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使用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人身險部
銀保監辦便函〔2020〕1452號
各保險公司:
近期,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聯合發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2020年修訂版)》(以下簡稱《2020版定義》)。為規范重大疾病保險產品開發銷售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使用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0版定義》發布之日起,保險公司新開發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且保險期間主要為成年人(十八周歲及以上)階段的,應當符合《2020版定義》各項要求。
二、《2020版定義》發布前已經審批或者備案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可以繼續銷售。自2021年2月1日起,各保險公司不得再銷售不符合《2020版定義》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
三、各保險公司要加強銷售管理,做好停售產品的后續服務工作,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禁借新老定義切換進行不當炒作,嚴禁以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銷售誤導。
聯系人:陳鍵聯系方式:(010)66286061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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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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