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編者按:
近日,個稅改革草案結束向公眾征求意見環節,起征點仍未明了。新浪財經借此發起征文:你心中的個稅起征點。誠邀各位專家、學者、機構一起討論合理的起征檔位,共同探索未來的個稅調整機制。(歡迎發文到jiansong5@staff.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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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個稅四年翻番的速度要止住
盡管有全國人大把關,但稅收制度能否保持真正的中立,限制住“征收欲望”,個稅的高增長也許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
中國農業大學會計系副教授 葛長銀
財政部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8127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0.3%,按照這個速度,今年全年我國個稅收入有望達到14395億元(去年全年為11966億元),大約是2014年全年個稅收入7377億元的一倍。這四年里,全國個稅年均增速18%左右。
個稅增長快,確有財政部所言“主要是居民工薪收入增長較快”的原因,但官方沒有給出全國工薪收入的增長數據進行對比。如果以北京地區來看,可以發現個稅收入增幅遠遠超過工資增幅。
據北京市統計局發布的信息,北京市計算社保的工資基數2014年為69521元,2018年為101599元,工資年均增長10%左右。北京作為我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一,工資增速僅為10%,顯然,居民收入增長相對慢,個稅收入增長相對快。否則,不會出現這樣的結果。
或許有人會納悶,我國的稅收制度沒有變化,為什么個稅增速會大大超過居民收入增速呢?
這就涉及到稅收制度的設計問題。打個比方,假設納稅人收入10元,要納稅1元;在這10元的基礎上,納稅人又收入10元,那對第二個10元就要征稅2元。在這個規則下,納稅人的收入增長是100%,稅收的增長是200%。目前我國個稅征收制度就是這樣設計的。
這種制度從表面來看也沒有問題,收入越多納稅越多,天經地義。但在這種稅收制度下,會產生一個無止境的“征收欲望”問題,這種欲望一般不能自律,需要用法律來限制。
稅收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適度,最好的稅收制度就是保持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的平衡。我國的稅收制度是“讓花錢人去制定收錢規則”的制度,盡管有全國人大把關,但能否保持真正的中立,限制住“征收欲望”,個稅的高增長也許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而基層稅務機關的強勢,比如一些基層稅務機關濫用稅法條款對獨立董事津貼征收增值稅,也已證實了稅收的“任性”。
這種“任性”無疑增加了稅收部門的業績,但在鼓勵各行各業貢獻業績的大背景下,恰恰需要限制稅收部門的業績,把持住稅收的征管度,決不允許部門利益高于國家利益,影響社會分配和國家大計,這是大局。
一個淺顯的道理,錢花出去才能發揮作用,征收的稅款如果積在國庫里花不完,不如放在國民手里去提升生活質量,拉動內需,這才是發展大計。所以,從利國利民的角度來說,個稅四年翻番的速度要止住。
借全國人大征求個稅改革意見之機,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財稅部門要有大局觀。財稅部門代表國家制定稅收政策法規,就要跳出部門的“藩籬”,站在國家發展的頂層去制定具體的稅收條款,尤其是涉及廣大民眾的個稅政策。新時代的發展理念是“以人民為中心”,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物質和精神的需求是我國各行各業的政策導向,表現在個稅政策上就是控制住“不與民爭利”,比如保持個稅增長與居民收入增長一個水平,就是一個很好的把握度。
二是降低稅率,直接把工薪個稅最高稅率從45%降到35%。工薪稅針對的是勞動所得,不能對這個群體課以重稅,而是要把征管重點對準那些利用“陰陽合同”逃稅的高收入人群。在拿工資的群體中,45%的稅率本來就征不到幾個人,還落個高稅負的名聲,既不利于吸引國際優秀人才,也不利于留住國內優秀人才。目前美國的個稅最高稅率是37%,我們降到35%,可以提升一下競爭力。
三是與時俱進調整個稅結構。個稅的收入構成主要包括勞動所得和資本(或財產)所得,不要總盯著工薪族的勞動所得,也要適當調整資本所得或財產所得的個稅征收力度。改革開放40年,“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目的確實達到了,但“帶動大家都富起來”還需要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利用稅收這個杠桿調整貧富差距。比如對擁有財產的群體,適當調整一下財產租賃和轉讓所得的稅率,讓其承擔相應的納稅責任;對炒房收入,要配合房地產市場整治,課以重稅。
不論是對勞動所得(如稿酬)還是財產所得(如知識產權轉讓所得),稅收政策都要體現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導向。利用稅收政策減輕知識分子的生活重負,讓這個群體心無旁騖地做學問、搞教學,為社會貢獻出更優質的知識財富,無疑也是國家大計。
責任編輯:萬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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