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排放超標 華潤三九(北京)藥業有限公司被罰款10萬元
千龍網北京7月3日訊 近日,北京市昌平區環境保護局發布的2018年6月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華潤三九(北京)藥業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被罰款10萬元。
昌環保監察罰字〔2018〕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昌平區環保局于2018年5月11日對華潤三九(北京)藥業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單位在北京市昌平區科技園區智通路19號從事固體制劑生產,經營中產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網,并對該單位污水總排口進行取樣監測,檢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510毫克/升,超過了《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11/307-2013)中表3化學需氧量濃度500毫克/升的排放限值。
該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昌平區環保局對華潤三九(北京)藥業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處理決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三日內改正,處以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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