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草案解讀: 不只是起征點擬提高至5000元
陳益刊
[除了起征點提至5000元之外,《草案》又新增了多項扣除項目: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下稱《草案》)6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財政部部長劉昆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作說明,透露了個稅改革主要內容。這次修正并非簡單地把個稅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而是一次個人所得稅(下稱“個稅”)體制的重大變革。
第一次綜合征稅
老百姓的收入來源很多,現行的個稅也因此將不同的應稅所得,分為11類,采取不同方法征收,比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收入適用的稅率各不相同。
但此次個稅改革根據“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要求,結合當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條件等實際情況,《草案》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下稱“綜合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
國家行政學院馮俏彬教授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中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四項收入的“小綜合”,未來根據條件再推動收入的“大綜合”。這是個稅體制首次朝著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方向去改,而不像以前只是簡單提高起征點和完善稅率。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草案》明確了居民個人按年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這意味著在現行單位代扣代繳個稅之外,未來部分符合條件的個人需要在年底的時候綜合申報,按照綜合征稅稅率等規定,多退少補。
起征點并非“簡單”定在5000元
老百姓最為關注的起征點擬提高至5000元/月,但這個5000元起征點并非是簡單地從以前工資薪金收入3500元提至5000元。
由于《草案》首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納入了綜合征稅范圍,因此這5000元/月相當于個人四項收入之和的綜合起征點。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而《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
另外,該標準對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統一適用,不再保留專門的附加減除費用(1300元/月)。
除了起征點提至5000元之外,《草案》又新增了多項扣除項目: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
這意味著個人有上述相關支出可以依法在稅前扣除。山東財經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告訴第一財經,相比于之前,這次專項扣除項目明顯增加,比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也被納入專項扣除,更關鍵的是費用扣除合理化有利于解決個稅不公平。
低稅率擴圍
個人收入在扣除起征點和各類專項扣除后為應納稅所得額。此次減稅除了起征點提高和專項扣除增加能帶來減稅外,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的低檔稅率擴圍也會讓納稅人少交些個稅。
上述四項收入的綜合所得稅率也有了大幅調整。這次綜合所得稅率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并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其中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明顯擴大。
具體來看,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由1500元提至3000元),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
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潘明星表示,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率,有利于減輕中低收入者稅負,促進社會公平。
《草案》針對高收入者的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即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適用稅率為30%,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適用35%的稅率,超過80000元的部分則適用最高的45%稅率。
馮俏彬表示,此次個稅改革草案超出預期,改革力度較大,改革范圍廣,體現了新時代稅改的方向。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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