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微博評曾軼可事件:過邊檢不是走紅毯,法治面前沒有明星通道
人民日報法人微博6月19日評論,音樂人曾軼可為其不當言行道歉了,但后續商演已被主辦方取消。公眾人物能否有情緒?可以有,但“敢愛敢恨”也得先有是非觀。自身有錯卻趾高氣揚煽動網絡暴力,是無知、無理且無法。更重要的是,過邊檢不是走紅毯,法治面前沒有明星通道。追星族再粉偶像也會懂:法律在前,旋律在后。
6月19日早間,女歌手曾軼可因連發9張照片曝光邊檢人員證件照一事,遭到紫光閣、共青團中央、公安部、國家移民管理局、人民日報、央視新聞、法制日報等網絡點名。
19日下午1時許,曾軼可終于發文道歉。她表示,承認自己前兩天言行失當,難以相信自己當時如此情緒化。
曾軼可在個人微博中表示:“在這里我向所有人致歉,如果有機會我也愿意對當事警官當面說聲對不起。對于自己這一行為造成的影響,我愿以個人最大能力承擔后果?!?/p>
(本文來自于每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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