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調整機制確立 逾5億人再獲政策利好
更大規模資金入市或成定局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 班娟娟 北京報道
關于養老金待遇提升的利好消息不斷。繼養老金十四連漲、國資劃轉社保基金試點加速推進的消息出爐不久,《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也于日前正式出臺。這意味著逾5億城鄉居民養老待遇水平提升獲得了政策機制保障。
指導意見明確,要完善待遇確定機制、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機制。
指導意見提出,合理確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激勵個人長期繳費。
此外,還將參考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情況,適時提出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方案。
對此,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要實現三個目標:一是與城鄉居民收入掛鉤,使老年人能夠共享經濟發展成果;二是與物價水平掛鉤,確保基礎養老金的購買力不降低;三是與職工養老金調待水平掛鉤,避免老年居民和退休職工之間的養老金收入差距擴大。“基礎養老金來自中央和地方財政,如果沒有明確的增長機制,這方面的財政預算就缺乏科學依據。此次提出要建立正常調整機制,目的在于形成科學的調整幅度計算辦法,使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調整常態化、正常化、科學化。”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指出,目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有5億多人,農村居民占95%以上,參保繳費人員確實有較大比例選擇較低檔次繳費,繳費時間短,個人賬戶儲存額不高。未來將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合理確定和調整城鄉居保繳費檔次標準,提高個人繳費;根據經濟發展、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和財力狀況,提高政府對個人繳費補貼;鼓勵其他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加大資助;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增加收益。
張盈華認為,通過多元化投資可獲取更好收益,確保“長錢”實現保值增值,從而激勵參保人提高繳費檔次、延長繳費年限,有利于保障老年收入。“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通過省級歸集后委托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但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統籌層次更低、基金更分散,省級歸集的困難更大,因此,更大可能是在進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和投資運營監管辦法的基礎上,由地方政府委托市場機構投資運營。”張盈華分析稱。
在不少分析人士看來,隨著各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的啟動,更大規模資金入市成定局。養老金收支平衡壓力也有望得到實質性改善。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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