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VIP理財經理非法集資 涉案3000萬被判5年

招商銀行VIP理財經理非法集資 涉案3000萬被判5年
2018年07月02日 13:42 千龍網

招商銀行VIP理財經理非法集資 涉案3000萬被判5年

招商銀行一理財經理伙同公司前員工,私自銷售違規理財產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2980萬元,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細節。

刑事判決書顯示,2013年至2014年,張某曾任招行太原分行營業部及學府街支行貴賓理財經理,案件另一被告人李某也曾任招行太原分行理財經理,但2010年因違規虛假推介信用卡被招行解除合同。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2月份,李某通過金融網絡聊天群,認識了一批以項目為名,需要募集資金的團體。隨后李某同意以資億盛通(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億基金)提供合伙協議、回購協議來吸收資金。

同案證人供述稱,“資億基金并不具有私募資金的資質,也并沒有向相關部門備案,公司主要運用模式就是通過別人介紹需要投資的項目,經過公司考察包裝后,再通過第三方銷售渠道向老百姓(603883,股吧)銷售,最后返本付息,因為承諾的年化預期收入是10%-15%之間,比銀行的各種理財和基金都高很多。”

恰逢原來招行的同事張某找上門,讓李某介紹介紹收益較高的投資理財產品,李某順勢向張推介了資億基金的上述產品,張某利用理財經理職務之便開始私自銷售。

2013至2014年,張某在招行太原分行營業部,向9位投資人推薦了該投資基金,9人共投資3100萬元,獲得收益近157萬元,但在2014年10月基金到期之后,部分收益和本金卻未得到支付,投資人到公司了解情況,發現被騙,錢款已無法取回。

這期間,李某獲得提成款185.94萬元,張獲得提成款99.4萬元,兩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人民幣2980萬元。

招行太原分行在相關調查材料中證實,張某在2014年11月期間頻繁以各種理由請假,上班期間長時間接打電話,并且在與同事交談中流露出辭職的想法,其異常行為引起了分行的高度警惕,經反復做工作,張承認了其罪行。

本案已于2017年9月做出判決,但判后檢察院提起抗訴,被告人張某提起上訴,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發回重審。

經重申,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認為,李、張伙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例,李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10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張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5萬元,并依法繼續向李追繳違法所得,按各投資人的損失比例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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