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2024年08月20日 03:33 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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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碼:688602 公司簡稱:康鵬科技

第一節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www.sse.com.cn網站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1.2重大風險提示

公司已在本報告中詳細闡述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具體內容詳見本報告第三節“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之“五、風險因素”,敬請廣大投資者查閱。

1.3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半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4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5本半年度報告未經審計。

1.6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項

□適用 √不適用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2.1公司簡介

公司股票簡況

公司存托憑證簡況

□適用 √不適用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2.2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3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 股

2.4前十名境內存托憑證持有人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2.5截至報告期末表決權數量前十名股東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2.6截至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10名優先股股東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2.7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2.8在半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存續的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公司應當根據重要性原則,說明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情況的重大變化,以及報告期內發生的對公司經營情況有重大影響和預計未來會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證券代碼:688602 證券簡稱:康鵬科技 公告編號:2024-046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新增2024年度

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否

●日常關聯交易對公司的影響:本次新增關聯交易內容屬于公司日常關聯交易,系以日常經營業務為基礎,以市場公允價格為定價依據,不存在影響公司獨立性或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不會對交易對手方形成依賴。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新增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并經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見: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屬于公司日常經營業務,符合公司經營發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該等日常關聯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則,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的情形。該等日常關聯交易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和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此類交易而對交易對手方形成依賴。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關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如有涉及關聯董事的,該關聯董事應在審議上述議案時回避表決。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出席會議的委員一致同意該議案。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關聯董事楊建華、楊重博回避表決。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新增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和類別

因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需要,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增向浙江中硝康鵬化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硝康鵬”)采購商品預計不超過人民幣800.00萬元(不含稅)。具體如下:

單位:萬元

注:占同類業務比例的基數為2023年度同類業務經審計金額。

(三)前次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和執行情況

單位:萬元

二、關聯人基本情況和關聯關系

(一)關聯人的基本情況

注: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財務數據已經浙江廣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審計。

(二)與公司的關聯關系

中硝康鵬為公司的參股公司,公司董事、高管楊重博擔任中硝康鵬董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中硝康鵬為公司關聯方。

(三)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依法持續經營,過往發生的交易能正常實施并結算,具備良好的履約能力。公司將就2024年度預計新增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與相關關聯方簽署合同或協議、下達訂單并嚴格按照約定執行,履約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一)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公司基于業務發展的需要向關聯人采購商品,關聯交易的定價遵循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合同所確定的條款公允、合理,關聯交易的價格依據市場定價原則協商確定。

(二)關聯交易協議簽署情況

為維護交易雙方利益,公司與上述關聯方將根據業務開展情況簽訂對應合同、協議或下達訂單。

四、日常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關聯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日常關聯交易為公司正常經營活動所需,有利于促進公司相關業務的發展。

(二)關聯交易定價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是基于日常業務,按照一般商業條款進行,關聯交易定價公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三)關聯交易的持續性

本次預計的日常關聯交易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公司主營業務不會因上述交易而對關聯方形成依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

五、保薦人核查意見

公司關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預計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通過,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關聯董事在表決時進行了回避,表決結果合法、有效。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為開展日常經營活動所需,遵循公開、公允、公正的交易原則,按照市場定價方式簽訂合同,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不會對公司主要業務的獨立性產生實質影響,不會因上述關聯交易而對關聯方產生依賴。綜上,保薦人對公司關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20日

證券代碼:688602 證券簡稱:康鵬科技 公告編號:2024-044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眾華”)

● 原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簡稱“畢馬威”)

● 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簡要原因及前任會計師的異議情況:畢馬威已連續 10年以上為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為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客觀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會[2023]4 號文)的相關規定,并結合經營管理需要,公司擬聘任眾華為2024年度財務審計及內控審計機構。公司已就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事項與畢馬威進行了溝通,畢馬威已知悉本事項且未提出異議。

一、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眾華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會計師事務所,于2013年經財政部等部門批準轉制成為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其注冊地址為上海市嘉定工業區葉城路1630號5幢1088室。眾華自1993年起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具有豐富的證券服務業務經驗。

2、人員信息

眾華所首席合伙人為陸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數為65人,注冊會計師共351人,其中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超過150人。

3、業務規模

眾華2023年經審計的業務收入總額為人民幣58,278.95萬元,審計業務收入為人民幣45,825.20萬元,證券業務收入為人民幣15,981.91萬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審計客戶數量70家,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業為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以及建筑業等。

4、投資者保護能力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眾華購買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為20,000萬元,能夠覆蓋因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符合相關規定,具有較強的風險防范能力。

5、獨立性和誠信記錄

眾華所最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1次、行政監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處罰、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

(二)項目成員信息

1.人員信息

項目合伙人及簽字注冊會計師:朱靚旻先生,2006年起成為注冊會計師,2011年起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04年開始在眾華執業,2024年擬開始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從業期間曾為億通科技(300211)、安源煤業(600397)、亞通股份(600692)等多家企業提供過上市公司年報審計等證券服務,近三年簽署1家上市公司及6家掛牌公司審計報告。

簽字注冊會計師:鄧馬艷女士,2019年起成為注冊會計師,2021年起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21開始在眾華執業,2024年擬開始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從業期間曾為億通科技(300211)、現代環境(430669)等公眾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簽署多家公司審計報告。

項目質量復核人:沈蓉女士,1994年起成為注冊會計師,1994年起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1991開始在眾華執業,2024年擬為公司提供審計質量復核。從業期間曾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報審計質量復核。近三年復核光大嘉寶(600622)、瑞德智能(301135)、佳隆食品(002495)、海晨股份(300873)4家上市公司審計報告。

2、誠信記錄

上述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近三年未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未受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等的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

3、獨立性

眾華及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等從業人員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關于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審計費用

公司2024年度的審計費用預計為人民幣62萬元(含稅,不包括審計人員住宿、差旅費及函證等費用),其中年審費用52萬元,內控審計費用10萬元。審計費用較上期減少超過20%,下降原因為:公司通過邀請詢價方式選聘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以及內部控制審計服務采購,眾華參考市場定價原則,綜合考慮公司的業務規模、所處行業和會計處理的復雜程度,以及事務所各級別工作人員在審計工作中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務所的收費標準確定最終的審計收費。

實際費用由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市場行情及雙方協商情況確定,并授權公司相關代表簽署相關合同與文件。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一)前任會計師事務所情況及上年度審計意見

公司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已連續10年以上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此期間畢馬威堅持獨立審計原則,勤勉盡責,公允獨立地發表審計意見,客觀、公正、準確地反映公司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情況,切實履行審計機構應盡的責任,從專業角度維護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對公司2023年度財務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意見。不存在已委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開展部分審計工作后解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鑒于在執行完公司2023年度審計工作后,畢馬威已連續10年以上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為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客觀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會[2023]4號文)的相關規定,并結合經營管理需要,在履行了招標選聘等程序后,公司擬聘任眾華為2024年度財務審計及內控審計機構。

(三)上市公司與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情況

公司就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與眾華及畢馬威進行了充分溝通,各方均已明確知悉本事項且對本次變更無異議。該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眾華及畢馬威將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3號一一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的要求,做好相關溝通及配合工作。

三、擬續聘/變更會計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意見

審計委員會對眾華的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誠信狀況和獨立性進行了審查,認為其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從業資格,具有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和能力。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已審議通過《關于聘任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聘任眾華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及內控審計機構,并同意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聘任眾華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及內控審計機構,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20日

證券代碼:688602 證券簡稱:康鵬科技 公告編號:2024-042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

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合理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70,000.00萬元的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使用、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或大額存單、結構性存款、券商保本收益憑證等),使用期限為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前述額度和期限范圍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本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保薦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人”)對本事項出具了明確的核查意見。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3]1007號),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03,875,000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8.66元,共募集資金人民幣899,557,500.00元,扣除承銷保薦費用人民幣60,969,025.00元(不含增值稅)后的募集資金為人民幣838,588,475.00元,上述募集資金于2023年7月17日存入公司募集資金賬戶中。另減除剩余發行費用人民幣27,928,867.90元(不含增值稅)后,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810,659,607.10元。本次公開發行新增注冊資本實收情況已經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畢馬威華振驗字第2300834號)。

公司依照規定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開立了募集資金專戶,與保薦人、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簽署了《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810,659,607.10元,公司本次募投項目及募集資金凈額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由于募投項目建設需要一定周期,根據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公司的部分募集資金存在暫時閑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1、投資目的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2、投資額度及決議有效期

公司計劃使用不超過人民幣70,000.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將閑置募集資金分筆按不同期限進行現金管理,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3、投資產品品種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擬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或大額存單、結構性存款、券商保本收益憑證等),且該等現金管理產品不得用于質押,不用于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投資行為。

4、實施方式

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由公司管理層在上述授權額度范圍及期限內行使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等法律文件,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實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將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會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6、現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所獲得的收益將優先用于募投項目投資金額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并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募集資金監管措施的要求進行管理和使用,現金管理到期后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四、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本次計劃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運轉,亦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同時,對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適時進行現金管理,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投資回報。

公司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 37 號一一金融工具列報》的相關規定及其指南,對理財產品進行相應會計核算。

五、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1、投資風險

盡管公司選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要求的投資品種,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2、針對投資風險擬采取的措施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按照決策、執行、監督職能相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現金管理產品購買的審批和執行程序,有效開展和規范運行現金管理產品購買事宜,確保資金安全。針對可能產生的風險,公司擬采取的具體措施如下:

(1)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選擇合格專業理財機構作為受托方、明確委托理財金額、期間、選擇委托理財產品品種、簽署合同及協議等法律文書。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及時分析和跟蹤現金管理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必須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審計部負責審查現金管理的審批情況、實際操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及盈虧情況等,督促財務部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并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以及《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業務。

六、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七、專項意見說明

1、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內容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獲取良好的資金回報。內容及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2、保薦人核查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通過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產品,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涉及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綜上,保薦人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無異議。

八、上網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20日

證券代碼:688602 證券簡稱:康鵬科技 公告編號:2024-041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

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印發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要求,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會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賬時間

根據中國證監會于2023年5月9日出具的《關于同意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 [2023] 1007號)(以下簡稱“首次公開發行”),公司獲準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03,875,000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8.66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899,557,5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810,659,607.10元。截至2023年7月17日募集資金全部到賬后,已全部存放于經公司董事會批準開設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內管理。2023年7月17日,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驗資報告》(畢馬威華振驗字第2300834號),驗證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

(二)本報告期募集資金使用及期末結余情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續費凈額為164.25萬元;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8,621.66萬元,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續費凈額為534.09萬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余額為71,000萬元,募集資金余額為72,978.39萬元。

單位:人民幣萬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情況

為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公司募集資金采用專戶存儲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存放、審批、使用、項目實施管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并嚴格履行審批及審議程序。

(二)募集資金監管協議情況

公司與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銀行上海黃浦支行(以下共同簡稱為“開戶行”)及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履行正常。

(三)募集資金存儲情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資金在開戶行的存儲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參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見附表)。除此之外,公司未將募集資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對募投項目先期投入進行置換情況。

(三)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以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四)對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合理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80,000.00萬元的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使用、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等)。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前述額度和期限范圍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事項出具了明確同意的核查意見。該議案已經2023年9月13日召開的202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2023年度已分別存放于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黃浦支行的一年期大額存單人民幣20,000.00萬元和存放于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人民幣20,000.00萬元之外,公司使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金額為31,000.00萬元,具體明細如下:

(五)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的情況。

(六)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七)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節余資金使用情況。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并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地進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及管理的違規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20日

附表: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元

附表: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續)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指2024年1-6月募集資金投入使用金額。

注2:“截至期末承諾投入金額”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為依據確定。

證券代碼:688602 證券簡稱:康鵬科技 公告編號:2024-047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

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24年8月16日以現場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直接送達形式發送。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范珠慧女士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內容與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實反映出公司報告期內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等事項;在半年報編制過程中,監事會未發現參與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2.審議通過《關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內部制度的規定,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并及時地履行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募集資金具體使用情況與公司已披露情況一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24-041)。

3.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內容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獲取良好的資金回報。內容及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2)。

4.審議通過《關于聘任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理由充分、恰當,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制度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備相關業務審計從業資格,在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誠信狀況等方面,能夠滿足公司審計工作需求。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公告》(公告編號:2024-044)。

5.審議通過《關于為參股公司融資提供反擔保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就參股公司融資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事項是在綜合考慮參股公司業務發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整體發展戰略。參股公司資產信用狀況良好,擔保風險可控,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為參股公司融資提供反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5)。

6.審議通過《關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新增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符合公司生產經營及業務發展的需要;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交易價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6)。

特此公告。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8月20日

證券代碼:688602 證券簡稱:康鵬科技 公告編號:2024-043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4年半年度

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情況概述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一一資產減值》及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相關規定,為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務狀況,經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進行全面充分的評估和分析,認為上述資產中部分資產存在一定的減值跡象,遵循謹慎性原則,公司對相關資產進行了減值測試并計提了相應的減值準備。公司2024年半年度計提的減值準備總額為22,201,883.19元。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元

二、計提減值準備事項的具體說明

(一)信用減值損失

公司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進行減值測試并確認減值損失1,657,915.90元。經測試,因報告期期末應收賬款金額增加,2024年半年度計提應收款壞賬準備7,454,252.39元、收回或轉回5,623,760.80元、受匯率變動影響增加295.89元。

(二)資產減值損失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一一資產減值》及公司會計政策,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并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0,543,967.29元。經測試,主要受2024年上半年顯示材料庫存耗用率低,新能源電池材料、醫藥化學品中個別產品市場價格較低影響,公司本期存貨跌價準備計提23,510,690.10元、轉回或轉銷29,038,266.92元。

三、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對公司的影響

2024年半年度,公司信用減值損失和資產減值損失共計22,201,883.19元,導致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報表稅前利潤總額減少22,201,883.19元,并相應減少報告期末所有者權益。上述數據系公司財務部核算,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

四、其他說明

本次報告期末計提減值準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會計政策的相關規定,能夠真實客觀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20日

證券代碼:688602 證券簡稱:康鵬科技 公告編號:2024-045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參股公司融資提供反擔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中央硝子株式會社(以下簡稱“中央硝子”),與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康鵬科技”)不存在關聯關系。

本次擔保類型:反擔保

本次反擔保涉及的債權本金:不超過9,000萬元貸款額度(本金、利息、損害金及其他根據貸款合同承擔的全部債務的40%),以最終簽署的反擔保合同為準,已實際為其提供的反擔保余額為0萬元。

本次反擔保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反擔保情況概述

(一)情況概述

公司的參股公司浙江中硝康鵬化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硝康鵬”)為滿足日常經營發展的融資需要,向三井住友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簡稱“住友銀行”)擬申請不超過人民幣9,000.00萬元貸款額度,中央硝子為上述貸款本金、利息、損害金及其他根據貸款合同承擔的全部債務(以下簡稱“融資擔保合計金額”)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衢州康鵬化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衢州康鵬”)合計持有中硝康鵬40%的股權,公司擬按照其在中硝康鵬的持股比例就融資擔保合計金額的40%向中央硝子提供相應的反擔保。

(二)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參股公司融資提供反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中央硝子提供相應的反擔保。

本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與公司關系:中硝康鵬是公司參股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衢州康鵬合計持有中硝康鵬40%的股權。中硝康鵬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等影響被擔保人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

中硝康鵬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財務數據已經浙江廣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審計,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單位:百萬日元

注:日本財務年度為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2024年3月31日/2023年度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4年6月30日/2024年4-6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四、反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中硝康鵬為滿足日常經營發展的融資需要,向住友銀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9,000.00萬元貸款額度,中央硝子為融資擔保合計金額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期限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衢州康鵬擬按照其在中硝康鵬的持股比例就融資擔保合計金額的40%向中央硝子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具體內容以最終簽署的反擔保合同為準。

五、擔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反擔保有利于滿足公司參股公司中硝康鵬經營發展的資金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發展,債務人經營和財務狀況穩定,有能力償還到期債務,不會損害公司及公司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本次反擔保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29%,本次反擔保不會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六、審議情況說明

(一)董事會意見

本次就參股公司融資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是綜合考慮參股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利于支持參股公司良性發展,解決其短期資金需求問題。債務人為本公司參股公司,公司董事會已審慎判斷債務人償還債務的能力,公司能夠有效控制和防范擔保風險,反擔保事宜不會對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綜上,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為參股公司融資提供反擔保。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就參股公司融資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事項是在綜合考慮參股公司業務發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整體發展戰略。參股公司資產信用狀況良好,擔保風險可控,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為參股公司融資提供反擔保。

七、累計對外擔保金額及逾期擔保的金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外擔保的總額為38,600.0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和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3.87%和11.71%。公司無逾期擔保,無涉及訴訟的擔保。

八、保薦人核查意見

本次公司為參股公司提供反擔保事項經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就參股公司融資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事項是為滿足參股公司經營發展的資金需求,有助于參股公司發展。綜上,保薦人對公司本次為參股公司融資提供反擔保的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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