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首現新出行模式: “網約+巡游”能否“合二為一”?
本報記者 王峰 北京報道
汕頭市優行出租汽車有限公司(下稱“汕頭優行”)成為了巡游車和網約車融合發展的一個新標桿。注冊成立于2018年12月的汕頭優行有兩個股東:大股東是曹操出行的運營主體杭州優行科技,占股20%的小股東是汕頭市交通運輸集團公司。
今年春節前,200輛“曹操巡游車”出現在汕頭市區。這些是100%傳統出租車,有頂燈、車身標識和能打發票的計價器。也就是說,曹操出行這家新業態科技公司,開了一家傳統業態的出租車公司,頗似電商平臺收購百貨商場包裝成了“新零售”。
“網約+巡游”的“新出行”也已面世。汕頭優行負責人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說:“探索把網約車、出租車融合在一起。網約車就是大家通過APP就可以下單叫車,第二種模式就是出租車在馬路上巡游招手即停的模式。在收費標準上,網約車根據市場機制定價來收費,出租車根據汕頭當地的出租車規定進行收費。”
這種融合將直接打破網約車和巡游車的屬性界限。也就是說,巡游車的價格管制將被打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的多位業內人士對此褒貶不一,有人贊賞這是融合創新之舉,也有人認為這直接突破了監管機制。
3月28日,汕頭市“曹操出租車”的網約功能上線,網約的收費標準“參照我市出租車定價為主要依據制定”。價格基本一致,暫時擱置了能否融合的爭議,但“曹操出租車”還是捅破了出租車價格管制這層窗戶紙。
汕頭巡游出租車僅不足千輛
截至目前,曹操出行已在杭州、北京、上海、廣州等31座城市上線。到2018年6月,有潮運專車、萬順叫車、呼我出行、藍海科技、斑馬出行等5家網約車企業在汕頭市取得經營許可,但尚未投放網約車。
曹操出行為什么選擇以合辦出租車公司的形式進入汕頭?
首先是因為,汕頭的巡游車市場已極度萎縮。汕頭市常住人口已達560萬,3個中心城區的人口也超過170萬,但截至2018年6月,全市實際營運的巡游車只有653輛,這只是一個縣城水平的出租車投放量。
汕頭市交通局2018年6月對當地政協委員一份議案的回復稱,汕頭市巡游車現有企業7家,取得運力指標1201個,企業已購置未能投放的出租車101輛,司機停運的114輛,實際在營運的車輛653輛,巡游車企業和司機普遍對經營前景信心不足,覺得無法維持。
另一方面,“此前汕頭市出租車搶活拉客、不打表、拒載情形嚴重,車輛破舊、服務態度差,人們在市區出行嚴重依賴私家車和黑摩的。”一位汕頭市民說。
曹操出行以全新車輛、統一服務進入當地出行市場,必須打表計價,給當地出租車市場引入了強力競爭。據報道,汕頭市委書記方利旭親自謀劃和推動了此事。到今年年底,汕頭優行將投放1000輛出租車。
對于曹操出行而言,“由于曹操出行采取B2C的重資產運營模式,同時開展巡游車和網約車業務是個好事,可以減少單純開展網約車業務的競爭壓力。”一名出租車行業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融合發展還是“合二為一”
汕頭優行的創新之處在于同一輛“曹操出租車”既可以巡游,也可以網約。
“這些出租車本質上是巡游車,因為它是有頂燈的,”中國出租汽車產業聯盟秘書長葛磊說,“巡游車同時具備巡游和網約功能,是符合目前行業規定的。其實現在全國多地的巡游車也都已具備了網約功能,比如上海、重慶等地的巡游車網約平臺用戶體驗和應答速度都已經很不錯了。”
但是,“國辦《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巡游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并不意味著開展網約業務后,巡游車就變成了網約車。”葛磊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兩種類型的出租車還是需要錯位經營,所以在一種車上采取價格雙軌制和現行的規定是有矛盾的。打個比方,就像性別一樣,現在我們的法律還不承認‘第三種性別’。”他說。
兩類車最重要的區別之一在于定價機制,巡游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網約車實行市場定價。“如果巡游車可以接價格更高的網約單,那他們為什么還要巡游?價格管控機制就被打破了!”一位參與了出租車改革意見起草的專家告訴記者。
“巡游車是有一定公益屬性的,如果巡游車都去接網約單了,對于在路邊揚招的乘客,尤其是沒有網約習慣的老年人不公平。”葛磊說。
目前,汕頭優行采取了網約車價格“參照”巡游車價格制定的辦法,一定程度上規避了上述爭議。
出租車價格管制是非
問題的關鍵在于巡游出租車的價格管制能否被打破。
上述參與了出租車改革意見起草的專家告訴記者,20世紀70、80年代,美國的一些城市解除了對出租車市場的價格管制,隨后一段時期內各城市出租車價格紛紛大幅上升,并且出現了拒載、繞路等服務質量問題,因此一些城市在90年代又恢復了價格管制。
英國一些城市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對出租車以最高限價代替統一定價。一段時間后,出租車的價格就漲到了最高限價。
“消費者對出租車的剛性需求、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出租車過度競爭帶來市場失靈等問題,決定了需要對出租車實施價格管制。”該專家說。
事實上,滴滴出行此前曾表示將給出租車司機派快車單,以補貼和扶持出租車司機,但到目前未見實行。
現行的《汕頭經濟特區出租汽車客運條例》規定,出租車經營者應當執行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該條例修訂已被列入地方立法計劃。
一位一線城市出租車管理處處長對汕頭市的“巡游+網約”模式表示認可,“巡游、網約公司應該融合在一起共同發展,至于價格問題,如果《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上能明確寫出來,我想就不需物價部門許可了”。他說。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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