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業遂談“華為”:渲染特定企業存安全風險是政治手段干預經濟
中國網 張艷玲
3月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首場新聞發布會在北京舉行。大會發言人張業遂介紹有關情況。中國網 董寧 攝
中國網3月4日訊 (記者 彭瑤)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首場新聞發布會今日在北京舉行。針對記者關于“美國擔心華為會配合中國政府提供相關的信息”以及“中國的國家情報法加劇擔憂”的提問,大會發言人張業遂回應,國家情報法維護中國的國家安全和利益,不是為了侵害他國的安全利益。渲染特定中國企業產品存在所謂安全風險,是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為。
張業遂指出,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情報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制定的法律,主要目的是加強和保障中國的國家情報工作,維護中國的國家安全和利益,不是為了侵害他國的安全利益。以立法形式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通行做法,包括美歐在內的各國均有類似的法律或規定。
張業遂強調,國家情報法不僅規定了組織和公民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的義務,同時也規定了國家情報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的義務。中國的其他法律對于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包括數據安全和隱私權利等也作了許多規定,都適用于國家情報工作。對這一點應全面準確解讀,不應斷章取義。
張業遂還表示,中國一貫鼓勵和倡導企業在海外經營中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從來沒有,也不會要求中國企業從事違反當地法律法規的活動。
“美國政府的一些官員拿國家情報法說事,渲染特定中國企業產品存在所謂安全風險,是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為,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干擾公平競爭的國際市場秩序,是典型的雙重標準,既不公正,也不道德。”張業遂指出,中國政府已多次表達嚴正立場,希望有關國家恪守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為中國企業投資經營提供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
責任編輯: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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