對公司經營情況有重大影響和預計未來會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證券代碼:688033 證券簡稱:天宜上佳 公告編號:2024-035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10點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及相關材料以電話、電子郵件等相結合的方式于2024年8月9日發出。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現場出席3名。本次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劉洋先生召集和主持,與會監事經過充分討論和認真審議,一致同意并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編制和審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報告期內對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并及時履行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中審眾環”)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能力,在對公司的審計工作中,能夠做到勤勉盡責、認真履職,客觀、公正地評價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意公司續聘中審眾環為2024年度審計機構,聘期一年。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8月20日
證券代碼:688033 證券簡稱:天宜上佳 公告編號:2024-036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
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宜上佳”或“公司”)董事會編制了2024年半年度(以下簡稱“報告期”)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具體內容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位時間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關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19〕1211號),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47,880,000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975,315,6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107,502,743.48元(不含稅),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867,812,856.52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并由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對本次募集資金的到賬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眾環驗字(2019)010049號《驗資報告》。
2、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2年8月19日出具的《關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1880號),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11,438,808股,每股發行價格為20.81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319,041,594.48元,扣除承銷及保薦費用、發行登記費以及其他交易費用共計人民幣22,454,748.24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2,296,586,846.24元,上述資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已經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眾環驗字(2022)0110063號《驗資報告》。
募集資金到賬后,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使用及余額情況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
2、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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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公司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和要求,制定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公司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存儲、審批、使用、管理與監督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以在制度上保證募集資金的規范使用。
(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利益,公司設立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募集資金到賬后,已全部存放于經公司董事會批準開設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內。公司及實施募投項目的子公司已與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保薦機構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或《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
上述協議對公司、保薦機構及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的相關責任和義務進行了詳細約定。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
(三)募集資金在專項賬戶的存放情況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存放專項賬戶的余額如下:
■
2、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普通股募集資金存放專項賬戶的余額如下:
■
三、報告期內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報告期內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
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參見“附表1-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附表1-2:《向特定對象發行普通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及“附表2:《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
(二)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報告期,公司不存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的情況。
2、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報告期,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的情況。
(三)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0,000.00萬元(包含本數)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用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為20,000.00萬元。
(四)對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及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包含本數)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承諾的金融機構保本型產品(包括結構性存款、協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證券公司收益憑證等),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余額為36,000,000.00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
2、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及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包含本數)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承諾的金融機構保本型產品(包括結構性存款、協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證券公司收益憑證等),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普通股項目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余額為330,000,000.00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向特定對象發行普通股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
(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報告期內無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六)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報告期內無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七)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無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公司將“余熱回收綠能發電項目”、“碳碳材料制品預制體自動化智能編織產線建設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時間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公告》。
截至2024年1月28日,公司“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數字科技產業園項目”已投入完畢,且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滿足結項條件,該項目結項后,公司及子公司綿陽天宜上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綿陽天宜”)仍將保留募集資金專戶,直至所有待支付項目尾款支付完畢。后續該部分資金再行產生的利息收入與手續費差額所形成的節余款也將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屆時公司及綿陽天宜將注銷募集資金專戶,與保薦機構、開戶銀行簽署的募集資金專戶監管協議隨之終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的公告》。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報告期內未發生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金額并增加新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將“高性能碳陶制動盤產業化建設項目”項目投資總額進行調整,本次涉及調整的募集資金15,700.06萬元,占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凈額的6.84%。本次調減的募集資金15,700.06萬元將用于新項目“石英坩堝生產線自動化及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4年2月22日披露的《關于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金額并增加新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
報告期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參見“附表2:《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并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違規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8月20日
附表1-1: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24年度1-6月
單位:人民幣萬元
■
注:2023年5月2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并將剩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將原項目“營銷與服務網絡建設項目”未使用的募集資金7,539.29萬元,用于變更后的募集資金新項目“余熱回收綠能發電項目”及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其中“余熱回收綠能發電項目”總投資為7,180萬元,擬使用募集資金7,180萬元;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金額為359.29萬元,公司承諾將在新項目結項時進行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工作。
附表1-2:
向特定對象發行普通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24年1-6月
單位:人民幣萬元
■
附表2: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
2024年半年度
單位:人民幣萬元
■
證券代碼:688033 證券簡稱:天宜上佳 公告編號:2024-037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續聘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擬續聘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中審眾環”)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審眾環始創于1987年,2013年11月,按照國家財政部等有關要求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冊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號長江產業大廈17-18層。
2、人員信息: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先生。截至2023年末,中審眾環合伙人數量216人、注冊會計師數量1,244人、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人數716人。
3、業務規模:
中審眾環2023年度經審計總收入215,466.65萬元,審計業務收入185,127.83萬元,證券業務收入56,747.98萬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審計客戶家數201家,主要行業涉及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農、林、牧、漁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采礦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審計收費26,115.39萬元,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宜上佳”)同行業上市公司審計客戶家數4家。
4、投資者保護能力:
中審眾環每年均按業務收入規模購買職業責任保險,并補充計提職業風險金,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8億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擔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職業風險基金計提及職業責任保險購買符合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職業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的相關規定。近三年中審眾環已審結的與執業行為相關的民事訴訟中尚未出現需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5、誠信記錄:
(1)中審眾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處罰、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最近3年因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2次、最近3年因執業行為受到監督管理措施13次。
(2)中審眾環31名從業執業人員最近3年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0次,行政處罰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監管措施0次和紀律處分0次。
(二)項目信息
1、人員信息:
(1)項目合伙人:王濤先生,2010年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2009年起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09年起開始在中審眾環執業,2024年起為天宜上佳提供審計服務。最近3年簽署4家上市公司審計報告。
(2)簽字注冊會計師:夏希雯女士,2017年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2005年起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05年起開始在中審眾環執業,2022年起為天宜上佳提供審計服務。最近3年簽署4家上市公司審計報告。
(3)項目質量控制復核合伙人:根據中審眾環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項目質量控制負責人為范桂銘,2009年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2008年起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08年起開始在中審眾環執業,2023年起為天宜上佳提供審計服務。最近3年復核4家上市公司審計報告。
2、獨立性和誠信記錄情況
項目質量控制復核合伙人范桂銘、項目合伙人王濤和簽字注冊會計師夏希雯均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均未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
(三)審計收費
1、審計費用定價原則主要基于專業服務所承擔的責任和需投入專業技術的程度,綜合考慮參與工作員工的經驗和級別相應的收費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時間等因素定價。
2、審計費用情況
■
二、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審查意見
公司2024年第四次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審計委員會認為:中審眾環具備良好的專業勝任能力和投資者保護能力,在審計工作中能夠保持獨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誠信狀況。在以往與公司的合作過程中,中審眾環嚴格遵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履行審計職責,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項工作。為保持審計工作的連續性,同意續聘中審眾環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并同意將該事項提交至董事會審議。
(二)董事會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關于續聘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并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此議案,同意公司繼續聘請中審眾環擔任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聘期一年,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三)監事會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監事會認為:中審眾環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能力,在對公司的審計工作中,能夠做到勤勉盡責、認真履職,客觀、公正地評價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意公司續聘中審眾環為2024年度審計機構,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8月20日
證券代碼:688033 證券簡稱:天宜上佳 公告編號:2024-038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
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4年9月4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日期時間:2024年9月4日 14點30分
召開地點:北京市房山區竇店鎮迎賓南街7號院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4年9月4日
至2024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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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說明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1已經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ee.com.cn)以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披露的相關公告及文件。
2、特別決議議案:無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1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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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一)凡符合會議要求的公司股東,請持本人身份證及股東賬戶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見附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股東賬戶卡,請于2024年9月3日10:00-17:00到公司董事會辦公室進行股權登記。股東也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的方式辦理登記手續,須在登記時間2024年9月3日下午17:00前送達,出席會議時需攜帶原件。
(二)登記地點: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北京市房山區竇店鎮迎賓南街7號院)。
(三)登記方式:
1、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證和法人股東賬戶卡至公司辦理登記;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和法人股東賬戶卡至公司辦理登記;
2、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持本人身份證和股東賬戶卡至公司辦理登記;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和股東賬戶卡至公司辦理登記。異地股東可以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信函或傳真以抵達公司的時間為準,信函上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公司不接受電話方式辦理登記。
六、其他事項
1、本次現場會議會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費自理。
2、參會股東請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現場辦理簽到。
3、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區竇店鎮迎賓南街7號院
郵政編碼:102433
聯系電話:010-69393926
傳 真:010-82493047
聯 系 人:章麗娟、王燁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4日召開的貴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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