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668 證券簡稱:中國建筑 公告編號:臨2024-036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4年5月24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5號院3號樓中建財富國際中心裙樓二層多功能會議廳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鄭學選先生主持,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及表決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單廣袖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會秘書薛克慶先生出席。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2、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獨立董事工作報告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3、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4、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5、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6、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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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投資預算執行情況和2024年投資預算建議方案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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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綜合預算方案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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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擔保額度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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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級2024年度債券發行額度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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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議案名稱:關于續聘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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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議案名稱:關于續聘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機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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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計劃部分激勵對象股票回購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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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議案名稱: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購買2024-2026年度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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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議案名稱:關于增選文兵為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現金分紅分段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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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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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議案1-12、14-15為普通決議議案,已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過半數通過。
議案13為特別決議議案,已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
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律師:柳思佳、李宜霏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5日
證券代碼:601668 股票簡稱:中國建筑 編號:臨2024-035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項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近期,本公司獲得如下重大項目,現予公布供投資者參閱。
■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證券代碼:601668 股票簡稱:中國建筑 編號:臨2024-037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
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暨通知債權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由
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計劃》的有關規定,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2024年5月24日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計劃部分激勵對象股票回購的議案》。本次回購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數量為9,630,000股,共有75名激勵對象應由公司按規定價格回購其持有的相應數量的限制性股票,其中有61名第四期激勵對象應由公司按照授予價格購回并支付利息。具體內容詳見2024年1月10日、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
本次以第四期3.06元/股的價格回購75名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9,630,000股,并根據《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計劃》向部分激勵對象支付利息。本次回購的股票全部注銷后,公司將減少注冊資本9,630,000元。
本次股票回購注銷后,公司注冊資本和股份總數將會發生相應的調減,但鑒于注銷股份數量占比較小,因此不會對公司股本結構造成重大變化,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根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債權人可采用信函或傳真的方式申報債權,具體方式如下:
1、申報時間:
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7月8日。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寄出日為準。
2、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5號院3號樓中建財富國際中心董事會辦公室
郵編:100029
電話:010-86498888
傳真:010-86498173
特此公告。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證券代碼:601668 股票簡稱:中國建筑 編號:臨2024-038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八次會議(以下簡稱會議)于2024年5月24日在北京中建財富國際中心裙樓二層會議室召開。董事長鄭學選先生主持會議,董事兼總裁文兵先生,獨立董事馬王軍先生、賈諶先生、孫承銘先生、李平先生出席會議。董事單廣袖女士因工作安排無法出席現場會議,授權委托鄭學選先生代為行使表決權。公司部分監事、董事會秘書等高管列席會議。
本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郵件方式發出,會議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等規定,會議的召開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參與了投票表決,并通過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推選文兵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戰略與投資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全體董事審議并一致通過《關于推選文兵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戰略與投資委員會委員的議案》。同意文兵先生擔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戰略與投資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換屆選舉之日止。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關于推選文兵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全體董事審議并一致通過《關于推選文兵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的議案》。同意文兵先生擔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換屆選舉之日止。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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