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大利好!浦東人大獲得賦權,可在區內暫時調整或停止部分地方法規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和保障浦東新區改革開放再出發實現新時代高質量發展的決定》通過,給浦東新區自主創新賦權,圍繞自貿試驗區和科創中心建設等重點工作。
今天下午,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和保障浦東新區改革開放再出發實現新時代高質量發展的決定》,對浦東新區改革再出發提供法制保障。值得注意的是,《決定》給浦東新區自主創新賦權,圍繞自貿試驗區和科創中心建設等重點工作,浦東新區人大常委會可以依法決定在一定期限在浦東新區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本市地方性法規的部分規定,并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表示,此次作出決定,是保障國家重大戰略任務和市委決策部署落地實施的需要。為了推動浦東新區改革開放再出發,市委近期出臺《關于支持浦東新區改革開放再出發實現新時代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推出一批具有突破性、影響力的支持舉措,市人大常委會及時出臺相關決定,旨在依法保障國家有關戰略和市委決策部署在浦東新區落地實施。二是依法支持浦東新區在深化改革方面先行先試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戰略決策以及《若干意見》要求,浦東新區要當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探路尖兵,打造全方位開放的前沿窗口,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創中心核心承載區,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新高地,建設高品質的現代化城區。本決定的及時出臺也是為了在法治框架內推進上述改革舉措的實施。
《決定》共七條,主要為浦東新區改革開放再出發提供了以下幾方面法治保障:一是市人大常委會方面,要圍繞浦東新區新時代改革開放再出發的實際需求,積極開展立法、修法等相關工作;根據立法法和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規定,可以決定在一定期限在浦東新區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本市地方性法規的部分規定;根據法制統一原則,在與國家推進浦東新區改革開放的規定不一致時,本市地方性法規作自動調整。
二是市人民政府方面,在堅持國家法制統一原則的前提下,根據本市地方性法規的基本原則,可以聚焦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創新發展、產業升級和城市功能等重點領域,制定相關規章、規范性文件在浦東新區先行先試,并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可以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決定由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使市級經濟管理權。
三是浦東新區方面,浦東新區人大常委會、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在堅持法制統一原則的前提下,根據本市地方性法規的基本原則,可以聚焦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創新發展、產業升級和城市功能等重點領域,作出相關決定、決議或者制定相關規范性文件在浦東新區先行先試,并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浦東新區人大常委會圍繞自貿試驗區和科創中心建設等重點工作,可以依法決定在一定期限在浦東新區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本市地方性法規的部分規定,并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此外,決定還對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浦東新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建立溝通聯系機制,市人大常委會加強對本決定實施情況的監督,本市各級國家機關依法支持和保障各項改革舉措的有效實施等方面作了規定。
責任編輯:鮑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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