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地鐵項目又被曝“地下隱情”:偷工減料之外還層層分包… 來源:央視財經
6月29日,央視財經報道了青島地鐵施工方自爆偷工減料的新聞。爆料人透露,與他簽訂合同的上級公司其實就是一個皮包公司。
這個項目究竟是如何經過層層分包,最終到爆料人手中的呢?
項目層層分包爆料人還得再付中介費引矛盾
據信息顯示,與爆料人劉飛云所在公司直接簽署勞務分包合同的青島順源達勞務有限公司,注冊地址位于青島市重慶北路308號。然而,這里實際上卻是一家名為順客鑫的賓館。
央視財經記者多次嘗試聯系順源達公司的監事范大祥,均沒有得到回應。爆料人透露,能夠從順源達公司接過該工程,還經過了多位中間人的層層介紹。
爆料人劉飛云:中間人的費用,是中間人自己算的,5公里176000元,這錢應該是甲方出。但是,中間人每天來找我要,最后我被逼得沒辦法。
中間人岳某某:當時有一個叫范大祥的,他給我朋友介紹的活,他說他要找施工隊,我朋友又托他朋友,又找到我,我又找的劉飛云。
記者:順源達公司為啥自己不干這個活?
中間人岳某某:他肯定沒有施工隊,它是個勞務公司,就像個中介似的。
記者了解到,該項目總承包方為葛洲壩電力公司。2018年9月,葛洲壩電力公司與青島永利捷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分包合同,合同金額為2718.81萬元,主要分包內容為土石方開挖及回填、混凝土澆筑等勞務作業。然而,青島永利捷公司將施工內容再次分包。
記者今天也找到了永利捷公司的注冊地,青島市北京路27號2棟1620戶,然而今天并沒有人辦公。記者多次聯系其股東戚延軍及法定代表人程世增,也未獲得回應。
總承包方究竟有沒有違法分包?
從青島地鐵到爆料人,一個總額1.4億元的地鐵配套工程項目工程,歷經永利捷、順源達等多家公司分包、以及多位“中間人”轉手。其中環節到底有沒有涉嫌違法?今天我們的記者繼續走訪了青島地鐵集團和葛洲壩電力公司。
央視財經記者在青島地鐵集團,看到了1號線公司與葛洲壩電力公司的合同文件,其中提到,承包人擬分包的相關事宜需要經過發包人的同意。
青島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法律事務部部長王松山:這份葛洲壩電力與永利捷簽訂勞務合同在當時分包之前,并沒有經過一號線公司,也就是發包人同意。就是需要經過發包人書面的審核同意。
葛洲壩電力是否提交了書面報告?記者也咨詢了葛洲壩電力公司工程項目部。
中國葛洲壩電力公司黨委副書記瞿峰:我們已經按照這個合同約定和行業慣例,將分包單位青島永利捷的經營分包的事項報給了項目監理公司。報審表一式三份,注明了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各一份。
至于永利捷與下游企業繼續進行分包的事宜,記者也獲得了一份永利捷公司與下游公司簽訂的合同。而法律專家表示,從永利捷公司往下的一系列轉包分包行為均涉嫌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均規定了,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記者在葛洲壩電力公司與承包商永利捷公司的合同中同樣看到,雙方約定乙方永利捷公司不得將工作任務轉包或再分包給任何單位或個人。
中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馬霄:一個項目只可能有一個總包,總包可以將部分的項目進行分包,當二級承包商,也就是像永利捷這樣的再往出轉包,轉包給第三方,第三方又轉包給第四方,第四方轉包給第五方。分包也好,轉包也好,這些程序都是違法的。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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