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突發!永煤涉違法違規線索已移送證監會!背后有何貓膩?1家券商+3家銀行被查,金融委、央行動作頻頻
孫璐璐
繼上周末金融委會議定調近期違約個案有“行為性”因素后,永煤債券違約又有了最新進展。
11月24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公告稱,近日,交易商協會對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煤控股”)的自律調查已基本完成。根據人民銀行、證監會、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債券市場執法工作的意見》相關要求,交易商協會已將自律調查發現的永煤控股涉嫌違法違規線索通過有關部門移送證券監督管理部門。
交易商協會將針對永煤控股的自律調查線索移送證監會,是2018年我國建立統一的債券市場執法機制以來,又一備受市場關注的債市統一執法實踐。近日召開的金融委第四十三次會議強調,要秉持“零容忍”態度,維護市場公平和秩序。要依法嚴肅查處欺詐發行、虛假信息披露、惡意轉移資產、挪用發行資金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處罰各種“逃廢債”行為,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另據交易商協會公告,下一步,交易商協會將按程序推進對永煤控股的自律處分。同時,交易商協會在調查中發現永煤控股母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也涉嫌存在相關違規行為,已對其啟動自律調查。
協會自律調查遠未結束
對于永煤債券的超預期違約,此前市場質疑最多的,就是違約前剛發行過債券、未協調資源兌付債券、劃出中原銀行(港股01216)股權等疑似逃廢債操作。因此,自永煤債券違約后,交易商協會針對發行人、中介機構等均已開展自律調查。
11月12日,交易商協會公告稱,近日,交易商協會關注到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繼2020年10月20日發行“20永煤MTN006”后迅速發生實質性違約。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協會將對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是否有效揭示風險并充分披露、是否嚴格履行相關職責啟動自律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若發現相關機構違反自律規則的,交易商協會將予以嚴格自律處分;如相關機構存在涉嫌欺詐發行、虛假信息披露等違法行為的,交易商協會將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11月18日,交易商協會再公告稱,近日,交易商協會對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開展了自律調查。根據調查獲取的線索并結合相關市場交易信息,發現海通證券(港股06837)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子公司涉嫌為發行人違規發行債券提供幫助,以及涉嫌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涉及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和交易所市場公司債券。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協會將對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子公司開展自律調查。如調查中發現相關機構存在操縱市場等涉嫌擾亂市場秩序的惡劣行為,交易商協會將予以嚴格自律處分,并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11月19日,交易商協會表示,近日,在對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開展自律調查和對多家中介機構進行約談過程中,發現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港股06818)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主承銷商,以及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涉嫌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等有關規定,交易商協會將對相關中介機構啟動自律調查。
根據自律調查情況看,交易商協會只是將發行人永煤控股涉嫌違法違規線索移送證監會,預計后續還會公布對多家中介機構的自律調查進展,針對永煤債券違約的調查遠未結束。
金融委會議后永煤違約處置提速
金融委會議提出,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從大局出發,按照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堅決維護法制權威,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督促各類市場主體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態和信用環境。發債企業及其股東、金融機構、中介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必須嚴守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堅持職業操守,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切實防范道德風險。加強部門協調合作,健全風險預防、發現、預警、處置機制,加強風險隱患摸底排查,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自11月21日金融委會議定調后,有關永煤債券違約的后續處置進展提速。除交易商協會公告已將永煤控股涉嫌違法違規線索移送證監會外,11月23日晚間,“20永煤SCP003”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會議通過了關于同意發行人先行兌付50%本金,剩余本金展期270天,展期期間利率保持不變,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并豁免本期債券違約的議案。
11月24日,據21世紀經濟報道,永煤控股已于24日中午前將“20永煤SCP003”50%的兌付本金(5億)支付至主承銷商監管賬戶。
與此同時,央行近期持續加大公開市場操作,以呵護市場資金面。11月24日開展了700億元7天期逆回購操作,由于當日有500億元逆回購到期,當天公開市場實現凈投放200億元。目前銀行間存款類金融機構7天期質押回購利率(DR007)以下降至7天期逆回購利率附近,表明市場資金面緊張局面大為緩解。
債券統一執法再“亮劍”,短期內信用風險收斂
交易商協會將針對永煤控股的自律調查線索移送證監會,是2018年我國建立統一的債券市場執法機制以來,又一備受市場關注的債市統一執法實踐。
一接近監管部門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建立統一債券市場執法機制的關鍵,在于明確證監會依法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違法行為開展統一的執法工作,對涉及公司債券、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金融債券等各類債券品種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以及其他違反證券法的行為,依據證券法有關規定進行認定和行政處罰。同時,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的,證監會還會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前,銀行間債市出現違法違規問題,通常是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對債券各參與方開展自律調查,對違反行業自律規定的行為進行自律處罰,如取消會員資格、暫停相關業務等。但交易商協會屬于行業自律組織,對于成員機構所做的違規行為只能按照行業自律規章制度進行自律處分,并無行政執法權,這對債市違法違規行為缺乏足夠的威懾?!鄙鲜鼋咏O管部門人士稱,相比之下,證監會有行政執法權,且還與公安機關有合作機制。加強兩個債券市場的統一執法,可以借助證監會的行政執法權,加大對債市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和處罰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更強的約束力和處罰效力。
針對永煤債券違約,金融委會議的定調是“近期違約個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體制性、行為性因素相互疊加的結果”。因此,此次債券市場統一執法,就是劍指永煤債券違約的“行為性”因素。
中信證券(港股06030)研究所副所長明明表示,市場化改革過程中,逐步打破剛兌是應有之義,但絕非發行人“借坡下驢”,以轉移資產、挪用資金等方式惡意逃廢債的借口,也絕非中介機構為其提供便利的擋箭牌。面對可能存在的“僵尸國企”風險,深化國企市場化經營機制、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是必經之路。債市破剛兌過程中,違約仍會繼續發生,但預計逃廢債行為將有收斂,違約的可預測性增強,連帶影響減弱,對市場的沖擊也將邊際下降。長期來看,完善債券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市場化、法治化進行違約債券處置仍為破局之道。
不少分析預計,監管重拳出擊下,永煤債券違約風波后債市逃廢債行為將有所收斂,不過,正如金融委會議提到的違約個案也有周期性、體制性因素,后續債券違約事件依然會存在。江海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屈慶表示,金融委會議的表態無疑會緩和市場對信用債市場違約加劇的擔心。從具體措施上,短期內流動性投放也會加碼;中期內,信用債市場的違約風險能否真正的降低,還是取決于經濟的改善程度和企業信用資質的改善。實際上,最近違約的信用債,也確實存在行業低迷,信用資質惡化的事實,而不能完全歸結為惡意違約。一旦明年政策開始退出,部分企業的違約壓力可能還會增加,所以還不能就此樂觀地認為信用風險會緩和。
責任編輯:張譯文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