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土地管理法修改通過了!這幾大變化要注意
央視網消息:8月26日上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
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中,最受關注的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相關內容。
那么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的審議通過,將帶來怎樣的改變呢?
新土地管理法變化一
破除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礙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刪去了從事非農業建設必須使用國有土地或者征為國有的原集體土地的規定,并增加了新的規定,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允許土地所有權人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自然資源部法規司司長 魏莉華:這是土地管理法一個重大制度創新,取消了多年來集體建設用地不能直接進入市場流轉的二元體制,為城鄉一體化發展掃除了制度性的障礙。
此次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的審議通過,意味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不再局限于個別試點地區,可以全面鋪開,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新土地管理法變化二
首次對于哪些是公共利益可以動用國家征收權作出了明確的界定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 王廣華:對于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最核心的是要縮減征地范圍,把真正的公益性的用地,通過征收的方式,從農民集體所有轉化為國有,然后再提供給相關的公益事業方面進行使用。
新土地管理法變化三
完善了土地征收程序,政府征地前要與被征地農民協商
新法還對征地程序進行了完善,把原來的批后公告改為了批前公告,跟農民簽訂協議后才能提出辦理征地申請,辦理征地的審批手續,必要時組織召開聽證會。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 王廣華:如果絕大多數農民不贊成補償方案的話,要通過聽證的方式。在聽證之后,如果群眾對方案還是不滿意的話,要適當修改安置補償方案。通過法律確認的這種方式,更好地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p>
新土地管理法變化四
在征地補償方面,新法改變了以年產值倍數法來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做法,按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
自然資源部法規司司長 魏莉華:在原來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三項補償的基礎上,又增加了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和社會保障費,這樣就從法律上為被征地農民構建了一個更加完善的保障體系。
新土地管理法變化五
宅基地方面:地方政府不能強迫征地
在宅基地方面,新法在原來一戶一宅的基礎上增加了戶有所居的規定,允許已經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自愿有償退出,地方政府不能強迫其退出宅基地。
新土地管理法變化六
“基本農田”全部修改為“永久基本農田”
2015年8月,浙江省德清縣的一處閑置廠房用地,以協議的方式出讓給了投資商建設度假酒店,這是全國試點實行后,第一宗入市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p>
浙江省德清縣某度假酒店負責人 趙建龍:集體土地證還是蠻好用的,已經做了抵押了,還是按照國有出讓土地同等的60%的抵押,按照國有土地的標準給我的。
趙建龍所在的德清縣,當年很多企業主都在試點的過程中,通過協議出讓的方式獲得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使用權。自然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首先要符合規劃,而且還要依法登記。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 王廣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最核心的一條,就是要符合規劃。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副主任 楊合慶:即使獲得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使用權之后的土地權利人,也要按原來規劃的用途來使用土地。它不會對我們的土地市場造成沖擊。
責任編輯:蔣曉桐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