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5月15日,上交所發布公告,確認對*ST宋都投資控股股東杭州幸福健控股及實際控制人俞建午進行公開譴責的決定。原因是杭州幸福健控股和俞建午存在未履行承諾的違規行為。
據公告,2020年5月26日,*ST宋都的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已同意公司為杭州幸福健控股提供擔保金額不超過人民幣41億元。在2021年,公司已為杭州幸福健控股提供的擔保總額為36.30億元。杭州幸福健控股和俞建午亦曾承諾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資產變現,并在203年12月31日前徹底消除與*ST宋都之間以存單質押形式的互保情形。但據公告指出,截至2024年3月5日,*ST宋都為控股股東及關聯方提供的存單質押擔保余額尚有21.64億元未解決。
公告還透露,杭州幸福健控股和其實際控制人未按照公開承諾的時間表來履行承諾,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損害投資者合理信賴,且違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未能遵守承諾的行為被認定為違規,并決定對杭州幸福健控股和實際控制人俞建午進行公開譴責。對于這一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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