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社
作者:李金磊
中國新聞社 11月19日消息,央行、銀保監會近日公布《關于金融服務支持收費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支持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取得信息主體授權和履行告知義務的前提下,將自通行交費交易日起超過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戶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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