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涉造假狂犬疫苗銷量占國內市場近1/4!深交所啟動譴責
南方都市報
長春長生公司因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問題遭罰。深圳證券交易所向長生生物公司連續兩次下發關注函,要求長生生物公司說明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疫苗情況。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長春長生公司”)是上市公司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生生物公司”)全資子公司。南都記者在深交所披露信息中看到,長春長生涉事狂犬病疫苗銷量占國內市場近四分之一。
7月20日,深交所啟動對長生生物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程序。
長生生物以14.50元再次跌停(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官網)
長春長生涉事狂犬病疫苗銷量占國內市場近四分之一
2018年7月20日,深交所在官網發出《啟動對長生生物公開譴責》。
深交所在《公開譴責》中稱,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了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生生物”)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違法違規生產“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事項。
通報顯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長春長生開展檢查,發現長春長生“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行為。目前,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經收回長春長生《藥品GMP證書》,責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
南都記者看到深交所在《公開譴責》中透露,長春長生涉事狂犬病疫苗銷量占國內市場近四分之一。7月20日,長生生物公司在《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告》中透露,本次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涉及數量約11.3萬人份。
同時,深交所在《公開譴責》中稱,長春長生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經檢驗“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公司給予了沒收產品庫存、沒收違法所得以及罰款等行政處罰。
南都記者在長生生物公司此前的公告中看到,不符合規定的百白破疫苗生產數量共253338支,其中抽檢552支,銷往山東省疾控中心252600支,庫存186支。吉林省食藥監局沒收了長春長生公司庫存的百白破聯合疫苗186支,沒收違法所得85萬8840元,處違法生產藥品貨值金額三倍罰款258萬4047.6元。沒收、罰款共計344萬2887.6元。
深交所啟動對長生生物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公開譴責紀律處分程序
深交所在《公開譴責》中稱,深交所第一時間采取監管措施:一是電話問詢長生生物公司情況,要求立即對通報事項進行披露并作出回應;二是連續兩次向長生生物公司發出關注函,督促公司核實涉事產品的具體情況、重大事項披露是否及時以及行政處罰對公司的影響;三是要求長生生物公司根據藥監部門的現場督查情況及時披露進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南都記者看到深交所在《公開譴責》中透露,前期,深交所在對長生生物公司2017年年報審查中,已關注到長生生物公司疫苗銷售大幅增長、研發支出異于同行、大額購買理財產品等情況,向長生生物公司發出年報問詢函,要求公司補充說明并對外披露。經對長生生物公司信息披露情況進行全面梳理、核查,初步發現長生生物公司未及時披露被有關機關調查的信息、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深交所表示,長生生物公司涉嫌違反《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深交所已啟動對長生生物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程序。
目前,高俊芳擔任長生生物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張洺豪擔任長生生物公司副董事長。據長生生物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透露,截至2017年12月31日,高俊芳和她兒子張洺豪、丈夫張友奎合計持有公司36.66%股權,為長生生物公司實際控制人。
南都記者在深交所2018年7月20日發布的最新的《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中看到,第二十四條規定,“會員違反本章程和業務規則,情節嚴重的,本所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下列紀律處分:(一)通報批評;(二)公開譴責;(三)收取懲罰性違約金;(四)暫停或者限制交易權限;(五)取消交易權限;(六)報請中國證監會認定會員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 不適當人選;(七)取消會員資格。”
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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